紫溪镇人民政府,紫溪镇紫金村委会紫金扶贫互助社:
为加强村级互助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结合全市村级互助资金试点工作开展情况,经市扶贫办和市财政局研究,决定将苍岭镇智明村委会兴隆扶贫互助社收回村级互助资金15.6242万元追加到紫溪镇紫金村委会紫金扶贫互助社,与紫金扶贫互助社正在运行的33万元村级互助资金一并管理使用。
紫溪镇人民政府要根据《云南省贫困村互助资金试点项目管理办法》要求,组织紫金扶贫互助社开展好社员新增、互助资金申请和审批、互助资金发放、日常监管、回收等工作,确保资金安全、高效运转。根据“社员借款户数一般不得超过社员总户数的50%”的要求,追加资金后紫金扶贫互助社的社员数原则上要超过97户,新入社社员重点接收建档立卡贫困户(含已脱贫户)。
楚雄市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 楚雄市财政局
2018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