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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 1153230170988734XU/201812-0001782471 信息分类: 相关政策
发文日期: 2018-04-22
发布机构: 楚雄市乡村振兴局 生成日期: 2018-04-22
称: 关于下达2018年脱贫攻坚州级财政 专项资金的通知
号: 楚市财农〔2018〕65号

关于下达2018年脱贫攻坚州级财政 专项资金的通知

发表时间:2018-0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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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过口乡财政所、树苴乡财政所:

根据《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楚雄州易地扶贫搬 迁整改资金筹集方案的通知》(楚政办通〔2018〕1号文件)、《楚雄州财政局 楚雄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楚雄州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下达2018年脱贫攻坚州级财政专项资金的通知》(楚财农〔2018〕4号文件),现将2018年脱贫攻坚州级财政专项资金140万元下达给你们,用于置换《楚雄市发展和改革局 楚雄市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 楚雄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16年度易地扶贫 搬 迁任务计划及建档立卡贫困户中央预算内资金地方政府债券资金及扶贫专项资金等三项资金的通知》(楚发改通〔2016〕61号)中已兑付三项资金的45户农户的建房补助资金及补助2户调出户建房资金。其中:大过口乡134万元(其中置换中央预算内资金116.4万元、地方政府债券资金5.72万元、扶贫专项资金11.88万元);树苴乡给予2户调出户建房补助资金6万元,详见附表1。大过口乡在下达的花名册(附件2)内自行调配45户先行置换,剩余部分待州级专项资金到位后置换。

大过口乡、树苴乡要严格对照花名册(附件2)进行置换和补助,严禁擅自调整补助范围及标准。资金到位后,立即进行资金置换及支付,并在15个工作日内将兑付花名册报市易地办,置换后的资金缴回市易地办,联系电话:3015056(市易地办),3123090(市财政局农业科)。

附件:1. 2018年脱贫攻坚州级财政专项资金分配方案表

2.楚雄市调出不符合易地扶贫搬迁对象花名册(57户)

楚雄市财政局 楚雄市发展和改革局

楚雄市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

2018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