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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 115323015746656269/201909-00012 信息分类: 楚雄市部门预决算
发文日期: 2019-09-12
发布机构: 楚雄市水务局 生成日期: 2019-09-12
称: 楚雄市水务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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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市水务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汇总)

发表时间:2019-0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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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楚雄市水务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汇总)

第一部分 楚雄市水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楚雄市水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负责区域内水资源(含地表水、地下水)的统一管理及水资源保护工作。

2.负责防治水旱灾害工作;承担楚雄市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3.负责防治水土流失工作。

4.负责水利工程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与保护;负责河道管理和保护;指导市内重要河流的治理和开发;指导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

5.负责全市水工程安全与质量监督工作。

6.负责全市水务法律法规的实施;负责区域内水事纠纷的协调处理,协助相关部门办理涉水违法案件的查处工作;指导全市水政监察工作。

7.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继续将农田水利改革引向深入。严格把先建机制作为农田水利项目立项的前置条件,补齐农田水利“最后一公里”短板,全面推广水权分配、水价形成、社会资本参与、精准补贴、群众全程参与、工程管护等机制,确保农田水利工程良性运行。依托农民用水合作组织等,按照沟(渠)、管、池互联互通,小水源互济互补的思路,积极探索山区“小水网”建设模式和小型农田水利项目建设管理“民办公助、先建后补”模式。

2.加快在建重点项目推进。一是抓好总投资1.16亿元的三街响水箐小(一)型水库新建工程,确保2019年完成大坝主体工程建设。二是总投资941.00万元的腊武地小(二)型水库新建工程,确保2019年完成大坝主体工程建设。

3.抓实项目前期工作。一是加快推进白衣河中型水库新建项目前期工作,力争2019年完成白衣河中型水库初步设计报告的审查审批工作。二是加快推进城市中水回用项目开发的前期工作。三是抓实中山镇、大地基乡、树苴乡等乡镇山区小水网及高效节水项目前期工作。四是加快推进苍岭罗文村、新村西叉拉2件小(一)型水库以及东华芹菜塘、子午茨苴箐、树苴塔把箐等小(二)型水库新建扩建项目前期工作。

4.加快推进新建水源工程和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一是力争2019年启动规划总投资3400.00万元的八角镇葫芦箐小(二)型水库新建工程。二是加强与省、州水利主管部门对接,力争2019年启动西静河中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工程概算总投资4400.00万元。三是启动概算总投资1760.00万元的新增10件小(二)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

5.启动一批农田水利基本建设项目。按照先建机制,后建工程和建管并重的水利管理体制改革工作要求,结合省、州农田水利建设改革工作规划,进一步夯实农田水利基础。一是力争启动总投资2850.00万元的龙川江(马石铺)至龙宝闸、殷家箐水库引水工程,缓解两水库灌区6000亩农田受益区的灌溉用水。二是按照国家、省、州投资导向,抓好山区小水网建设项目及高效节水项目建设管理工作,力争启动2个片区高效节水灌溉项目建设。

6.抓实防灾减灾及库塘安全度汛和蓄水工作。按照水利部及省、州部署和要求严格落实防汛责任制,正确处理好水库安全度汛和安全蓄水的关系,树立“增加蓄水就是抗灾减灾”的意识,在确保水库安全的前提下,一库一策,科学分析,科学调度,千方百计增加库塘蓄水,确保水库安全度汛和库塘安全蓄水目标顺利完成,保障城乡生活和生产用水安全。

7.抓实水利行业脱贫攻坚工作。在抓好2018年农村安全饮水巩固提升的基础上,认真谋划2019年安全人饮巩固提升项目建设,确保完成总投资1422.00万元,实施6万人农村群众安全人饮巩固提升项目任务圆满完成。

8.加快水生态文明建设。一是按照水源地保护工作要求,加快推进城市水源地保护督查整改工作。二是力争启动规划总投资1100.00万元的东华镇莲华生态清洁小流域治理工程,规划治理面积5.8km2。

9.狠抓机关作风建设,为推动水利改革发展奠定坚实的组织和纪律保障。紧紧围绕市委、市人民政府中心工作,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强化联动,加强沟通、紧密配合,做到目标同向、责任共担,以“不要等、积极干、主动办”精神,营造“千斤重担众人挑”的良好氛围,齐心协力打好项目攻坚战、整体战和持久战,健全完善内部管理制度,狠抓党风廉政建设和机关纪律作风建设,为推动工作提供坚强的制度和纪律保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9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8个。分别是:

1.楚雄市水务局

2.楚雄市楚双水库管理处

3.楚雄市九龙甸水库工程灌区管理处

4.楚雄市西静河水库管理处

5.楚雄市尹家嘴水库管理处

6.楚雄市朵基水库管理处

7.楚雄市中石坝水库管理处

8.楚雄市团山水库管理处

9.楚雄市龙川江河道管理所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楚雄市水务局和下属水库管理处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48人。其中:行政编制18人(含行政工勤编制3人),事业编制13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6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事业人员8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42人。其中:离休2人,退休40人。

实有车辆编制3辆,在编实有车辆3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楚雄市水务局和下属水库管理处2018年度收入合计3033.3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033.34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对比减少526.62万元,主要原因分析是项目减少,上级专项拨款较上年度大幅下降。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楚雄市水务局和下属水库管理处2018年度支出合计3192.7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60.34万元,占总支出的52%;项目支出1532.38万元,占总支出的48%;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减少736.85万元,主要原因分析是有人员调出、退休和项目减少上级专项拨款较上年度大幅下降。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楚雄市水务局和下属水库管理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660.34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4.41万元,主要原因分析是有人员调出、退休导致基本支出减少。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4.9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5.04%。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楚雄市水务局和下属水库管理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532.38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712.44万元,主要原因分析是项目减少,上级专项拨款较上年度大幅下降。项目资金主要是用于三街响水箐小(一)水库新建工程项目和小二型水库除险加固项目。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楚雄市水务局和下属水库管理处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056.6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5.74%。与上年对比减少642.42万元,主要原因分析是有人员调出、退休和项目减少上级专项拨款较上年度大幅下降。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056.6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0%。主要用于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7.8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62.06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21.22万元、农林水支出2573.8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68万元。

2.外交(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楚雄市水务局和下属水库管理处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9.42万元,支出决算为26.70万元,完成预算的283.4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5.93万元,完成预算的308.6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77万元,完成预算的75%。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增加23.31万元,增长687.6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23.54万元,增长984.9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23万元,下降29.87%。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5.93万元,占97.12%;公务接待费支出0.77万元,占2.88%。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开展内容:无。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5.93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21.88万元,购置车辆1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4.05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3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0.77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77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1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1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楚雄市水务局和下属水库管理处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7.88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8.89万元,主要原因分析严格控制机关运行经费。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10.15万元、印刷费3.08万元、手续费0.15万元、水费1.46万元、电费1.11万元、邮电费0.10万元、物业管理费6.18万元、差旅费5.28万元、培训费0.72万元、公务接待费0.21万元、劳务费0.39万元、委托业务费2万元、工会经费10.3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5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4.65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楚雄市水务局和下属水库管理处资产总额18681.46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020.70万元,固定资产16660.76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6.03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26.03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764平方米,账面原值9.8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18项,账面原值9.4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2018年楚雄市水务局和下属水库管理处共开展项目绩效评价1个,其中:重点项目 1个,财政安排资金1196.00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806.00万元、省级财政资金190.00万元、市级财政资金200.00万元)。

项目名称:2018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项目。资金来源:中央财政资金806.00万元,省级财政资金190.00万元,市级财政资金200.00万元。项目内容:实施全市15个乡镇74个村委会397个村小组7万人的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改造自流引水工程314件,改造提水工程15件。产生的效益:新增年节水能力30万立方米,加强灾后工程运行管护,提高农村饮水安全和节水能力。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水资源费

水资源费主要指对城市中取水的单位征收的费用。属于政府非税收入,全额纳入财政预算管理。水资源费征收、使用和管理接受财政、价格、审计部门和上级水务部门的监督检查。

二、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

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是指在山区、丘陵区、风沙区以及水土保持规划确定的容易发生水土流失的其他区域开办生产建设项目或者从事其他生产建设活动,损坏了水土保持设施、地貌植被,不能恢复原有水土保持功能,应当向水务部门缴纳的费用。

楚雄市水务局

2019年9月6日

监督索引号53230101433201111

附件:楚雄市水务局2018年决算公开表(汇总)20190912092303825.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