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公开信息内容
号: 11532301571884911L/201909-00010 信息分类: 政协提案
发文日期: 2019-09-06
发布机构: 楚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生成日期: 2019-09-06
称: 楚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对政协楚雄市第九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221号提案的答复
号: 楚市人社函〔2019〕10号

楚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对政协楚雄市第九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221号提案的答复

发表时间:2019-09-06
字体:[    ]

杨大宏委员:

您在政协楚雄市第九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上提出的“理顺市水务局下属9家水库管理处管理体制及职工养老保险有关问题的提案” 已交由我局办理,经2019年6月14日面商,现答复如下:

一、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实施范围的政策规定

根据楚市编发〔2017〕42号文件,市水务局下属9家水库管理处于2017年5月批准为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机关事业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实施办法的通知》(云政发〔2015〕75号)规定,公益一类、公益二类的事业单位及其编制内工作人员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要严格按照机关事业单位编制管理规定确定参保人员范围。对于编制管理不规范的单位,要先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清理规范,待确定工作人员身份后再纳入相应的养老保险制度。编制外人员应依法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市水务局下属9家水库出现的职工养老保险未参保、断保、工资福利待遇有差距大等相关问题,与长期人员编制管理不合规,混编混岗现象严重、进人渠道不规范、经费保障体制不顺等密切相关。

二、解决9家水库管理处职工养老保险参保问题的处理意见

2018年12月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下发了《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云南省财政厅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后养老金待遇计发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云社发〔2019〕55号)文件,该文件的出台对于解决水库管理处职工参保问题提供了政策文件依据。

2019年1月以来,市人社局和市水务局高度重视,多次召开会议,研究解决问题的办法和措施。共同明确处理三条原则:一是实事求是、稳妥推进的原则;二是彻底解决,不遗留的原则;三是尊重历史,合法依规的原则。经过反复与上级业务部门汇报争取,拟按如下意见处理:一是根据水库职工进人渠道多元化,招录用手续不规范的问题,市人社局严格按照招录渠道进行身份认定,按身份类别确定应参保的养老保险类别。二是汇报请示上级人社部门做好社保断保时段的补交。三是筹集经费按规定做好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养老保险的相关经费。四是以人为本,严格执行人事政策,依法依规将涉及人员纳入社保体系,确实保障职工权益。四是做好维护稳定工作。

三、工作推进情况

现市水务局、市人社局正在开展职工身份认定工作,由于处理历史问题,需要依法依规,慎重稳妥,所以请你理解和支持。

杨大宏委员,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支持,您的建议是对我们工作的促进,希望您今后一如既往地多提宝贵意见建议。

联系人及电话:王景章  0878—6550111


楚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