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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 11532301571855846H/201805-0000483165 信息分类: 公共文化服务
发文日期: 2024-01-01
发布机构: 楚雄市文化和旅游局 生成日期:
称: 楚雄市文化馆
号: 非正式文件,无文号

楚雄市文化馆

发表时间:2024-0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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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市文化馆的前身,是楚雄县民众教育馆。一九二九年(民国十八年)底,成立“楚雄县通俗图书馆”,馆址在西月城(今信义街与中大街);一九三0年成立民众教育馆,原通俗图书馆合并民众教育馆为阅览部,新建馆址于中大街(今馆址)。一九五一年五月,成立楚雄县人民文化馆,后改称楚雄人民文化馆。一九五五年称楚雄县文化馆。一九八四年十月改称楚雄市文化馆。

2013年,楚雄州开始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州市创建办将楚雄市文化馆提升改造工程列为重点项目。2015年6月,经楚雄市发改委同意,对楚雄市文化馆龙江公园江心楼提升改造工程进行立项,2015年7月,楚雄市人民政府将龙江公园江心楼产权划拨至楚雄市文化馆名下,馆舍面积由原来的1136平方米增加至2536平方米;2015年8月开工,12月竣工验收后投入使用。总投资150万元,新建了非遗展厅、书画展厅、公共电子阅览室,对培训教室、舞蹈排练室、办公室、文化长廊及整体外观进行了提升改造,完善了功能布局。2015年在全国第四次文化馆评估中,申报为国家一级文化馆,2017年被评为“国家一级文化馆”。楚雄市文化馆现办公地址为龙江公园江心楼。

楚雄市文化馆设立了公共电子阅览室,面积50平方米,并将电子阅览室和图书借阅进行了整合,设置机位16台(市级标准10台),电脑桌椅16套,开通20兆光圈的宽带服务,安排专职电子阅览室工作人员,设置率100%,同时实行100%免费开放服务,开放时间每周不少于56小时,节假日照常错时开放。

楚雄市文化馆馆内设置4个部(室),即办公室、文艺辅导部、美术摄影部、戏剧创作室。办公室负责日常行政管理工作;文艺辅导部负责小品、戏剧、戏曲、舞蹈辅导,文艺活动的节目筹划、安排、节目编排,抓好广场业余文化活动、农村文化站、文化室业务人员及各业余团队各基层单位余业文艺骨干人员的艺术培训;美术摄影部负责美术、书法、摄影的创作、培训辅导,培养艺术人才,做好美术、书法、摄影的作品收集,美术书画展览和展室的布置,文化艺术宣传,文艺舞台演出美术设计,完成我市的文艺宣传、摄影,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工作的图文收集和整理;戏剧创作室负责创作戏剧小品,做好乡镇综合文化站、村(社区)文化活动室的业务指导,掌握乡镇文化站文化活动及业余团队建设,组织基层文艺队伍开展业务辅导和培训。

免费开放服务项目

1、面向社会公众提供由馆办团队、优秀社会团体或优秀个人演出的剧节目;

2、面向社会公众提供各类型优质展览和橱窗、宣传栏,展示艺术产品、科学文化知识和精神文明成果;

3、定期面向基层文化站业务人员进行业务培训;

4、面向社会特殊人群老年人、少年儿童及农民工、农民工子女、残疾人等弱势群体举办文化艺术培训班;

5、面向社会各界提供群众文化活动场地,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大家乐广场文化活动;

6、面向社会及基层文化站、文艺团体免费群文活动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