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产煤(乡)镇人民政府、各煤矿企业:
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切实做好煤矿安全生产工作,杜绝事故的发生,现将《楚雄州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转发关于近期4起煤矿事故通报的通知》(楚安办明电〔2018〕11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楚雄州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转发关于近期4起煤矿事故情况通报文件的通知.pdf
楚雄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局
2018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