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领导、各科室:
根据《楚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市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楚市政办通〔2018〕14号)和市人民政府2018年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交办会议相关要求,为认真完成好州、市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委员提的办理工作,结合本局工作实际,特制订以下方案:
一、工作任务
2018年,市政府交由我局负责承办的市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共8件,其中:人大代表建议3件、政协委员提案5件(具体情况及任务分解见附表)。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2018年人大代表建议、议案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有序开展,经研究,决定对本局承办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领导小组调整充实如下:
组 长:钱 颖 党委书记、局长
副组长:董智强 党委委员、副局长
张海霞 党委委员、副局长
金向光 副局长
成 员:李建秋 党委委员、组织人事科科长
熊建芬 党委委员、内贸市场流通科科长
钱开富 党委委员、中小企业科科长
王建芬 办公室主任
许云霞 经济运行统计科科长
苏亚雄 外经贸发展科科长
许金银 信息化推进科科长
杨国新 煤炭行业管理科科长
赵宝军 煤矿安全监管科科长
伍 怡 技术创新科科长
李春林 工业园区科科长
杨国波 节能与资源综合利用科科长
普伟胜 政策法规科科长
周俊兰 财务科科长
刘 恒 办公室副主任
者宗美 办公室工作人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张海霞兼任、副主任由王建芬、普伟胜兼任,负责处理日常工作。
三、办理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局各科室要进一步提高认识,牢固树立人大代表建议、议案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是每个国家机关必须履行的法定职责的意识,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按照办理工作要求,以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找准问题的关键,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工商经济发展热点难点问题,切实做好人大代表议案、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工作。
(二)加强沟通,改进方法。
办理过程中,要采取走出去、请进来,定期或不定期和代表、委员见面,汇报办理情况,听取代表、委员的建议和意见,认真落实“双见面”办法,即在办理过程中与代表、委员见一次面,办理完毕后再与代表、委员见一次面。同时,还要加强与代表、委员的联系,勤于同代表、委员沟通,让代表、委员知道办理的全过程,取得对办理工作的共识,确保面商率100%。
(三)实事求是,力求满意。
各责任科室在人大代表建议、议案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过程中,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限要求,坚持实事求是原则,结合实际,做好办理工作,确保满意率100%。
(四)注重质量,规范答复。
代表、委员的答复意见,要按照《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的规范要求,统一使用承办单位公函答复,不得以单位黑头便函答复。答复函类别分为三类:所提问题已经解决或基本解决的,标注为“A”;所提问题正在解决或列入规划逐步解决的,标注为“B”;所提问题,因目前条件限制或其他原因暂时不能解决的,以及留作参考的,标注为“C”,三类标记分别用四号黑体字在文件右上角标注。各责任人在办理完毕进行文字回复时,行文要简练、充实,数字要慎重、准确,语言要通顺、流畅,文字要工整、清晰,领导小组对回复意见要严格审查把关,进一步提高办理质量。
(五)限时办结,统一报送。
从交办之日起,领导小组要定期组织召开会议,共同研究办理工作,并及时进行督办,了解工作进度,确保办理工作落到实处。各责任领导亲自指导责任科室责任人认真拟写书面答复,及时上报主要领导审定后,于6月20日前交到局办按统一格式打印、公开。同时,呈送市委市政府督查室、市政府办公室议案科、市人大选联委和市政协提案委。
四、完成时限
(一)3月15日前完成情况调查,准确掌握议案建议、提案的内容和要求,拿出具体的承办方案。
(二)5月31日前完成相关代表、委员见面协商,拟定初步答复意见。
(三)6月20日前完成书面答复。
(四)6月30日前将办理复函送达(寄达)代表、委员,填写好征询意见表。
中共楚雄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局委员会
2018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