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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 1153230134665831XU/201909-00008 信息分类: 楚雄市部门预决算
发文日期: 2019-09-12
发布机构: 楚雄市卫生健康局 生成日期: 2019-09-12
称: 楚雄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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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目录

发表时间:2019-0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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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楚雄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楚雄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楚雄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楚雄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疾病预防与控制:开展疾病监测、分析传染病、寄生虫病、地方病、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的分布,探讨疾病的发生、发展原因和流行规律,提供制订预防控制策略与措施的技术保障,执行疾病预防控制工作规划和方案,预防控制相关疾病的发生与流行病学调查、处置及效果评价。组织指导社区和基层卫生服务机构开展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综合防治工作,开展慢性非传染性疾病危险因素监测和报告,筛查高危人群,建立居民健康档案,落实相关防控措施,并进行考核与评价。

2.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承担和实施法律法规规定的任务,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和救灾防病的应急准备,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灾后疫情进行监测报告,提供预测预警信息,提供应急储备的技术支持。组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队伍,开展人员培训、演练及技术指导,开展现场调查处置和效果评估。

3.疫情及健康相关因素信息管理 :落实疾病预防控制信息系统建设要求,组织开展网络直报工作。执行信息管理的相关标准、规范和制度,维护疾病预防控制信息网络的运行,及时更新、报告相关信息,保证信息质量和信息安全。执行信息分析报告制度,为辖区疾病预防控制决策提供科学依据,为社会经济建设和社会公众提供信息服务。

4.健康危害因素监测与干预:开展食源性、职业性、辐射性、环境性疾病监测,调查处置和公众营养监测与评价。对生产、生活、工作、学习环境中影响人群健康的危害因素进行监测与评价,提出干预策略与措施,预防控制相关因素对人体健康的危害。开展学生常见病及影响因素监测报告,落实学生常见病预防控制措施。

5.实验室检验检测与评价:强化疾病预防控制实验室网络和质量控制体系建设,加强实验室质量控制、安全防护管理。引进应用相关的新技术、新方法,为社会提供相关评价和技术服务 。开展传染性疾病病原微生物的检验检测,开展中毒事件的毒物分析,开展疾病和健康危害因素的生物、物理、化学因子的检测、鉴定和评价,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置、传染性疾病的诊断、疾病和健康相关危害因素的预防控制及卫生监督执法等提供技术支持。

6.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执行健康教育规划,开展需求调查,制订辖区不同人群的疾病预防控制健康教育、健康促进方案。开展健康教育活动项目,制作和发放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活动材料,指导社区和基层卫生服务机构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活动。普及卫生防病知识,对公众进行健康指导,协同有关部门和组织,对公众不良健康行为进行干预,促进公众掌握自我保健与防护技能。

7.技术管理与应用研究指导:参与辖区疾病预防控制工作考核、督导和评价,开展辖区业务培训,指导医疗机构、社区和基层卫生服务机构的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参与疾病预防控制的应用性研究,应用适宜技术推广。

8.性病、艾滋病、麻风病防治:参与年度性病、艾滋病、麻风病防治工作规划的制订、实施与评价。分析和预测我市艾滋病流行趋势,制定艾滋病、麻风病防治技术方案,负责技术培训和技术指导工作、开发宣传教材。承担性病、艾滋病、麻风病疫情报告管理工作。开展艾滋病主动监测、暗娼干预、免费咨询服务、母婴传播阻断、美沙酮维持治疗、关怀与救治等工作。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急性传染病得到有效控制。2018年我市无甲类传染病,乙类、丙类和其它传染性疾病的发病率控制在历年一般水平。根据疫情态势,认真做好疫情分析和传染病季度风险评估,及时发布疫情预警信息5次。开展传染病个案调查266例,调查食物中毒事件47起,调查处置聚集性疫情43起,调查处置其它事件1起。完成禽流感监测外环境采样480份,禽流感职业暴露人群血清学监测采样400份。Ⅱ号病监测采样127份,手足口病采样107份。

2.免疫规划工作顺利开展。下发一类疫苗71690人份,注射器83400支。在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开采购发放二类疫苗39043支。疫苗接种报告接种率均在95%以上。通过加强流动儿童接种管理,消除免疫空白人群,加大对基本公共卫生预防接种信息系统录入考核管理、入学入托查验证、疫苗出入库登记等规范管理。不断加强全市接种门诊规范化建设,大幅度提高了免疫规划工作质量。2018年我中心统一采购温湿度网络监测预警设备,对全市172个接种点冷链设备安装了全程实时温湿度网络监测预警装置,对所有接种点的疫苗储存设备实行双级管理,有效保障了我市疫苗冷链质量。及时开展麻疹、急性乙肝、AFP、AEFI、乙脑、流脑监测及流行病学调查处置,麻疹及AFP监测已经完成省州下达工作指标任务。

3.重大传染病防控工作有成效。艾滋病常规工作有序开展,国家示范区项目工作,社会组织项目工作及各项防艾工作任务指标已按计划任务完成。美沙酮治疗平稳运行,美沙酮外带项目稳步推进。继续巩固麻风病防治工作成果,全面推进健康教育宣传,提高人民的健康水平。

4.全面提升肺结核防治工作。我市结核病防治门诊接诊2548例,完成任务数的187.35%。 肺结核患者总体到位率95.53%,达到93%的任务要求。肺结核患者病原学阳性率70.30%(任务指标45%以上),肺结核患者成功治疗率92.4%(任务指标90%以上),结核病患者登记管理率100%。确诊肺结核患者接受艾滋病病毒筛查比例为98.86%。(任务指标90%以上)。学校肺结核密切接触者筛查950人,筛查率为98.96%,达到95%以上的要求。结核病实验室涂阳培阳率98.9%,达到任务指标90%以上的要求。快诊任务完成率100%,耐多药肺结核高危人群耐药筛查率100%,结核病督导工作完成率达118.33%。

5.口腔疾病综合防治项目工作有新突破。今年对23所小学开展了连续3年3000名儿童口腔综合干预项目窝沟封闭效果评价和分析。11月份代表楚雄州在全省儿童口腔项目会议上做经验交流。2018年超额完成常规项目工作,上级下达任务数8000颗,实际完成9567颗,完成任务率达119.59%。

6.大力推进老年人、慢性病管理和死因监测、肿瘤随访登记、心脑血管事件报告及慢病示范区工作。全市管理老年人31284人,体检表完整28885人,完整率92.33%高血压患者34700人,规范管理22352人,规范管理率64.41%;管理糖尿病7604人,规范管理4845人,规范管理率63.71%;管理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在册2480人,在册率4.15‰,管理2388人,管理率96.3%,规范管理1774人,规范管理率≥74.29%。继续巩固好国家慢病综合示范区成果,与16家成员单位和15个乡镇分别签订年度目标责任书并开展联合督导和考核,新增创建28家示范单位、学校、餐厅、食堂、社区、全民健康生活方式不断提高,扎实做好口腔项目、心脑血管事件、肿瘤随访登记、死因监测、慢性病危险因素监测和社区诊断等工作。

7.不断巩固地方病、血吸虫病防治工作成果。在7个乡镇开展鼠疫监测,完成鼠疫动物细菌学检验60份,均为阴性。配合爱卫会开展春季灭鼠1次。对49例克山病现患病人进行随访管理,完成疟疾血检860份。在2乡镇3个行政村和2所学校开展血吸虫病血清检查,共检查1084人次,未发现血吸虫病感染者,查螺面积237.8万㎡,查出钉螺面积38401㎡,未发现感染性钉螺。在3个自然村开展了春季灭螺,灭螺面积5.7万㎡,5月中旬,与云南省地方病所共同完成了楚雄市血吸虫病风险评估工作。6月份代表云南省接受国家地方病调研组对地方病防治工作调研,受到调研组好评。

8.卫生监测工作扎实开展。完成全市15个乡镇144份饮用水监测工作,完成城市龙头水水样检测24份,完成5个乡镇农村环境监测工作,检验农耕土壤20份。配合市卫生监督所完成35家公共场所CO2,甲醛检测工作。完成18所学校学生营养餐监测相关报表及3915名学生体检信息上报审核。免费办理从业人员健康体检11642人,完成食源性疾病病例上报432例,样本上报79例,审核职业健康监护卡38份,尘肺病报告卡8份,疑似职业病报告卡7份,完成2018年重点职业病监测与职业健康风险评估工作。

9.卫生检验检测能力不断提升。通过完善内部管理措施,积极筹集资金增添部分检验设备配置,加强业务人员学习培养,不断提升检验检测能力,扩展检验新项目2项。2018年1月22日取得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第四轮复评审资质证书,行政许可的检验检测范围从第三轮的8类193个项目提升至9类218个项目。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楚雄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楚雄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73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7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7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39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39人。

实有车辆编制4辆,在编实有车辆6辆。

第二部分楚雄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楚雄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楚雄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18年度收入合计1627.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362.11万元,占总收入的83.67%;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265.79万元,占总收入的16.33%;经营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总收入与上年同期相比减少176.64万元,下降9.79 %;财政补助收入与上年同期相比减少270.62万元,下降16.57 %;事业收入与上年同期相比增加93.99万元,增长54.71%。2018年财政补助收入减少主要原因是:上级拨款项目收入减少。事业收入增加主要原因是:2018年我中心新增二类疫苗“四价人乳头瘤病毒疫苗及九价人乳头瘤病毒疫苗”预防接种,所以事业收入与上年同期相比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楚雄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18年度支出合计1744.0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68.23万元,占总支出的78.45%;项目支出375.86万元,占总支出的21.55%;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总支出与上年同期相比增加74.79万元,增长4.48%。其中:基本支出与上年同期相比增加155.36万元,增长12.81%;项目支出与上年同期相比减少80.57万元,下降17.65%。总支出中基本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18年调整增加基本工资、艰苦地区津贴标准,工资福利支出增加。预防接种门诊二类疫苗接种服务人数增加,商品和服务支出中二类疫苗支出增加。总支出中项目支出减少原因是:2018年上级拨款项目收入减少,所以项目支出与上年同期相比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楚雄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368.23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增加155.36万元,增长12.81%。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0.58%;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19.42%。基本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18年调整增加基本工资、艰苦地区津贴标准,工资福利支出增加。预防接种门诊二类疫苗接种服务人数增加,商品和服务支出中二类疫苗支出增加。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楚雄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75.86万元。项目支出与上年同期相比减少80.57万元,下降17.65%。项目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18年上级拨款项目收入减少,所以项目支出与上年同期相比减少。2018年具体项目开支主要用于儿童福利支出(艾滋孤儿最低生活保障费)20.93万元,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支出(农村艾滋病人最低生活保障费)3.34万元、疾病预防控制支出15万元、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支出258.86万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支出76.39万元、食品安全事务项目支出1.34万元,2018年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各项任务指标已按期完成。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楚雄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06.58万元,占本年支出总计的86.38%,与上年同期相比减少17.38万元,下降1.14 %。其中:基本支出1130.7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75.05%,与上年同期相比增加63.19万元,增长5.92%;项目支出375.8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24.95%,与上年同期相比减少80.57万元,下降17.6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支出1092.9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的96.6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支出37.8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的3.34%。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18年调整增加基本工资、艰苦地区津贴标准,工资福利支出增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减少主要原因是:上级拨款项目收入减少,所以项目支出与上年同期相比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21.4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4.7%。主要用于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85.98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11.19万元;儿童福利支出(艾滋孤儿最低生活保障费)20.93万元;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农村艾滋病人最低生活保障费)3.34万元。

2.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类)支出1210.7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0.36%。主要用于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支出788.32万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支出76.39万元;重大公共卫生专项支出258.86万元;食品安全事务支出1.34万元;事业单位医疗保险支出54.75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31.05万元。

3.住房保障(类)支出74.4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94%。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67.27万元;购房补贴(退休人员购房补贴)7.16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支1092.91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支出266.76万元;津贴补贴支出163.16万元;绩效工资支出298.32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11.19万元;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54.75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支出31.05万元;其他社会保险缴费支出3.23万元;住房公积金支出67.27万元;退休费支出91.5万元;遗属补助及麻风病人生活费支出5.68万元。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支出37.81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3.41万元;印刷费0.2万元;手续费0.27万元;水费0.07万元;电费0.69万元;邮电费0.06万元;物业管理费9.25万元;差旅费2.43万元;维修(护)费1.96万元;公务接待费2.07万元;专用材料费0.47万元;劳务费2.2万元;工会经费11.2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16万元;办公设备购置费2.33万元。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中项目支出375.86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9.22万元;印刷费5.84万元;水费0.71万元;电费5.81万元;邮电费6.12万元;差旅费10.24万元;维修(护)费5.35万元;租赁费8.14万元;会议费3.09万元;培训费8.16万元;专用材料费39.09万元;劳务费(含对各医疗机构拨付项目资金支出)174.67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12万元;儿童福利和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支出24.27万元;办公设备购置费16.55万元;专用设备购置费48.45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楚雄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5.58万元,支出决算为13.35万元,完成预算的85.6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与预算持平;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1.28万元,完成预算的95.7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07万元,完成预算的54.47%。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中心坚持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所以决算数小于预算数。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增加3.75万元,增长39.0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数为0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4.09万元,增长56.8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34万元,下降14.11%。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我中心坚持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严格控制公务接待;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我中心严格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工作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17〕83号)相关规定,对楚雄市辖区内所有接种点实施每月最少1次疫苗配送,确保疫苗有效质量。2018年我中心未实施公务用车改革,根据工作需要将每季度对乡镇卫生院进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督导考核,所以本年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与上年同期相比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1.28万元,占84.49%;公务接待费支出2.07万元,占15.51%。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2018年我中心未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1.2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本年度未购置车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1.28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6辆。主要用于传染病防控、应急处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艾滋病防治、麻风病防治、结核病防治、血吸虫病防治、地方病防治、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防治、儿童口腔疾病综合干预、五大卫生监测工作、检验检测工作等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2.07万元。其中:国内接待费支出2.07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1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457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传染病防控、应急处突、基本公共卫生、艾滋病防治、麻风病防治、结核病、血吸虫病防治、地方病防治、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防治、儿童口腔疾病综合干预、五大卫生监测工作、检验检测、质量评估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2018年我中心无国(境)外公务接待支出。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楚雄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7.81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减少4.66万元,下降10.97%。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18年在职人员减少1人,退休人员减少2人,财政拨入公用经费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3.4万元;印刷费0.2万元;手续费0.26万元;水费0.07万元;电费0.69万元;邮电费0.06万元;物业管理费9.25万元;差旅费2.43万元;维修(护)费1.96万元;公务接待费2.07万元;专用材料费0.47万元;劳务费2.2万元;工会经费11.2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16万元;办公设备购置费2.33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楚雄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资产总额3696.61万元,其中,流动资产491.58万元,固定资产3202.37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2.66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605.5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306.89万元。划拨给楚雄市鹿城小学房屋建筑物2933.48平方米,账面原值384.17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19项,账面原值7.28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3万元;出租房屋60平方米,账面原值6.82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6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3696.61

491.58

3202.37

2349.27

101.81

751.29

0

0

2.66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我中心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00.9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99.1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78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00.9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项目支出:反映行政单位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的预算支出以外,财政预算专款安排的支出。

4.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反映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从事扩大国家免疫规划、结核病、性病、艾滋病、麻风病、血吸虫病、地方病、慢性非传染性疾病、五大卫生监测项目财政安排的支出。

5.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从事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报告处置、疫情分析、传染病检验监测、预防接种、结核病防治、高血压、糖尿病及65岁以上老年人管理、重性精神病管理项目财政安排支出。

6.免疫规划:我国预防接种工作经历了从早期的计划免疫前期(1950-1977)、计划免疫时期(1978-2000)免疫规划时期(2001年-今)。计划免疫是根据传染病疫情监测和人群免疫水平分析,按照国家规定的免疫程序,有计划地利用疫苗进行预防接种,以提高人群免疫水平,达到控制乃至消灭针对传染病的目的。国家免疫规划是按照国家或者省市确定的疫苗品种、免疫程序或接种方案,在人群中有计划地进行预防接种,以预防和控制针对传染病的发生和流行,两者属于不同阶段的工作概念,没有本质上的差别。

7.传染病:是病原微生物和寄生虫感染人体后产生的有传染性,在一定条件下可造成流行的疾病。

8.地方病:是指局限在某些地方,由于环境中缺乏某种元素(如碘),或某种元素过多(如氟、砷等)而发生的一些疾病。地方病突出的特点是地方性发生,是非常典型的环境病,大多发生在农村、牧区。

9.血吸虫病:是由血吸虫寄生于循环系统所导致的一种慢性寄生虫感染,该病可影响儿童正常生长发育,感染人类的主要有三种:曼氏血吸虫、日本血吸虫和埃及血吸虫,曼氏血吸虫和日本血吸虫引起胃肠道和肝疾病,埃及血吸虫中主要导致泌尿系统疾病。

附件:楚雄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18年部门决算公开表20190911081852005

楚雄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18年部门决算公开表20190911081852005.xls

楚雄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19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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