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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 11532301346616515F/201803-00031 信息分类: 政协提案
发文日期: 2018-03-19
发布机构: 楚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生成日期: 2018-03-19
称: 楚雄市市场督管理局关于政协楚雄市第九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 第229号提案的答复
号: 非正式文件,无文号

楚雄市市场督管理局关于政协楚雄市第九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 第229号提案的答复

发表时间:2018-0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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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文件

市市监管复〔20178

 

楚雄市市场督管理局关于

政协楚雄市第九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

229号提案的答复

 

尊敬的致公党楚雄市基层委员会:

您委提出的《关于对楚雄市农村寄宿制学校学生食堂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的提案》提案收悉,首先非常感谢您委对楚雄市校园食品安全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提案中提出的问题和建议,为我们指出了当前校园食品安全工作的薄弱环节,给我们带来很好的工作思路。针对您委提出的问题和建议,我们进行了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校园食品安全问题直接关系到青少年的身心健康,涉及到千家万户,关系社会和谐与稳定,监管责任重于泰山。市政府和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各有关部门一直以来都高度关注和重视中小学校及周边食品安全工作。不断加大对校园及其周边食品安全监管的力度,切实保障校园及其周边食品安全。特别是2014年以来,市食品安全委员会组织开展学校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有效地保障了师生员工食品安全和身体健康,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推进食品监管体制改革,进一步整合监管力量。

按照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制改革工作要求,我市于20156组建了楚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市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职责、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职责、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生产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进行整合。20156月,按照市政府机构改革要求,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工商行政管理局进行合并,成立楚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管的职能由新成立的市场监督管理局承担。目前,15个乡镇均成立了食品安全委员会,设市场监督管理所,乡镇聘请食品安全协管员33人,行政村聘请食品安全信息员293人,构建了市、乡、村三级联动共管的食品安全监管责任网络,使食品安全监管形成一级带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为各项工作的开展提供了人力保障。2015年楚雄市通过了省食品安全委员会验收,经过专家组反复论证,2016年被评定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市。

(二)进一步完善校园周边食品安全监管的长效机制。

充分发挥市食安委的作用,统筹协调有关职能部门的力量,建立和完善定期联合行动机制,切实加强部门间的沟通协作。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工作提上重要议事日程,落实责任,常抓不懈,严格落实各项管理制度,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细化各项工作计划和目标,落实工作措施,从而形成层层有目标,个个有责任的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管理格局。督促学校及周边具备基本条件的餐饮点依法办理证照,并将其纳入日常管理,每年都多次组织职能部门开展学校食堂以及学校饮食摊点(店)的专项整治行动,清理学校及周边的无证饮食摊档(店)、流动饮食摊点,严厉打击学校及周边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全面清查校园及周边商店出售的“三无”食品和假冒伪劣食品,对制售“三无”食品和过期变质、假冒伪劣食品的行为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有力的维护了校园周边食品安全。

   (三)大力开展学校食堂专项整治。

截至20174月楚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全市245家学校食堂发放了《食品经营许可证》,持证率达100%,局机关同各乡镇市场监督管理所签订了《食品安全目标责任书》要求各站所对学校食堂主体按每季度1次进行监管,并纳入年终绩效考核。开展了2017年学校食堂春季学期专项检查工作,重点检查了学校食堂持证情况、食堂操作间的基本条件、管理制度及职责落实、从业人员健康、培训、原辅料采购记录和索证、索票,出厂检验、产品销售记录、卫生状况、食品添加剂、消毒记录、餐厨废弃物处置登记台账等相关情况,对发现问题的学校食堂实施了行政处罚,罚没款17000多元。通过专项整治,进一步提升学校食品安全的主体责任意识和食品安全管理水平。

(四)开展食品安全宣传进校园等活动。

结合省级食品安全市创建工作,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食品安全知识、法律法规。一是加大法规宣传力度。充分利用校园广播、黑板报等形式,宣传与食品有关的法律法规、卫生知识、消费常识等内容。二是加强对校园及周边食品经营者的宣传,提高他们的自律意识和诚信守法意识,引导校园食品经营者树立文明诚信光荣、欺诈失信可耻的经营理念;三是要求学校把食品安全纳入公共课程,让食品安全知识走进校园,指导师生科学饮食、理性消费,不断提高广大师生的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形成人人维护食品安全的良好氛围。同时,认真受理和处理校园周边食品安全方面的消费申诉,对学生申诉举报有报必查,有查必果,及时反馈,切实维护好广大学生的食品消费权益。发放食品宣传材料15000余份,发放《楚雄市食品生产经营者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承诺制度》5430份、《楚雄市创建省级食品安全市宣传培训资料汇编》1439本。组织食品经营户、食品小摊贩学习培训5期,培训了食品安全示范店创建标准和条件及经营食品中须注意的问题等知识,与225户新办证的食品经营户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签订率达100%。接待群众咨询580余人次,进一步了提高群众对食品安全的认知度,收到较好效果。     

(五)把校园食品安全作为省级食品安全市的重要创建内容。

充分发挥市政府食安办的职能作用,根据《楚雄市创建省级食品安全市实施方案》要求,深入开展创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市工作,对创建工作进行督查。目前省级配套资金200万元,已经下拨100万元,按照资金分配方案拨付到成员单位和乡镇。其中,把学校食品安全纳入省级食品安全市的重要创建内容,目前,在全市创建20所食品安全示范学校,确实起到了引领示范作用,并在每个学校开展食品安全公共课程,通过创建工作,推动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

二、存在问题

(一)部分学校食堂设备设施简陋,卫生状况差。

1、 学校食堂大多是在10-20年前建盖的房屋,房屋较陈旧(部分食堂还漏雨),建设经营面积狭窄,普遍存在超负荷运转,超负荷供餐,与现行法律法规标准不配套。(2)设施设备都很简陋,有的甚至没有冷藏柜、消毒机等设备,生熟食随意摆放,防蝇、防尘、防鼠设施不齐。(3)有的乡镇未建设自来水厂,食堂自用水未经检定是否符合生活饮用水标准。

     (二)部分学校食品安全责任意识不够强

     部分学校领导对食品安全不够重视,未制定相应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或制度落实不到位,未制定食品安全应急处置预案,未严格落实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一)加强宣传教育,引导学校食堂加强自律。

一方面向学校食堂开展诚信经营和食品安全等方面的宣传教育,要求其守法经营,把好进货关,杜绝假冒伪劣食品进食堂,自觉将三无、过期、霉变食品及时销毁。另一方面,严查不法经营行为,对销售假冒伪劣食品行为,加大处罚力度。三是引导学校食堂自律自重,强化职业道德教育,树立社会责任意识,严格落实进销货台账制度,改善学校及周边食品消费环境,防止食品安全事件发生。

(二)提高校园周边食品经营店的监管级别。

     强化校园及周边环境监管力量,加大日常巡查频率,加强巡查力度,将不良学校食堂的信息及时录入数据库,在日常监管中加以重点关注,不给经营其不合格食品的机会,迫使其守法经营。将学校食堂的设置、食堂用水纳入许可管理,不符合国家标准规定的学校食堂一律不发放《食品经营许可证》,倒逼学校改善食堂用房和更新实施设备,严格落实食品安全目标责任,确保在校学生食品安全。

(三)加强对学生的宣传教育和引导。加强联系沟通,通过送法进校园、开展消费维权进校园、制作食品安全专刊等活动,在学校发放资料、授课,加强学生的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食品安全观念。

(四)强化沟通,联合执法。

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制度,加强与相关部门的配合,齐抓共管,形成整治合力。加强与卫生、教育、城管等相关部门的沟通、配合,不断规范校园及周边的食品生产经营行为,共建安全、和谐的校园消费环境。

总之,食品安全问题是社会发展的首要问题,校园食品安全应该引起全社会的共同关注,不是几个人、几个部门所能解决的,只有全社会共同关注,民众的健康才有保障。最后,再次感谢您委员会对我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关心与支持,希望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加以监督指导,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楚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7530 

 

楚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印发      201753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