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公开信息内容
号: 11532301015171048E/201810-00001 信息分类: 楚雄市部门预决算
发文日期: 2018-10-22
发布机构: 楚雄市八角镇 生成日期: 2018-10-22
称: 楚雄市八角镇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号: 非正式文件,无文号

楚雄市八角镇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发表时间:2018-10-22
字体:[    ]

监督索引号53230100556101000

第一部分八角镇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二、主要职能

三、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门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部分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一部分八角镇基本情况

一、基本概况

八角镇位于楚雄市西北部,地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国家森林公园)哀牢山北麓、距市府鹿城143千米,一江两河”(礼舍江、三街河、五街河)环绕,东临中山镇,南与南华县马街镇隔江相望,西接树苴乡,北连三街镇。全镇辖八角、大麦地、洒洲、法古苴、庄房、必达、扎郎7个村民委员会,180个村民小组,226个自然村,辖区总面积145平方千米。2017年末全镇有4623户,人口16,553人。人口密度114人/平方公里,其中农业人口16170人,占97.68%。居住着汉、彝、回、白、苗等8个民族。

2017年,全镇共实现农村经济总收入21240万元,比上年增长(下同)6.3%;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012.86万元,增长5.9%;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0750元,完成99万公斤烟叶收购任务,收购金额2831.4万元。

二、主要职能

1.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上级机关的决定和命令,加强农村党组织建设和基层政权建设,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

2.负责拟订本行政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和村镇建设等规划,组织农村基础设施和各项公益事业建设,加快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改善群众生活环境;

3.指导农村经济发展,推进农村经济结构调整,促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组织引导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促进农民增收;

4.负责抓好义务教育、人口和计划生育、民政事务、救灾救助、就业培训、社会保障、劳动关系协调和新型合作医疗实施等工作,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促进农村社会事业发展;

5.推进基层民主法制建设,指导村(居)民委员会工作,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6.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强化信访和矛盾纠纷调解工作,化解农村社会矛盾,维护农村社会和谐稳定,全面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三、部门基本情况

八角镇人民政府是个综合政府管理职能部门。2017年末八角镇独立核算单位16个。

1.其中行政单位4个:分别是党委、政府、人大、工青妇,与2016年相比无变化;事业单位12个:分别是计生办、企业办、民政办、劳动站、规划站、财政所(参公管理)、农推中心、兽医站、林业站、水管站、社保中心、文化站、与2016年相比无变化。

2.2017年末,八角镇上报编制数68人,其中行政编制27人,事业编制41人。年末实有在职人数86人,其中行政编制49人(含村委会21人),事业人员人37人,退休人员17人。

3. 2017年上报车辆编制数3辆,实有车辆3辆。

第二部分八角镇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财政拨款收入为1,845.12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2016年财政拨款收入为1,845.04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82.4万元,2017年财政拨款收入与2016年相比,增加0.08万元,收入增长比率0.04%,增长原因为2017年人员经费中人员工资增加、人员经费标准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支出1,845.12万元,包含基本支出1,090.86万元和项目支出项目支出754.26万元。

1.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基本支出1,090.86万元,占总支出的59.12%(其中人员经费支出994.8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1.2%,日常公用经费支出96.0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80%);其中工资福利支出885.08万元,主要是在职人员工资774.99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80.0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39.77万元,其中:退休人员工资33.93万元;职工住房公积金49.51万元;村农科员、计生宣传员、村兽医、村民小组长、党小组长等补助5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96.01万元,主要是工会经费8.37万元;村委会工作经费35万元;村民小组工作经费18万元;日常公用支出34.64万元。

2.项目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度项目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行政机关、各中心、站所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2017年项目支出754.26万元,占总收入40.88%;主要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90.7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15.24万元;节能环保支出33.59万元;城乡社区支出6.7万元;农林水支出196.9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0.41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845.1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 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674.6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7%。主要用于八角镇行政单位机构运作和八角镇相关事业发展;

2. 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23.1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主要用于八角镇文化站机构运转,和八角镇本地文化体育事业发展;

3.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97.0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1%。主要用于八角镇社保部门机构运转和八角镇社保和民政相关事务的支出;

4.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70.8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主要用于八角镇计生部门机构运转和八角镇计生和医疗的支出;

5. 节能环保(类)支出33.5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主要用于八角镇草原生态保护补偿支出;

6. 城乡社区(类)支出58.4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主要用于八角镇国土规划部门机构运转和八角镇小集镇建设支出;

7. 农林水支出(类)支出510.4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8%。主要用于八角镇农林水部门机构运转和八角镇农业补偿、森林防火、水利建设、扶贫、农村建设等支出;

8. 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13.7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主要用于八角镇八角镇本地中小企业发展及经济发展办运行等支出;

9.住房保障(类)支出63.2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主要用于八角镇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及八角镇建档立卡户危房改造。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情况。

年末单位收支结转结余为0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八角镇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49万元,实际支出决算为38.1万元,为预算数的77.76%。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18.9万元,完成预算的118.1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33万元,完成预算的58.18%。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2.9万元,主要原因是今年进行脱贫攻坚,随时下村走访调查,为贫困户想办法办实事,各项扶贫项目增多的实地勘察,群众交流等公务用车次数增加,公务接待费比预算数减少14.1万元。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减少12.9万元,下降24.55%。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2.4万元,增加14.5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5.3万元,下降44.34%。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用,进一步完善规范接待制度规定,改善政府机关食堂的面貌,大部分的接待从原来的餐馆、农家乐改为政府食堂统一接待,大大的压缩了餐桌上的浪费,节省了招待费的支出。二是今后加强对公务车辆的管理,规范和控制公务用车修理、用油等行为,提高单车使用效率。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8.9万元,占49.61%;公务接待费支出19.2万元,占50.39%。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8.9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8.9万元,主要用于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2017年度,八角镇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19.2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9.2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6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公务活动2270人次(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各单位在八角镇行政区范围内出席会议、考察调研、执行任务、学习交流、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是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2017年全镇机关运行经费93.68万元,其中行政单位90.81万元,参公管理事业单位2.87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17年末固定资产633.94万元,其中:房屋425.82万元;车辆90.88万元;其他固定资产117.24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八角镇2017年安排的政府采购资金18.49万元,主要是用于办公桌椅、电脑、复印机、打印机、数码相机、办公用纸等购置。以上支出均按政府采购程序和要求分开招标,办理政府采购手续。

(四)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五)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部分名词解释

1、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2、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物资储备等资本性支出。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4、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反映切块由发展改革部门安排的基本建设支出,对企业补助支出不在此科目反映。

5、资本性支出:反映各单位安排的资本性支出。切块由发展改革部门安排的基本建设支出不在此科目反映。

第四部分八角镇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附件)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楚雄市八角镇人民政府

                                             2018年10月19日

监督索引号53230100556101111

附件: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表20181019042705193.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