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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 11532301015170811U/201912-00004 信息分类: 人大代表建议
发文日期: 2019-08-20
发布机构: 楚雄市公安局 生成日期: 2019-08-20
称: 楚雄市公安局关于对市九届人大三次会议第8号建议的答复
号: 非正式文件,无文号

楚雄市公安局关于对市九届人大三次会议第8号建议的答复

发表时间:2019-0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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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兴春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瑞东路格林天城路段交通安全管理的建议,已经交由楚雄市公安局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格林天城路段现已逐渐发展为集住宅小区、餐饮、休闲等为一体的新商圈,为缓解停车难,市人民政府已在该路段划设了停车泊位,但由于附近在建工程较多,车辆乱停乱放、大货车违反规定入城等现象仍然存在。为了进一步做好该区域交通管理工作,楚雄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主动作为,深挖内部潜力,在城区采取无缝对接的管理模式,从上午7时15分至晚上22时加大路面管控力度,在日常工作中,采用“高峰站点维护畅通,平峰整治净化环境”等方式,坚持民意导向,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结合实际加大交通违法行为整治力度。

针对你反映的问题,交警大队已认真进行了调研,采取以下措施强化管理。一是尽快组建一个警组,负责东南片区的道路交通管理工作,加大交通秩序管理力度,创新交通管理新机制,尽可能减少管理盲区。二是不断完善电子抓拍等科技手段和巡逻管控,加强对该路段的交通违法查处工作。三是强化货运车辆禁行措施,严格查处违反规定在限行时段进入城区的货运车辆。四是加强该区域交通管理规划,不断完善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继续排查隐患,实地调研,针对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标线不完善等问题进行实地调研,根据交通组织和资金等实际,按照重点、分步骤组织实施。

李兴春代表,感谢您对楚雄市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的关心支持,希望您能一如既往地关注交管工作,给我们提出更多宝贵意见和建议。

2019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