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公开信息内容
号: 11532301015170811U/201808-00007 信息分类: 人大代表建议
发文日期: 2018-06-07
发布机构: 楚雄市公安局 生成日期: 2018-06-07
称: 楚雄市公安局关于对市第九届人民 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第219号建议的答复
号: 非正式文件,无文号

楚雄市公安局关于对市第九届人民 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第219号建议的答复

发表时间:2018-06-07
字体:[    ]

王志新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交通督导教育的建议”,已经交由楚雄市公安局办理,经2018年5月10日面商,现答复如下:

为进一步提高广大交通参与者的交通安全意识、文明意识和法治意识,积极倡导文明交通新气象、新风尚,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一直以来,楚雄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以“关爱生命、文明出行”为主题,广开宣传渠道,精心组织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

一是以交通违法处理大厅、车管窗口、事故处理等业务窗口为重点,向前来办理业务的群众和驾驶员进行“零距离”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二是充分发挥路面执勤交警的作用,以各类交通违法专项整治为契机,严查各类违法行为,尤其对非机动车、行人进行警示教育真正起到“处罚一起、教育一群、警醒一片”的效果,营造坚强有力的宣传教育氛围。

三是结合各类节日和主题宣传日、警营开放日,深入辖区桃园湖广场、市民广场等人群群集区域进行主题宣传,今年以来共进行10余场次。发放宣传单20000余份,持续推进文明交通劝导志愿活动20余次,深入永兴商混、楚雄烟厂、楚雄州农村信用社、楚雄州广电网络公司等企业、单位对职工进行交通安全宣传教育20余场次,受教育面涵盖广、人数多,让交通安全在道路交通参与者中入眼、入耳、入脑、入心,起到了良好的宣传效果。切实提高广大群众安全出行意识。

四是巩固校园宣传阵地,注重辐射宣传效果。民警分批深入辖区学校,组织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课,教育引导学生克服不良习惯,摒弃交通陋习,学会自我防范,帮助广大中小学生及幼儿从小养成良好的出行习惯。举办交通安全知识讲座、制作交通安全知识宣传栏、要求学生以自己守法的实际行动带动家庭认真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从而做到“教育一个人,影响一个家”。

五是利用新媒体宣传接地气的广泛进行宣传。楚雄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充分发挥网络、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宣传传播功能,向社会公众及时发布路况、交管资讯、违法法曝光、交通安全法律、行车常识等,传播安全出行讯息,使安全、文明驾驶理念更加深入人心,形成强大的社会舆论氛围。尤其在楚雄市交警的新浪微博中,对热心市民拍摄的非机动车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的等行为进行了直观曝光,同时平安楚雄、加油楚雄、微视楚雄等微信公众号的头条号进行了转发,取得了良好的宣传教育效果。

王志新代表,非常感谢您对楚雄市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的关心支持,希望您一如既往地关注交管工作,给我们提出更多宝贵意见和建议。

2018年5月31日 楚雄市公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