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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 11532301015170707P/201809-00002 信息分类: 教育工作情况
发文日期: 2018-08-30
发布机构: 楚雄市教育体育局 生成日期: 2018-08-30
称: 关于开展第21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的通知
号: 非正式文件,无文号

关于开展第21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的通知

发表时间:2018-0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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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语委成员单位、市属各学校:

经国务院批准,自1998年起,每年9月第三周为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以下简称推普周)。经教育部等九部门研究,定于2018年9月10日至16日举办第21届推普周。根据国家、省、州《关于开展第21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的通知》精神,结合本市实际,现就做好本届推普周的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贯彻国家语言文字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大力推广和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提升国民语言能力,传承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为建设与综合国力相适应的语言文化强国提供有力支撑,为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良好基础。

二、活动主题

本届推普周的主题为:说好普通话,迈进新时代。

三、工作要求

(一)市语委各成员单位要切实做好推普宣传工作。在推普周期间,市语委各成员单位要通过各种媒介广泛宣传推广普通话在整个国家发展战略中的重要意义,并在单位醒目位置设置“说好普通话,迈进新时代”的宣传标语;要在本单位内开展“讲普通话、写规范字、做文明人”的教育活动,让普通话成为工作用语。

(二)市属各学校要发挥推普宣传的龙头作用。各学校要在推普周期间面向社会做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等语言文字法规政策的宣传;在学校内开展经典诵读、演讲比赛、诗歌朗诵会等宣传推普工作;开展校园内用字清查活动,杜绝不规范汉字在校园内出现;在学校的醒目位置设置推普宣传标语等。

(三)各乡镇要积极开展推普宣传工作。本届推普周我市宣传的重点是农村乡镇。各乡镇要依托中小学广泛开展推普宣传活动。乡镇中学主要负责集镇的宣传工作,要通过各种形式宣传推普在脱贫攻坚、建设文明村镇等中的重要意义;并开展一次集镇社会用字调查活动,纠正集镇的不规范用字。乡镇中心小学主要负责各村委会的推普宣传,中心小学要以村完小为依托,面向农民群众和贫困人口广泛宣传推广普通话的意义,并对农民群众和贫困人口开展普通话培训咨询服务活动,采取“小手牵大手”的方式,让在校学生负责对家长的普通话培训,一个学生带动一个家庭,促进普通话在农村的普及。各乡镇政府要在公职人员中开展“讲普通话、写规范字、做文明人”的宣传教育活动,要在会议室、办公室等场所设置“请讲普通话、请写规范字”的提示牌,要让普通话成为公职人员的工作用语。各乡镇要在集镇醒目位置设置“说好普通话,迈进新时代”、“扶贫先扶智,扶智先通语”、“推广普通话,助力脱贫攻坚”等宣传标语。

四、组织实施

(一)由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推普周的各项工作。市语委办不统一组织推普周开幕式和宣传活动,由各单位、各学校自行组织开展相关活动。推普周期间,市教育局、市语委办将对各单位、学校开展推普宣传活动的情况进行抽查。

(二)各单位、学校要认真总结推普周的相关工作,并于9月30日前将总结材料和有代表性的活动照片发电子邮件至市语委办。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市教育局语委办 周汝云

 联系电话:3010350、13578450889

 邮 箱:274038166@qq.com

                            楚雄市教育局

                              楚雄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