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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 11532301015170651L/201807-00012 信息分类: 政协提案
发文日期: 2018-07-04
发布机构: 楚雄市财政局 生成日期: 2018-07-04
称: 楚雄市财政局关于对政协楚雄市第九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185号提案的答复
号: 非正式文件,无文号

楚雄市财政局关于对政协楚雄市第九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185号提案的答复

发表时间:2018-0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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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教工作涉及政治、文化、经济、意识形态各个领域,关系信教群众切身利益,关系全市社会稳定和谐。宗教团体是党和政府联系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的桥梁和纽带。党对宗教工作的领导,政府对宗教事务的管理,只能加强不能削弱。我市基督教积极带领信教群众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团结各界朋友和广大教徒进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积极服务和支持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有力地促进了民族团结、宗教和谐。

市委、市人民政府历来重视宗教工作,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积极支持爱国宗教团体独立自主自办,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市财政每年都将三个宗教协会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副秘书长等人员补助和三个宗教工作经费纳入了预算给予保障,2016年起,又将宗教界教职人员补助纳入了财政预算。2018年,市财政安排了三个宗教协会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副秘书长等18人经费补助18.72万元,74名教职人员补助71.04万元,宗教工作经费15万元,三个宗教协会工作经费15万元,基督教三自爱国会工作经费5万元,宗教活动场所修缮经费50万元。

针对基督教堂的建设问题,市委办公会议纪要(市会记〔2017〕31号)作出了明确指示,相关部门正在努力向上争取。由于本年度财政平衡难度较大,基本是吃饭财政,全市可用财力有限,基督教堂建设资金不足的问题,市级财政只能按照年初预算的50万元宗教场所修缮资金来予以解决。下步工作中,我们将积极向市委、市政府汇报,逐步解决我市基督教堂建设中遇到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