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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 11532301015170651L/201807-00008 信息分类: 政协提案
发文日期: 2018-07-04
发布机构: 楚雄市财政局 生成日期: 2018-07-04
称: 楚雄市财政局关于对政协楚雄市第九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2号提案的答复
号: 非正式文件,无文号

楚雄市财政局关于对政协楚雄市第九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2号提案的答复

发表时间:2018-0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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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加强对行政事业单位电子产品公开招标工作的管理,我局今年进行了一系列的改革,出台了相关的管理办法,具体举措如下:

1.由于财政收支平衡困难、财政支出压力大等原因,在2018年以前,行政事业单位电子产品公开招标的评标工作是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通知当期招标数额较大的行政事业单位推荐本单位的信息技术人员来完成,由于单位推荐的评标人员不一定是楚雄州政府采购专家库内的专家,专业性、技术性和严肃性都有一定差距,为进一步加强对电子产品公开招标评标工作的管理,从2018年起,楚雄市将电子产品公开招标的评标专家费用列入当年财政预算,每一期电子产品公开招标的评标工作都由楚雄州政府采购专家库内抽取的专家来完成,评标专家对采购方提供的需采购的电子办公设备参数进行严格审核把关,参数、产品和价格不符等情况进行及时的纠正,使评标过程更加科学、严肃、高效。

2.及时依法处理 采购人和供应商的投诉。我局在日常的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宣传工作中,加大对采购方维权意识的宣传,如供应商出现违约行为(提供的货物与中标参数不一致、不按时供货、不遵守售后服务承诺等),要及时将情况书面报告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科,由政府采购管理科及时依法进行处理。去年以来,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科及时依法处理了涉及市医院、市政府办等几个单位的政府采购投诉,对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了罚款、通报等严肃处理,营造风清气正、诚信采购的良好氛围。

3.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电子产品公开招标的招标文件中明确表示,只有“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人才有资格参与招投标,有效限制了一批失信单位和个人进入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还通过在招标文件中增加投标人诚信责任及惩戒机制等相关条款的设置,对供应商随意报价、随意弃标、不按合同供货等违约、违规、违法行为进行界定。在电子产品公开招标采购中努力做到“规范投标,公平竞争,诚信服务”,同时,逐步建立健全政府采购诚信机制的制度体系,建立并完善对供应商的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联动机制,积极引导供应商严格遵守政府采购法规制度。

4.2018年出台了《楚雄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合同履约验收管理的通知》(楚市财采〔2018〕3号),加强对政府采购合同履约及验收的监督管理,维护政府采购的信誉,保障政府采购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证政府采购质量,进一步明确了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的主体、程序、资金支付、资料管理和违法违规责任,并在文件后附上了《楚雄市政府采购项目验收及付款确认书》,确保资金支付与履约验收紧密结合。这个文件的出台对我市电子产品公开招标的履约验收工作既是监督,也是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