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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 115323010151706274/201912-00028 信息分类: 政协提案
发文日期: 2019-07-30
发布机构: 楚雄市农业农村局 生成日期: 2019-07-30
称: 楚雄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对政协楚雄市九届三次会议第45号提案的答复
号: 楚市农复〔2019〕41号

楚雄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对政协楚雄市九届三次会议第45号提案的答复

发表时间:2019-0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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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协苍岭联络处:

你单位提出《关于加快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工作的提案》,已经交由我局办理,经2019626日面商,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乡村振兴规划设计工作

经与发展改革局对接,20189月,市发展改革局牵头启动了《楚雄市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以下简称《规划》)编制工作。目前《规划》初稿已完成,正在征求乡镇、部门等相关单位意见。下步,将按照所征求到意见对文本进行修改完善,在完成修改并组织专家评审、按程序报审后指导我市乡村振兴战略工作实施。

二、关于赋于有条件的乡镇开展农业设施用地创新管理改革试点问题

根据《云南省国土资源厅 云南省农业厅关于印发<云南省设施农用地实施管理细则(试行)>的通知》(云国土资〔2016174号)精神,对农业设施用地规模做了界定,县(市)级只能按照文件要求执行。从市自然资源局提供的数据看,我市自然资源局2017年共审批农业设施用地项目102.9公顷,2018年共审批农业设施用地项目9330.1公顷,2018年比2017年增加27.2公顷,增幅较为明显。

三、关于探索建立农村宅基地科学使用和有序流转及退出机制的问题

我市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云南省土地管理条例》和《楚雄彝族自治州实施〈云南省土地管理条例〉若干规定》,严格执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村镇规划,坚持农村村民1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的规定,并且用地面积不得超过《楚雄彝族自治州实施〈云南省土地管理条例〉若干规定》的标准。鼓励农村村民在原有宅基地上拆旧翻新,鼓励农村村民将闲置宅基地退出,通过复垦整理增加耕地有效面积,提高耕地质量,节约集约利用建设用地,有效发挥土地效益。

四、关于加快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促进农民增收致富

近年来,在省、州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楚雄市以调整优化产业结构为目标,大力发展高原特色农业,在争取上级扶持资金的同时,市级财政加大对农业产业的投入。2019年市级财政投入农业产业扶持资金2000万元,用于产业脱贫、发展魔芋、果蔬、畜牧业、核桃、生物医药和大健康等产业培育力度,在巩固培育现有58家州级以上龙头企业基础上,加快国家级、省级、州级龙头企培育力度,预计2019年培育5家州级以上重点龙头企业。从目前情况看,多数龙头企业发展势头较好,部分龙头企业已初步形成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全产业链,如摩尔农庄。

五、关于大力度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优化产业结构调整

近年来,我市在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优化农业产业结构布局上取得一定成效。2018年全市全年农作物总种植面积91.3万亩,较上年90.59万亩增0.8%,其中:粮食作物种植面积为58.89万亩,较上年的58.56万亩增0.6%;粮经作物种植比例为64.5:35.5;种植中药材2.7万亩,较上年2.6亩增4.2%,实现产量5850吨、产值2.26亿元;种植魔芋8.72万亩,实现产值6.98亿元;种植人工食用菌284万㎡,较上年同期278.5万㎡增1.9%,实现产量3.74万吨,产值4.34亿元;种植花卉9230亩,较上年9000亩增2.5%,产值3.4亿元。

    感谢你们对我局工作的关心支持,希望今后一如既往地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