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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 115323010151706274/201909-00023 信息分类: 楚雄市部门预决算
发文日期: 2019-09-12
发布机构: 楚雄市农业农村局 生成日期: 2019-09-12
称: 楚雄市农业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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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市农业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汇总)

发表时间:2019-0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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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楚雄市农业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汇总)

第一部分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参照政府批准的“三定”方案。

1、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农业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2、拟订全市种植业、特色产业、畜牧业、渔业、乡镇企业、农业机械化和生态农业建设的中长期发展规划;结构布局调整及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的综合平衡,结合市情拟订实施方案并负责组织实施;

3、研究拟订全市有关农业发展的经济、技术和产业政策,引导农业产业结构布局调整;制定农业发展的重大技术措施和科技发展计划,组织重大科技项目的攻关和科技推广;积极研究探索农业农村经济增长方式;

4、负责编制全市种植业、特色产业、畜牧业、渔业、乡镇企业、农业机械化和生态农业建设、区域开发计划及年度生产计划并组织实施;

5、承担监管和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的职责;依法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依法发布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信息,负责农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质量安全监测;指导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和投入评价体系建设考核;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

6、指导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和执法监督,推进农业依法行政。

(二)机构设置

根据上述职责,按三定方案,楚雄市农业局系统由局机关和下属13家站所构成。其中局机关设15个科室(正股级)分别为:党政办公室、人事科、计划财务科、种植业管理科、生物产业发展科、乡镇企业科、市场与经济信息科、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科、政策法规科、农环与科技教育科、农业机械化管理科、畜牧渔业科、草山饲料科、兽医科、畜禽屠宰管理科。

楚雄市农业局2018年实际内设科室12个,分别为:党委办公室、行政办公室、组织人事科、纪检监察室、财务科、种植业管理科、生物产业发展科、乡镇企业科、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科、政策法规科、畜牧兽医科、招商引资办公室。

(三)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农业生产任务全面落实。深入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严守耕地红线,继续巩固 “国家产粮大县称号”成果,突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大力调整种植结构,确保粮食生产安全。

2.高原特色农业加快发展。成立了由市委副书记任组长的楚雄市产业发展领导小组,高位推动全市产业融合发展,促进转型升级,同时成立了生物医药和大健康、核桃、魔芋、果蔬四大重点产业发展小组,扎实推进产业发展,成功举办核桃文化节和魔芋文化节,获“全国魔芋产业重点县”称号,产业发展成效明显。

3.产业扶贫助力脱贫攻坚工作成效明显。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脱贫攻坚指导思想,高度重视、认真落实,以脱贫攻坚和产业扶贫统领全局工作。

4.绿色农业发展迈出坚实步伐。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开展农业绿色发展行动,积极推广无人机防控、太阳能杀虫灯、性诱剂、黄蓝板等物理防治方法,实现投入品减量化、生产清洁化、废弃物资源化、产业模式生态化。

5.农村经营管理有效规范。加强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农村公共服务、农业社会化服务、强农惠农政策落实等领域乱收费的监管。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楚雄市农业局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4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12个。分别是:

1、楚雄市农机化技术推广服务站

2、楚雄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3、楚雄市农业局种子管理站

4、楚雄市农业广播电视学校

5、楚雄市农业局植保植检站

6、楚雄市农业局蚕桑站

7、楚雄市农业局农业综合执法大队

8、楚雄市农业局经营管理站

9、楚雄市农业局园艺技术推广站

10、楚雄市农业局茶叶站

11、楚雄市初等农业机械化技术学校

12、楚雄市农业局农业信息办公室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本部门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57人。其中:行政编制21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3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31人(含行政工勤人员4人),事业人员12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148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147人。

实有车辆编制3辆,在编实有车辆14辆。

第二部分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合计3338.0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338.06万元,占总收入的100%;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缴款收入;无其他收入。2017年度收入合计6608.4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608.49万元,占总收入的100%;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缴款收入;无其他收入。2018年度收入比2017年度减少3270.43万元,减少49.49%。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拨款减少180.06万元(人员工资减少,相对应的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收入,社会保障和就业收入,住房公积金收入减少),项目支出拨款减少3090.36万元(减少部分:1、城乡社区项目收入减少1558万元;2、农林水项目收入减少1532.36万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支出合计3951.85万元。 其中:基本支出2836.00万元,占总支出的71.77%;项目支出1115.85万元,占总支出的28.23%;无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2017年度支出合计5823.5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051.52万元,占总支出的52.40%;项目支出2772.03万元,占总支出的47.60%;2018年总支出比2017年减少1871.70万元,减少32.14%,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减少(人员工资减少),项目支出减少(城乡社区支出和农林水支出项目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行政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836.00万元。与上年支出3051.52万元对比减少215.52万元,减少7.07%,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减少,相对应的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住房公积金支出减少。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702.8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5.3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133.1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4.69%。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单位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115.85万元。与上年支出2772.03万元对比减少1656.18万元,减少59.75%,主要原因是城乡社区支出和农林水支出项目减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本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942.8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78%。与上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758.11万元对比减少1915.28万元,减少33.27%,主要原因是城乡社区支出和农林水支出项目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按功能分类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16.7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5.64%,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工资、在职职工缴养老保险、退休职工公务费;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06.9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25%,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及在职职工医疗保险;

3、节能环保支出0.1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1%,主要用于污染防治方面的支出。

4、城乡社区支出579.2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4.69%,主要用于城乡社区等公共设施建设维护与管理方面的支出。

5、农林水支出2370.4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0.12%,(1)行政运行453.47万元,主要用于在职职工人员工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25万元,主要用于种植业保险投保工作补助;(3)事业运行1389.63万元,主要用于下属站所在职职工人员工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4)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支出173.95万元,主要用于农业生产发展基层农技推广支出;(5)病虫害控制支出5.00万元,主要用于病、虫、鼠、害及疫情监测、预报、预防、控制、检疫、防疫所需的仪器、设施、药物、疫苗、种苗,疫畜(植物)防治、扑杀补偿及劳务补助、菌(毒)种保藏和动植物及其产品检疫、检测等方面的支出;(6)农产品质量安全支出56.27万元,主要用于农业质量标准制定、实施和监督,投入品监管、残留监控,农产品质量认证、普查、标准化生产示范等方面的支出;(7)执法监管支出11.79万元,主要用于农业法制建设、执法监督、纠纷处理,安全生产、农产品质量监管、农资打假与市场监管,农机监理等方面的支出;(8)防灾救灾支出34.97万元,主要用于中央重大农作物病虫害防治支出;(9)农业生产支持补贴支出9.00万元,主要用于中央财政补助农机深松整地作业资金支出;(10)农业组织化与产业化经营支出79.97万元;主要用于农业产业化、山地牧业、林业产业化发展专项资金支出;(11)农产品加工与促销支出110万元;主要用于省级绿色食品“10大名品”和“10强企业”“20佳创新企业”奖励资金支出;(12)其他农业支出21.44万元,主要用于新型职业农民培训补助支出。

6、住房保障支出169.1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29%,主要用于缴纳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及退休职工购房补贴;

7、外交(类)支出0万元;

8、国防(类)支出0万元;

9、公共安全(类)支出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经济分类科目情况

1、工资福利支出2327.93万元,其中:基本工资635.59万元;津贴补贴447.46万元;奖金支出133.32万元;绩效工资477.90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55.88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支出121.35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支出80.38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21.42万元;住房公积金支出154.63万元。

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74.92万元,其中:离休费11.66万元;退休费330.77万元;抚恤金25.73万元;生活补助6.76万元。

3、商品和服务支出133.15万元,其中:办公费24.03万元;水费2.80万元;电费2.85万元;邮电费3.38万元;物业管理费0.14万元;差旅费17.56万元;维修(护)费1.45万元;培训费0.15万元;公务接待费1.86万元;劳务费5.55万元;工会经费26.09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5.94万元;其他交通费用31.35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本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2.88万元,支出决算为20.72万元,完成预算的90.5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18.38万元,完成预算的94.3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34万元,完成预算的68.83%。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单位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压缩“三公”经费支出。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18.45万元增加2.27万元,增长12.3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2.61万元,增长16.55%;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原因是:1、公务用车已使用年限都较长,维修费用逐年增加;2、2018年度单位专项工作较2017年有明显增加。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34万元,减少12.69%。减少原因是单位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压缩接待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8.38万元,占88.71%;公务接待费支出2.34万元,占11.29%。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8.38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8.38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0辆。主要用于保障局机关及下属站所执行公务活动开展基层工作调研,指导农业生产发展所需的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2.34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2.34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48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447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农业事业发展、农业行业监管、农业项目实施监管、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等日常迎接考察调研、检查指导;农业招商引资、固定资产投资等公务活动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4.88万元,与上年支出93.77万元对比减少28.89万元,减少30.81%,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单位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压缩公务费用支出,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交通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招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等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资产总额3798.67万元,其中,流动资产454.84万元,固定资产2714.32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629.51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023.84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61.43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929项,账面原值513.93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3798.67

454.84

2714.32

1824.45

191.87

698.00

629.51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97.4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5.4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1.99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97.4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2018年设立3个,分别是:

1、2017年中央农业发展(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专项

2、2018年新型职业农民培育

3、楚雄州科技增粮措施推广项目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2017年中央农业发展(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专项项目支出绩效自评:2017年中央农业发展(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专项项目资金到位率100%,建成试验示范基地2个,完成任务数的100%;全市383名农技人员担任技术指导员,完成5天以上脱产业务培训的县乡农技人员144人,完成任务数的99.3%;培育农业科技示范主体1252个,完成任务数的100%;年度项目资金进度执行率91.08%;通过实施项目,农业主推技术到位率超过98%;农业科技示范主体抽样满意度达98%以上;农技推广公共服务对象抽样满意度达90%以上。全面完成省下达的绩效目标任务.

2018年新型职业农民培育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培训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50人;建立健全了新型职业农民对象库、师资库、基地库;农民培训利用全国农业科教云平台实行信息化管理和服务;新型职业农民生产经营能力和带动能力明显增强;新型职业农民对培育基地和师资的满意度达80%;新型职业农民对政府提供的跟踪服务满意度达70%,严格把控资金使用,项目按时完成,达到了标准的质量管理水平。

楚雄州科技增粮措施推广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楚雄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制定项目实施方案,结合年度财政拨款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开展了自评工作。对照绩效评价指标表,逐项梳理、全面排查,数据真实,材料全面准确,评价客观公正。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1、 加强组织领导;

2、制定项目实施方案;

3、加强监督检查;

4、加强档案痕迹管理。

5、项目完工验收及绩效评价。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2017年中央农业发展(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专项自评报告

1、基层农技推广人员技能有了大幅提高。通过新品种、新技术、农业法律法规、农技推广理论与方法、农业信息服务和实地参观交流等方面的学习培训,技术指导员对农业发展的新动态有了新的了解,为做好今后现代农技推广及农业信息化服务提供了一定的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为顺利完成项目和实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打下了坚实基础。

2、建成了新的技术推广模式。通过项目的实施,不断探索和建立了农技推广的新模式,建立和完善了以包村联户为主要形式的工作机制和专家+技术指导员+科技示范户+辐射带动户的技术服务模式;构建专家定点联系到乡、农技人员进村入户、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的农业科技服务新机制,实现农业科技成果与农民的有效对接,形成了适合现代农业发展的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新机制。

3、示范户科技水平有了一定提高。项目的实施,示范推广了淡水鱼养殖、高产优质油菜栽培技术,油菜高产高效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油菜硼肥施用技术共4项。通过技术指导员的指导和物化物资的补助,1252户示范户种、养水平比周边农户平均水平提高了20%;技术到位率达98%,良种良法覆盖率达100%,农民增收成效明显。

2018年省级新型职业农民培育项目自评报告

2018年省级新型职业农民培育,严格按照实施方案开展培训,培训工作取得了较好效果。在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建设上专门制定了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制度,预算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 、培训班管理制度,并确定考评小组人员;确定评价指标;收集整理项目相关材料;召开评价工作情况交流,通过自评,楚雄市农广校2018年省级新型职业农民培育,严格按照实施方案开展培训,培训工作取得了较好效果。各项目标任务,完成率达到了100%。

1、经济效益:带动农民增收致富效果明显。

2、社会效益:资金使用上无重大违规违纪问题。

3、生态效益:带动周边群众农业科技技术含量提高。

楚雄州科技增粮措施推广项目自评报告

通过项目的实施,使我市的农业科技措施进一步得到推广,对我市农业产业发展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2018年本部门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1、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反映用于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农业新品种、新机具、新技术引进、试验、示范、推广及服务等方面支出。

2、农产品质量安全:反映用于农业质量标准制定、实施和监督,投入品监管、残留监控,农产品质量认证、普查、标准化生产示范等方面的支出。

3、防灾救灾:反映对农业生产因遭受自然、生物灾害损失给予的补助。

4、农业组织化与产业化经营:反映对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开展基地建设、质量标准认证等方面的补助支出。

楚雄市农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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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索引号53230101432601111

楚雄市农业局2018年部门决算公开表(汇总).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