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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市农业局部门2017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参照政府批准的“三定”方案。
1、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农业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拟订全市种植业、特色产业、畜牧业、渔业、乡镇企业、农业机械化和生态农业建设的中长期发展规划;结构布局调整及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的综合平衡,结合市情拟订实施方案并负责组织实施;研究拟订全市有关农业发展的经济、技术和产业政策,引导农业产业结构布局调整;制定农业发展的重大技术措施和科技发展计划,组织重大科技项目的攻关和科技推广;积极研究探索农业农村经济增长方式。
2、负责编制全市种植业、特色产业、畜牧业、渔业、乡镇企业、农业机械化和生态农业建设、区域开发计划及年度生产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主管行业项目论证、申报、立项实施监管工作,管理和使用农业资金;负责全市农业发展区域布局、结构调整和综合平衡;指导全市农业产前、产中、产后协调管理和服务;组织和协调本行业科技项目实验、示范和推广;承担指导全市种植业、特色产业、畜牧业、渔业、乡镇企业、农业机械化和生态农业的发展及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负责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和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工作;承担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和认定;参与实施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作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工作。
3、指导粮食等主要农产品生产,引导农业产业结构调整;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农业标准化、规模化生产,指导农产品基地建设、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生物产业基地建设和现代农业示范区建 设;提出农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以及市级财政资金安排的 建议,按照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市级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农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负责农业信息体系建设,监测分析农业和农村经济运行情况,依法总结、统计、报告和发布农业和农村经济信息。
4、承担监管和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的职责;依法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依法发布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信息,负责农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质量安全监测;指导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和投入评价体系建设考核;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
5、指导农业行综合政执法和执法监督,推进农业依法行政;提出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稳定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建议,指导农村土地承包、耕地经营权流转管理和承包纠纷仲裁工作;指导、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工作,指导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指导、扶持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和农产品行业协会的建设与发展。
6、组织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推进植物检疫防疫体系建设;组织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普查;抓好农业防灾减灾,监测、发布农业灾情,提出生产救灾资金安排建议,指导紧急救灾和灾后生产恢复。
7、指导农用地、渔业水域、宜农湿地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和管理工作;依法管理耕地质量,发展节水农业;负责渔船检验、渔业技术推广、渔业产品安全和渔政监督管理。
8、指导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利用和农业农村节能减排有关工作;指导生态农业、循环农业的发展;会同有关部门指导美丽乡村建设工作。
9、组织调整农业内部改革,挖掘潜力,搞好社会化服务,促进农业向布局区域化、生产规模化、产品商品化、服务社会化、经营产业化方向发展。
10、指导乡镇企业、农产品加工业及农业产业化发展,协调解决发展中遇到的重大问题。
11、组织、协调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负责农业信息体系建设;承担培育、保护和发展农产品品牌有关工作;依法开展农作物种子(种苗)、草种、食用菌菌种、种畜禽、农药、肥料、兽药、饲料、饲料添加剂的监督管理;依法负责渔船、渔机、网具的监督管理和渔政监督管理;开展兽医医疗器械的监督管理;组织兽医医政、兽药药政药检工作;负责官方兽医、执业兽医管理。
12、组织实施全市动物疫病防控的免疫监测、预警、预报、流行病学调查、疫情报告工作,研究制定重大动物疫病防控计划,承担楚雄市重大动物疫病防治指挥部办公室的日常工作,指导、监督扑灭疫情。
13、组织、协调畜牧业科技项目的试验示范和推广以及畜牧业科技培训;负责畜牧资源保护及饲料资源开发利用;收集发布畜牧业生产信息,做好畜牧业有关数据的统报工作。
14、负责兽医医政、药政和动物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指导乡镇和畜牧兽医协会等行业组织开展工作。
15、负责全市动物卫生监督、动物及产品检疫和动物疫病防治工作,依法开展种畜禽、饲料及添加剂、兽医、兽药及畜禽屠宰监督管理等工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
16、承办楚雄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上述职责,按三定方案,楚雄市农业局系统由局机关和下属13家站所构成。其中局机关设15个科室(正股级)分别为:党政办公室、人事科、计划财务科、种植业管理科、生物产业发展科、乡镇企业科、市场与经济信息科、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科、政策法规科、农环与科技教育科、农业机械化管理科、畜牧渔业科、草山饲料科、兽医科、畜禽屠宰管理科。
楚雄市农业局2017年实际内设科室12个,分别为:党委办公室、行政办公室、组织人事科、纪检监察室、财务科、种植业管理科、生物产业发展科、乡镇企业科、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科、政策法规科、畜牧兽医科、招商引资办公室。
(三)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农业生产任务全面落实。把确保粮食生产安全做为“三农”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紧抓好,确保粮食增产、农民增收,夯实第一产业发展,继续巩固2015、2016年连续2年获“国家产粮大县称号”成果,突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大力调整种植结构,扎实抓好粮食生产工作。
——小春生产喜获丰收。种植小春农作物36.86万亩,其中:粮食作物种植26.57万亩,占计划27万亩的98.4%,实现产量5.98万吨,较上年5.8万吨增3.1%;完成经济作物种植10.29万亩。
——大春生产超额完成。种植大春农作物44.61万亩,完成计划43.4万亩的102.8%。其中:粮食作物27.57万亩,完成计划28.5万亩的96.7%,预计产量14.58万吨,较上年14.47万吨增长0.76%;完成经济作物17.04万亩,完成计划14.9万亩的114.4%(含烤烟10.58万亩)。
——晚秋生产有效落实。种植粮经农作物9.03万亩。其中:粮食作物4.41万亩,完成计划7万亩的63%,预计产量0.83万吨;种植经济作物4.62万亩。
2.高原特色农业加快发展。按照 “稳粮烟、强畜牧、推特产”的高原特色农业发展要求,以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为目标,依托资源优势,优化区域布局,加快发展畜牧、商品蔬菜、人工食用菌、魔芋、淡水渔业、茶叶、优质林果、中药材、花卉、蚕桑等高原特色优势产业。
——畜牧产业健康发展。全年预计生猪出栏67.08万头,较上年同期53.41万头增25.6%,完成州级下达任务67万头的100.1%。牛出栏7.23万头,较上年同期6.14万头增17.8%,完成州级下达任务7.2万头的100.4%。羊出栏14.56万只,较上年同期10.78万只增35.1%,完成州级下达任务的14.5万只的100.4%。禽出栏441.6万羽,较上年同期381.52万羽增15.7%,完成州级下达任务440万羽的100.4%。蛋产量4012吨,较上年同期3875增3.5%,完成州级下达任务4000的100.3%。新增规模养殖场10个,完成市级下达任务10个的100%;新增规模养殖户312户,完成州级下达任务150户的200%。预计实现畜牧业产值16.6亿元,较上年同期14.96亿元增11%,完成州级下达16.5亿元的100.6%。
——蔬菜产业不断发展壮大。全年种植蔬菜11.8万亩(含复种),较上年同期10.2万亩增15.7%;实现产量20.6万吨,较上年同期18.8万吨增9.6%,完成州下达任务15.5万吨的132%;产值3.91亿元,较上年同期3.57亿元增9.5%。其中:商品蔬菜7.4万亩,较上年6.77万亩增9.3%,实现产量14.1万吨,实现产值2.68亿元。目前,全市蔬菜生产基地规模不断扩大,规范化生产水平不断提升,标准化蔬菜生产基地达6000亩,其中设施蔬菜栽培达2700亩。
——魔芋产业发展迅速。全市15个乡镇,128个村委会,1900个村民小组,28403户农户种植魔芋,完成魔芋种植面积85268亩,较上年同期82535亩增3.3%,完成市级下达面积84000亩的101.5%;实现产量17.05万吨,较上年同期16.51万吨增3.3%,完成市级下达产量16.8万吨101.5%;实现产值6.82亿元,较上年同期6.6亿元增3.3%,完成市级下达产值6.72亿101.5%。全市魔芋种植面积、产量、产值均居全州第一。
——人工食用菌稳步发展。全市上规模巩固发展的人工食用菌企业有10家,种植品种9个,种植面积262万㎡,完成年初市下达任务260万㎡的100.8%,较上年的250.01万㎡增长4.8%,预计产量2.9万吨,产值3.5亿元。
——淡水渔业特色鲜明。全市水产养殖面积达3.65万亩(其中:池坝塘1.46万亩、水库2.19万亩),预计全年实现水产品总量6950吨,较上年的6400吨增8.6%,实现渔业产值1.75亿元,较上年的1.7亿元增3.5%。积极推进稻田养鱼、养蟹、虹鳟鱼、鲟鱼、脆化鱼等特色水产品养殖示范推广,在鹿城、苍岭、东瓜、吕合、东华、紫溪等6个坝区乡镇开展大闸蟹养殖试验示范136亩取得明显效果。
——中药材种植面积逐步扩大。充分利用林地及林下资源,大力发展中药材种植。全年种植中药材2.55万亩,较上年的2.17万亩增17.5%,完成市下达2万亩的127.5%,预计产量4200吨,产值2.15亿元,完成州级下达2.13亿元的100.9%。主要种植重点乡镇为新村、西舍路、大地基、树苴。其中:茯苓5109亩、续断3948亩、云木香2700亩、当归1653亩、桔梗1538亩、重楼824亩、龙胆720亩。
——特色鲜食水果不断发展。全市优质鲜食水果面积达4.4万亩,较上年的3.76万亩增17%,完成市下达任务数3.8万亩的115%,预计产量37817吨,产值36555万元。其中:优质梨17614亩,芒果8500亩、冬桃6523亩,葡萄2229亩,杨梅2043亩、樱桃4361亩、蓝莓1490亩。紫溪樱桃、冬桃,吕合干田红梨,东华杨梅,苍岭葡萄、鹿城草莓等规模成效日趋明显。
——花卉产业加快发展。抓住呈贡花卉产业向周边地区扩散的契机,积极引进客商大力发展鲜切花种植。全年种植花卉(含绿化观赏苗木)8809.5亩,较上年的8535亩增3.2%,预计产值3.15亿元,完成州级下达3.12亿元的100.9%。其中:鲜切花3075亩,完成年初市下达任务3000亩的100%,预计产量10000万枝、产值7500万元,苍岭镇已成为我市鲜切花种植主要区域,面积达1663亩。
——茶叶产业产值增效明显。全市实在茶园1.04万亩,其中:投产0.97万亩,全年完成茶叶产量191.6吨,较上年的188吨增1.9 %,完成州级下达180吨的106.4%,产值1027万元,较上年的697万元增47.35%,完成州级下达1000万元的102.7%,其中生产名优茶79.2吨,实现产值686万元,名优茶提质增效显著,绿色食品茶、无公害茶比例继续扩大,生产效益明显提升。
——蚕桑产业因桑园面积减少小幅下滑。目前全市有桑园2184亩,全年饲养蚕种618张,完成全年计划500张的123.6 %,生产鲜茧1.9万公斤,完成全年产茧计划1.5万斤的126.6 %,实现产值82万元,鲜茧平均价42.9元/公斤,蚕种比上年减少1252张,减66%;蚕茧比上年减少3.14万公斤,减62%;产值比上年减少108万元,减56%。
3.产业扶贫助力脱贫攻坚工作成效明显。成立由局长任组长的扶贫工作领导小组,编制了《楚雄市“十三五”特色产业精准扶贫规划》、《楚雄市发展产业精准扶贫实施方案(试行)》、《楚雄市农业局培训转移就业扶贫工作规划》和《楚雄市2017年挖铜村农业科技扶贫培训工作计划》,对贫困地区农业产业发展进行了科学合理的规划布局,将有效助推农业产业扶贫。同时加快产业扶贫项目的实施,助力打赢全市脱贫攻坚战。一是投入1000万元市级产业化发展资金,支持全市15个乡镇发展农业产业化项目61个,重点支持贫困乡镇和贫困村培育脱贫产业,加快建档立卡贫困户脱贫出列。二是争取省农业厅500万元资金扶持,在子午镇地处山区半山区的云龙、打苴、杞木、邑舍四个村委会实施中低产田地改造5000亩。三是投入100万元在子午镇挖铜村实施黑山羊养殖产业项目。四是积极争取2016年草原畜牧业生产方式转变项目资金250万元。其中:扶持挖铜村委会挖铜新村80万元,开展牛舍新建1000平方米,羊舍新建500平方米;扶持挖铜村委会乌龙生态肉牛养殖专业合作社25万元,开展牛舍新建500平方米;扶持挖铜村委会建档立卡户114万元,开展牛舍新建840平方米,牛舍改造300平方米,羊舍新建1000平方米,羊舍改造300平方米;扶持挖铜村委会规模养殖示范户31万元,开展牛舍新建500平方米,羊舍新建400平方米。五是整合各类科技增粮项目资金293.01万元,对15个乡镇的水稻高产创建、玉米高产创建、间套种等科技示范样板进行补助,向贫困乡镇和贫困村倾斜,进一步加大贫困地区科技投入,提高贫困地区群众农业科技水平,增加收入。
4.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顺利推进。目前,全市成立市乡工作领导小组16个470人,抽调工作人员4759人,累计开展宣传培训819期33999人次,发放宣传资料88663份,制作标语622条,发送手机短信9750条,开展合同(证书)及档案清理39117卷(份)。全市外业调绘工作已完成12个乡镇102个村委会2063个小组4.3万户,调查面积51.9万亩,占国土“二调”面积的64.5%,涉及地块数48.5万块。全省统一航拍提供的15个乡镇的影像工作底图已经到位,二标段(山区8个乡镇)外业调绘除树苴、三街2个乡镇外已基本结束,一标段(坝区6个镇)外业调绘工作即将全面展开。
5.农村经营管理有效规范。加强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农村公共服务、农业社会化服务、强农惠农政策落实等领域乱收费的监管。继续巩固紫溪、东华2个镇4个村委会40户农户的农民负担监测上报制度,有效推进农村“三乱”的综合治理;加强农村“三资”管理,巩固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全市153个村(社区)、2022个村(居)民小组实现村级会计委托代理,代管资金总额15.44亿元;积极开展打击农业领域非法集资活动,加大宣传,全力整治,防范我市农业领域非法集资活动发生,维护广大农村居民财产安全;规范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监管,有效防止农民负担反弹,审批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农民筹资筹劳43件,筹资总额4280元,均未超过村民年度筹资筹劳上限标准。积极实施村级集体经济“惠民强村”行动,指导实施好市人民政府从2017年农业产业化发展资金中安排100万元扶持的15个乡镇31个村(社区)集体经济发展项目,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
6.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扎实推进。一是国家省州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的重大部署得到全面的贯彻落实。 “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地方政府属地管理责任全面落实,并纳入对各乡镇、市级有关部门的绩效考核。二是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工作全面展开。2017年,我市被列为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县,市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制定下发了《楚雄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创建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楚雄市创建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实施方案》、《楚雄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市农业局结合创建工作需要对《楚雄市农产品质量安全“黑名单”制度(试行)》等40余项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制度及有关规定进行了修改完善,并制定下发了《楚雄市农业局关于印发创建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工作意见的通知》,对创建目标、任务进行了进一步分解落实,现创建各项工作正在扎实有序推进;三是农产品质量管理体系、监督体系、执法体系、检测体系全面构建。建立完善了“市、乡、村”三级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服务体系。四是农产品质量安全的保障制度开始健全。2017年省级安排我市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县工作经费50万元,市人民政府也从市级财政安排50万元作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经费,并将2018年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经费纳入市级财政预算;五是农产品质量行业监管软实力得到增强,实效明显。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楚雄市农业局部门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4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12个。分别是:
1、楚雄市农机化技术推广服务站
2、楚雄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3、楚雄市农业局种子管理站
4、楚雄市农业广播电视学校
5、楚雄市农业局植保植检站
6、楚雄市农业局蚕桑站
7、楚雄市农业局农业综合执法大队
8、楚雄市农业局经营管理站
9、楚雄市农业局园艺技术推广站
10、楚雄市农业局茶叶站
11、楚雄市初等农业机械化技术学校
12、楚雄市农业局农业信息办公室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本部门2017年度末实有人员编制157人。其中:行政编制21人(含行政工勤编制4人),事业编制13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5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34人(含行政工勤人员4人),事业人员13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5人)。
离退休人员148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147人。
实有车辆编制5辆,在编实有车辆16辆。
第二部分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收入合计6608.4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608.49万元,占总收入的100%;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缴款收入;无其他收入。2016年度收入合计4464.5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459.55万元,占总收入的99.89%;无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5万元,占总收入的0.11%,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缴款收入,无其他收入。2017年度收入比2016年增加2143.94万元,增加48.02%。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拨款增加56.96万元,增加原因为人员工资增加,相对应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支出增加;项目支出拨款增加2086.98万元,增加原因为上级下达项目资金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支出合计5823.5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051.52万元,占总支出的52.40%;项目支出2772.03万元,占总支出的47.60%;无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2016年度支出合计5363.2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991.60万元,占总支出的55.78%;项目支出2371.67万元,占总支出的44.22%;2017年总支出比2016增加460.28万元,增加8.58%,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增加(人员工资增加,相对应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支出增加),上级下达项目资金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051.52万元。与上年支出2991.60万元对比增加59.92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增加,相对应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支出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824.7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2.5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226.8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43%。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单位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772.03万元。与上年支出2371.67万元对比增加400.36元,增加16.88%,增加的主要原因1、土地开发支出及农林水支出增加;2、魔芋种植示范基地建设支出增加;3、农作物病虫害防治及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支出增加;4、农村土地确权颁证工作支出增加;5、省级农业发展专项补助资金支出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本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758.1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88%。与上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300.78万元对比增加457.33万元,增加8.62%,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增加(人员工资增加,相对应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支出增加),上级下达项目资金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按功能分类分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07.8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56%,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工资、在职职工缴养老保险、退休职工公务费;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98.3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45%,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及在职职工医疗保险;
3、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692.8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2.03%,主要用于农村土地确权颁证工作;
4、农林水支出4110.2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1.38%,(1)行政运行505.84万元,主要用于农业局机关在职职工人员工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10万元,主要用于农业产业化、高原特色农业等项目工作经费支出;(3)事业运行1555.27万元,主要用于下属站所在职职工人员工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4)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支出973.93万元,主要用于农业技术试验、示范、推广及服务工作的经费支出;(5)病虫害防控工作经费支出42.75万元,主要用于病虫害有疫情监测、预报、预防、控制、检疫、防疫等方面的支出;(6)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经费支出95万元,主要用于兑现2016年州级农产品质量认证奖励资金支出;(5)农业行业业务管理支出134.29万元,主要用于现代农业项目管理、农业农村政策研究、土地承包管理等农业行业一般性基本业务管理工作的支出;(6)灾害救助支出115万元,主要用于支持受灾农民购买种子(苗)、种畜、化肥、农药、柴油、农膜等生产资料,以及修复因灾受损的农业生产设施;(7)农业组织化与产业化经营支出590万元;主要用于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开展基地建设、质量标准认证等方面的支出;(8)农村公益事业支出18.19万元,主要用于农村公益事业,垦区公益设施建设及农村能源综合建设等方面的支出;(9)其他农业支出69.98万元,主要用于电脑农业推广经费支出和新型职业农民培训支出及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培训支出。
5、住房保障支出148.8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58%,主要用于缴纳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及退休职工购房补贴;
6、外交(类)支出0万元;
7、国防(类)支出0万元;
8、公共安全(类)支出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经济分类科目情况
1、工资福利支出2307.96万元,其中:基本工资630.90万元;津贴补贴658.63万元;奖金支出207.60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211.25万元;绩效工资351.05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48.53万元。
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16.75万元,其中:离休费11.18万元;退休费309.16万元;抚恤金34.83万元;生活补助10.65万元;奖励金2.12万元;住房公积金148.33万元;购房补贴0.48万元。
3、商品和服务支出188.07万元,其中:办公费44.03万元;水费1.70万元;电费1.32万元;邮电费4.01万元;物业管理费0.88万元;差旅费20.28万元;维修(护)费19.81万元;培训费2.43万元;公务接待费1.24万元;劳务费8.88万元;委托业务费0.15万元;工会经费26.8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4.28万元;其他交通费用42.24万元。
4、其他资本性支出3.30万元,其中:办公设备购置3.30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本部门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32.86万元,支出决算为18.45万元,完成预算的56.1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5.77万元,完成预算的47.9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68万元,完成预算的8.15%。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减少的主要原因节约开支,支出比上年有所减少。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支出25.17万元减少6.72万元,下降26.6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元增减变化,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4.74万元,下降23.1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97万元,下降42.36%。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节约开支,支出比上年有所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5.77万元,占85.47%;公务接待费支出2.68万元,占14.53%。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5.77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15.77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局机关及下属站所执行公务活动开展基层工作调研,指导农业生产发展所需的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1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2.68万元。其中:
外宾接待支出0万元。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2.68万元。主要用于农业事业发展、农业行业监管、农业项目实施监管、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等日常迎接考察调研、检查指导;农业招商引资、固定资产投资等公务活动所发生的接待支出。
本部门2017年共接待国(境)外来访团组0个;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67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591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3.77万元,与上年支出36.55万元增加57.22万元,增加156.%,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农业局机关车改补贴增加,办公经费支出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交通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招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等支出。
(二)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政府采购决算、绩效管理信息、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以及情况说明里没有介绍,但单位认为需要说明的情况在此说明。)
1.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共涉及采购项目31个,采购支出149.59万元。均按政府采购的程序和要求分开招标,办理政府采购手续。
2.重点绩效评价结果情况说明
2017年楚雄市农业局开展项目绩效评价2个,其中:重点项目0个,财政安排111万元。
项目一:
项目名称:2017年省级财政支农专项资金(粮食发展专项)
资金来源:楚市财农(2017)49号文省级资金
项目内容:粮食作物高产创建万亩示范片4片4万亩(核心区4260亩)。其中:水稻3片3万亩、玉米1片1万亩。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推广应用4万亩,建立测土配方施肥化肥减量增效核心示范区5000亩(其中核心示范样板200亩),实施测土配方田间肥效试验6组。开展小麦区域试验1组,参试品种20个。在项目实施区域全面普及粮食作物绿肥、高产、高效栽培技术的推广应用,实现粮食增产、农民增收、农业增效。
产生的效益:(1)项目预期目标完成程度:粮食作物绿色高产高效创建、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推广、肥料减量增效、田间试验、小麦区试等工作经已按照所申报的片数、面积和绩效指标完成,完成度均超过100%。
(2)项目实施对经济和社会的影响:通过项目实施,楚雄市全年增收稻谷1452吨,平均亩增产48.4千克,增收145.2元,共增加经济收入435.6万元;增收玉米产量797.7吨,平均亩增产79.77千克,增收159.54元,共增加经济收入319.08万元;实现了很好的经济效益。农业满意度达到99%、农药使用增长率控制0.9%以内、推广测土配方施肥4万元、实施肥料减量增效5000亩。项目的实施,对提高全市农业生产科技水平、节约成本、减少面源污染等方面起到了很好的社会效益。
项目二:
2017年农机化技术推广服务站开展项目绩效评价1个,其中:财政安排494.8557万元。
项目名称: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项目
资金来源:省级财政农机购置补贴资金
项目内容:2017年补贴资金为487万元,上年度结余7.8557,全年要完成补贴任务494.8557万元。通过补贴项目实施,带动农户投入购机资金1800多万元,在补贴政策的落实中,极大地调动了广大农民和农业生产企业的购机用机的积极性,有效提高了我市农业机械化装备水平,为农业增效、农民增收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产生的效益:全市农机总动力新增1.8万千瓦,达67万千瓦以上,农机作业面积在105万亩的基础上新增2.9万亩,主要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达到49%以上,服务对象满意度达85%以上。共有1068户农户、农业企业、农民合作社购置农机具1181台(套)。其中:大中型轮式拖拉机15台,手扶式拖拉机1台,履带式拖拉机1台,半喂入联合收割机1台,全喂入自走式联合收割机7台,水稻插秧机1台,微耕机346台、旋耕机16台、深松机1台,果蔬烘干机345台,粮食烘干机1台,稻麦脱粒机53台,简易保鲜冷库58座,铡草机12台,揉丝机10台,玉米剥皮机312台,饲料粉碎机1台。2017年底,拥有拖拉机8578台(其中大中型拖拉机3633台,小型拖拉机4945台),配套农机具5361部台(套),小型耕整地机械2.76万台,联合收割机76台,水稻插秧机16台,排灌动力机械2.52万台,农产品初加工机械3.86万台台,机动脱粒机1.73万台,畜牧机械2.19万台,渔业机械1264台,果蔬烘干机643台,简易保鲜储藏设备275套,农业机械拥有总量达14.68万台件。全市农业机械总值达到4.98亿元,比上年同期4.67亿元增6.64%;全市农机总动力达67.7万千瓦,比上年同期的65.2万千瓦增3.83%,;完成农机作业面积112.6万亩,(其中:机耕58.95万亩,机收13.43万亩,机插秧1.11万亩,机排灌21.79万亩,机植保17.32万亩)完成计划任务105万亩的107.23%;全年的耕种收机械化效率达49.2%,比去年47.1%增2.1个百分点。
3.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有固定资产2875.74万元。
(三)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1、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反映用于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农业新品种、新机具、新技术引进、试验、示范、推广及服务等方面支出。
2、农产品质量安全:反映用于农业质量标准制定、实施和监督,投入品监管、残留监控,农产品质量认证、普查、标准化生产示范等方面的支出。
3、防灾救灾:反映对农业生产因遭受自然、生物灾害扣失给予的补助。
4、农业组织化与产业化经营:反映对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开展基地建设、质量标准认证等方面的补助支出。
楚雄市农业局
2018年10月22日
监督索引号532301014326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