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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 115323010151706274/201807-00024 信息分类: 政协提案
发文日期: 2018-07-23
发布机构: 楚雄市农业农村局 生成日期: 2018-07-23
称: 楚雄市农业局关于对市政协九届二次会议第190号提案的答复
号:

楚雄市农业局关于对市政协九届二次会议第190号提案的答复

发表时间:2018-0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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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作雄、杨成银、杞朝珍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建议加大对集体经济发展扶持力度的提案》已交我局办理,经2018515日面商,现答复如下:

农村集体经济是村级组织运转和农村事业发展的物质基础,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支撑和保障。根据《中共云南省委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的意见》(云发〔20058号)精神, 20052011年,我局累计向上争取省级财政资金186万元扶持19个村(居)委会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取得了一定的实效。2016年,市委、市人民政府下发《楚雄市关于进一步发展壮大村(社区)集体经济的实施意见》提出:从2016年起,用不到5年的时间,大力实施村级集体经济惠民强村行动,探索和实践发展壮大村(社区)集体经济有效途径,解决村(社区)无钱办事难题,切实增强基层党组织服务改革、服务发展、服务民生、服务群众、服务党员能力。为认真贯彻落实《意见》精神,2017年我局从农业产业化发展资金中安排了100万元对全15个乡(镇)31个村(居)委会申报的农村集体经济发展项目进行扶持,确保了全市154个村(社区)集体经济年度分解任务目标的实现。

今后,我们将在市委、市人民政府的领导下,按照乡村两级是发展村级集体经济的第一责任人,要把发展壮大村(社区)集体经济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同步规划,不断健全责任机制,创新工作思路,加大工作力度,按照目标任务,切实抓紧抓好抓落实的工作要求,力争当地资源优势,推进乡村振兴和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不断加大扶持力度,提升农村集体经济实力,增强村集体自我发展、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能力,为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支撑。

非常感谢你们对我们工作的关心支持,希望今后一如既往地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