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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 115323010151706274/201807-00023 信息分类: 政协提案
发文日期: 2018-07-23
发布机构: 楚雄市农业农村局 生成日期: 2018-07-23
称: 楚雄市农业局关于对市政协九届二次会议第149号提案的答复
号:

楚雄市农业局关于对市政协九届二次会议第149号提案的答复

发表时间:2018-0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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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宇、袁敬芝、陶少华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完善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核算工作运行机制的提案》已交我局办理,经2018531日面商,现答复如下:

农村集体财务会计管理涉及农民的切身利益,事关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是党在农村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工作的通知》(云政办发〔2008211号)精神,在市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2009年全市推行了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截至2017年末,15个乡镇152个村(居)委会全部实行委托代理,核算中心从业人员52人,代管资金306730.11万元。村级财务管理逐步规范,制度不断完善,民主公开深入推进,有效遏制了因财务问题造成的上访事件,得到了基层干部群众的广泛认可。但也还存在着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机构体制不顺、经费不足、人员不稳等亟待解决的问题。我局一直在积极努力并配合楚雄市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财政局)逐级反映存在问题。2014年下发了《楚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推进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工作的通知》(楚市政办通〔2014106号)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明确职责分工,落实监管责任。党的十九大提出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构建乡村治理新体系对加强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规范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财务行为提出了更高要求。

今后,我们将在市委、市人民政府的领导下,进一步巩固完善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工作,建立健全村务监督委员会,推行村级事务阳光工程,依托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村民议事会、村民理事会、村民监事会等,形成民事民议、民事民办、民事民管的多层次基层协商格局,推动乡村治理重心下移,强化农村集体三资监管,稳步推进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激发乡村发展活力,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奠定良好的基础。

非常感谢你们对我们工作的关心支持,希望今后一如既往地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