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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 115323010151706274/201807-00022 信息分类: 政协提案
发文日期: 2018-07-23
发布机构: 楚雄市农业农村局 生成日期: 2018-07-23
称: 楚雄市农业局关于对市政协九届二次会议第113号提案的答复
号:

楚雄市农业局关于对市政协九届二次会议第113号提案的答复

发表时间:2018-0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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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辉委员:

你提出的《关于加强农村土地流转监管的提案》已交由我局办理,经201868日面商,现答复如下:

土地流转促进适度规模经营是农业现代化的必由之路。近年来,市人民政府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引导和规范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实施意见》(云办发〔201446号)等文件精神,务实落实市人民代表大会提出的土地连片开发农业产业化经营和特色农业示范年度目标任务,全市农村土地流转呈现加快发展的良好态势。2017年末,全市15个乡镇14780户流转承包地50053亩,占承包耕地总面积的15%,比上年增长17.4%50亩以上适度规模经营的面积40479亩,占土地流转总面积的80.9%。但也存在风险防范机制不健全、土地荒芜等问题:如您提出的东华镇新柳村委会苴午村民小组土地流转导致良田荒芜的问题,经我局201858日实地调查核实,该村共向4个受让方流转土地4宗,面积265.736亩,其中:蔬菜等种植159.885亩,人工食用菌64亩,因经营不善荒芜41.851亩。引导和规范土地承包经营权有序流转方面,我局主要做了以下工作:一是楚雄市农业产业发展六个专项规划为引领,鼓励农民将承包土地向粮食、蔬菜、花卉、中药材、魔芋、鲜食水果、食用菌等主导产业流转发展规模化连片经营;二是按照中央和省、州的统一部署全面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为土地流转及三权分置改革打牢基础;三是制定下发了《楚雄市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楚市政通〔201668号),进一步规范农村土地流转行为;四是研究上报《楚雄市农村土地流转管理服务体系建设方案》经市人民政府第47次常务会议讨论同意进一步推进农村土地流转服务体系建设;五是大力引进和培育农业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种养殖大户承接农民流转出的土地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目前,全市省州级重点农业龙头企业达56家,登记注册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社534,发展种植大户150规模养殖户312户。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在市委、市人民政府的领导和相关部门支持下,完善市、乡土地流转服务中心,加强土地流转管理服务,规范土地流转行为,依法推动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有序发展,为全市高原特色现代农业发展提供保障。

非常感谢你们对我们工作的关心支持,希望今后一如既往地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