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市国土资源局采矿权挂牌出让公告
楚国土资矿告字〔2017〕14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探矿权采矿权招标拍卖挂牌管理办法(试行)》、《云南省探矿权采矿权管理办法》和《楚雄州采矿权招标拍卖挂牌挂牌出让管理试行办法》的规定,经楚雄市人民政府批准,楚雄市国土资源局以挂牌出让方式出让位于楚雄市紫溪镇前进村委会的楚雄市紫溪镇龙踩山砂场采矿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矿权基本情况
楚雄市紫溪镇龙踩山砂场矿区位于楚雄市城区308°方向,平距约8 km,隶属于楚雄市紫溪镇前进村委会,矿区地理坐标东经101°28′18″-101°28′30″,北纬25°04′01″-25°04′13″,矿区面积为0.0601km2。开采矿种为建筑用砂矿,开采标高为1926~1865米,保有建筑用砂矿资源储量约为130.26万立方米(171.94万吨),矿山建设规模5万吨/年,挂牌出让年限10年。矿区范围拐点坐标见如下。
矿区范围拐点坐标表
拐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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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0西安坐标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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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度带直角坐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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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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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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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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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73833.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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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44670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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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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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73944.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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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446819.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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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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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73743.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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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447028.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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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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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7365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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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447030.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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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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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7359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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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44697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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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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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73647.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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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446844.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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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区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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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601km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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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采标高高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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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26.00~1865.00 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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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竞买人范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开采登记管理办法》、《云南省探矿权采矿权管理办法》、《云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进一步规范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的通知》、《云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探矿权采矿权出让转让交易活动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新增资源储量按规定以挂牌出让方式出让原矿业权人,受让人拟为楚雄市紫溪镇龙踩山砂场。
三、出让价款
楚雄市紫溪镇龙踩山砂场矿区探明建筑材料用砂矿资源为130.26万立方米(171.94万吨),全部为新增资源量,采矿权挂牌出让成交价款总额为人民币93.53万元(大写:玖拾叁万伍仟叁佰元整),要求在签订挂牌出让合同后分次缴清该采矿权出让价款,首次缴款额度不得少于挂牌出让总价款的30%,剩余价款必须在24个月内缴清。
四、其他要求
1.采矿权出让后,受让人按国家有关规定负责完成环境保护、水土保持、林地许可、地质灾害、矿山安全等方面的工作并承担相关费用,自行解决涉及到的乡村或农民的有关问题。
2.矿产资源补偿费、采矿权使用费等国家规定费按规定由受让人另行缴纳,不包含在采矿权出让价款中。
3. 受让人付清采矿权价款后按相关规定向楚雄市国土资源局申请办理《采矿许可证》。
五、联系人及电话、联系地址
联系人及电话:党先生 0878-3159951
联系地址:楚雄市国土资源局矿产资源管理科(六楼)
楚雄市国土资源局
2017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