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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 115323010151704405/201909-00003 信息分类: 价格与收费
发文日期: 2019-09-10
发布机构: 楚雄市发展和改革局 生成日期: 2019-09-10
称: 楚雄市切实清理转供电环节电价收费
号: 非正式文件,无文号

楚雄市切实清理转供电环节电价收费

发表时间:2019-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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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市严格贯彻落实云南省2019年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政策,两次累计降低一般工商业目录销售电价每千瓦时0.133元,为减轻企业和用户电费负担,优化营商环境,确保打通降价“最后一公里”,楚雄市切实做好清理规范转供电环节加价工作。

一是鹿城供电局及时统一在营销管理系统中更新电价,确保全省同步执行到位。

二是召开了政策宣传培训暨告诫会,向全市转供电主体发放了一般工商业降价和规范收取电费行为政策文件和清理规范楚雄州转供电环节公告。会上各有关部门分别对转供电主体进行了政策宣传和提醒告诫,要求各转供电主体对2019年电费收取进行自检自查,转供电主体对终端用户收取电费应按该转供电主体每月向电网企业缴纳的总表中一般工商业电费对应电量的平均电价水平实时结算,各转供电主体要如实清理,按照通知要求对多收电费进行整改清退,同时做好政策宣传公示和收费公示。

三是会同市市场监管局、鹿城供电局成立了联合督查组对转供电主体电费收费情况进行入户走访重点督查,认真查找资料、核实清算,确保督查工作成效。(市发改局 张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