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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 115323010151704405/201909-00001 信息分类: 价格与收费
发文日期: 2019-09-04
发布机构: 楚雄市发展和改革局 生成日期: 2019-09-04
称: 楚雄市积极落实清费减负政策
号: 非正式文件,无文号

楚雄市积极落实清费减负政策

发表时间:2019-0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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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二季度以来,楚雄市积极落实各项清费减负政策,致力于清理、取消、降低涉企收费,切实为企业“松绑”减负,助力实体经济可持续发展,为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营造良好的环境。

一是调整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自2019年4月1日起,天然气基准门站价格由每立方米1.6元下调为1.59元;云南中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2018-2021年管道运价率由1.32元/千立方米·公里下调为1.30元/千立方米·公里;一般工商业用气最高限价由2.59元每立方米下调为2.55元每立方米;大工业用气最高限价由每立方米1.96元下调为每立方米1.93元。

二是降低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自2019年1月1日起,特种设备检验检测费、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城市道路占用费、城市道路挖掘修复费降低30%;仲裁案件受理费按下限标准收取。

三是停征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药品生产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费自2017年4月1日起停止征收。自2019年6月1日起,对“低保户”和“特困户”每户每月免收15千瓦时电量电费。(市发改局 赵程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