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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 115323010151704405/201902-00005 信息分类: 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信息
发文日期: 2019-02-25
发布机构: 楚雄市发展和改革局 生成日期: 2019-02-25
称: 楚雄市切实加强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
号: 非正式文件,无文号

楚雄市切实加强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

发表时间:2019-0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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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市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发改委和省2018年修订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办法》,按照州发改委实施行政事业性收费公示报告制度的规定,切实加强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严格执行收费单位收费情况公示清单制度。2019年1月,已启动2018年行政事业性收费年度报告工作,要求各收费单位应按批准的收费项目和标准建立“单位收费目录公示清单”,通过本单位(或主管部门)官方网站向社会公布,并实施动态调整。公示清单之外的收费,一律不得执行,凡是存在不按规定实行收费公示、不按照上报年度收费单位情况报告的,将按照国家、省的价格法律法规进行依法查处,并按照中央治理乱收费的规定和纪检监察部门的有关规定依法追究责任。致力于清理、取消、降低涉企收费,切实为企业“松绑”减负,助力实体经济可持续发展,为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营造良好的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