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级各有关单位:
按照《楚雄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楚雄州财政局关于实施行政事业性收费公示报告制度的通知》规定,为做好行政事业性收费的监管,我市2017年实施行政事业性收费公示报告制度,现将2018年收费年度报告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执行收费单位收费情况公示清单制度
各单位(系统)要将本单位(系统)具体实施收费的单位名单及其变动情况,及时向市发改局、市财政局报告,并在收费场所显著位置和门户网站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收费范围、收费对象、监督举报电话(价格举报电话12358和行业主管监督电话)等,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未经公示,交费单位和个人有权拒付和举报。各收费单位应按批准的收费项目和标准建立“单位收费目录公示清单”,通过本单位(或主管部门)官方网站向社会公布,并实施动态调整。公示清单之外的收费,一律不得执行。
二、开展2018年收费单位收费执行情况年度报告工作
各收费单位应进一步建立健全收费台账制度,每年1月30日前,向市发改局、市财政局书面报送本单位上年度收费执行情况报告,报告的内容包括:
(一)《年度收费情况报告表一、二》,填写本单位上年度收费项目和文件依据,实际执行情况,收费变动情况分析(表一见模板下载及附件1,表二见附件2),模板如与单位收费项目不符请不要修改格式或删除格式,另行填报附件1。
(二)《云南省行政事业性收费单位信息表》(见附件3)。
(三)《单位收费目录公示清单》(见附件4)。
表格可加入楚雄市收费年度报告交流QQ群自行下载(群号132835816,联系电话:市发改局价费科6168604),经业务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报送至市发改局。
市发改局、市财政局将结合日常收费管理工作,凡是存在不按规定实行收费公示、不按照上报年度收费单位情况报告的,将按照国家、省的价格法律法规进行依法查处,并按照中央治理乱收费的规定和纪检监察部门的有关规定依法追究责任。
2018年12月27日
附件1年检样表.年度收费情况报告表(一).xls附件2年检样表.年度收费情况报告表(二).xls附件3样表.云南省行政事业性收费单位信息表A4.doc附件4年检.收费单位公示清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