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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 11532301015170424F/202010-00028 信息分类: 政策解读
发文日期: 2020-04-02
发布机构: 楚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生成日期: 2020-04-02
称: 解读《楚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云南省特色农产品等9个领域质量提升行动方案重点工作措施的通知》
号: 非正式文件,无文号

解读《楚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云南省特色农产品等9个领域质量提升行动方案重点工作措施的通知》

发表时间:2020-0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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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楚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楚雄市关于贯彻落实云南省特色农产品等9个领域质量提升行动方案重点工作措施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为帮助各级各部门和社会公众更好地理解《通知》的相关内容,加快推进实施,现就《通知》出台的背景和主要内容解读如下:

 

一、出台的背景

2019年6月27日印发的《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室厅关于印发特色农产品等9个领域质量提升行动方案的通知》,明确提出了质量是发展之基、兴国之道、强国之策。进一步开展质量提升行动,是建设质量强省、推进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是改善供给结构、满足人民群众消费需求的重要举措。2019年11月15日,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云南省特色农产品等9个领域质量提升行动方案重点工作措施的通知》。为进一步提升全市产品、工程、环境和服务质量水平,楚雄市结合实际,制定楚雄市9个领域贯彻落实重点工作措施。

 

二、制定原则

《通知》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州委、州政府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决策部署,强化责任担当,扎实开展工作,确保行动方案提出的各项举措落到实处,取得实效,为推进全市高质量跨越式发展奠定坚实的质量基础。

 

三、征求意见情况

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云南省特色农产品等9个领域质量提升行动方案重点工作措施的通知》(楚政办通〔2019〕48号)。为贯彻落实好文件精神,楚雄市结合实际,由楚雄市实施质量强市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楚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起草了《楚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云南省特色农产品等9个领域质量提升行动方案重点工作措施的通知》,向楚雄市各部门及各乡镇人民政府进行了意见征求并修改完善。

 

四、《方案》的主要内容

(一)贯彻落实云南省特色农产品质量提升行动方案重点措施。

1.工作目标:到2020年,“三品一标”累计认证达120个,主要农作物绿色防控覆盖率达35%以上,主要农产品综合抽检合格率保持在97%以上。

2.重点措施:(1)改善农田生态环境,严格监管农业投入品。(2)实施标准化生产,推进“三品一标”认证登记。(3)加强农业全产业链监管,打造自主品牌。

(二)贯彻落实云南省食品药品质量提升行动方案重点措施。

1.工作目标:到2020年,主要食品安全评价性检测合格率达98%以上,药品安全评价性抽检总体合格率稳定在97%以上。

2.重点措施:(1)构建食品药品质量安全综合支撑体系,全面提升食品药品检验能力。(2)着力提升食品药品质量保障能力。深入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量化分级提档工作和“明厨亮灶”建设。(3)强化整治,防控食品药品安全风险。(4)落实食品药品安全社会共治。

(三)贯彻落实云南省消费品质量提升行动方案重点措施。

1.工作目标:到2020年,力争产品标准主要技术指标与国际标准一致性程度达到95%以上,主要产品质量监督抽检抽查合格率稳定在90%以上,新增1个以上省级技术中心。

2.重点措施:(1)加强组织领导。(2)强化政策支持。(3)促进行业自律。

(四)贯彻落实云南省装备制造质量提升行动方案重点措施。

1.工作目标:到2020年,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合格率稳定在92%以上,规模以上企业研发经费内部支出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增加到1.3%。

2.重点措施:(1)加强标准化建设。(2)加强服务平台建设。(3)推进“数字装备制造”,推动质量技术攻关。(4)提升重点产业质量。

(五)贯彻落实云南省原材料质量提升行动方案重点措施。

1.工作目标:力争到2020年,规模以上企业研发投入强度达到全省平均水平,主要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合格率稳定在90%以上。

2.重点措施:(1)坚持以标准引领、创新驱动促进质量提升。(2)通过提高有效供给质量,推动“两化”融合促进质量提升。(3)通过实施绿色发展、打造高质量产业集群促进质量提升。

(六)贯彻落实云南省建设工程质量提升行动方案重点措施。

1.工作目标:到2020年,全市建设工程质量竣工验收合格率达100%。

2.重点措施:(1)提升勘察设计水平,严格落实工程质量责任。(2)提升工程质量管理水平和技术创新能力。大力开展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工作,加强工程质量信息化管理。(3)健全监督管理机制,推进工程质量诚信体系建设。

(七)贯彻落实云南省生活性服务业质量提升行动方案重点措施。

1.工作目标:到2020年,全市重点领域生活性服务业公众满意度达到80分以上。

2.重点措施:(1)推动重点领域提质增效,规范服务设施建设,打造“一刻钟社区服务圈”。(2)完善标准体系,强化标准引领,加大品牌培育力度。(3)提升从业人员素质,优化服务消费环境。

(八)贯彻落实云南省生产性服务业质量提升行动方案重点措施。

1.工作目标:到2020年,重点生产性服务业顾客满意度达到85分以上。

2.重点措施:(1)提高物流服务能效。(2)提升电子商务服务能力。(3)推进互联网与工农业深度融合。(4)提高金融服务能力,加快发展其他生产性服务业。

(九)贯彻落实云南省旅游业质量提升行动方案重点措施。

1.工作目标:到2020年,年度百万游客投诉率低于全省平均水平,旅游投诉处置率达100%,违规违法案件查处率达100%。

2.重点措施:(1)落实责任,健全机制。(2)突出重点,加强检查。(3)突出热点,加强监管。(4)确保安全,提升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