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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 11532301015170424F/201910-00022 信息分类: (待删)楚雄市公开目录清单
发文日期: 2023-06-01
发布机构: 楚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生成日期: 2023-06-01
称: 楚雄市发展和改革局政府信息公开基本目录
号: 非正式文件,无文号

楚雄市发展和改革局政府信息公开基本目录

发表时间:2023-0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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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市发展和改革局政府信息公开基本目录

序号

公开事项

公开内容(标准)

公开依据

公开主体

责任科室

公开时限

公开渠道和载体

公开对象

公开方式

一级事项

二级事项

全社会

特定群体

主动公开

依申请公开

1

组织机构

基本信息和主要职责

部门基本信息(办公地址、联系电话、传真、通讯地址、邮政编码等)、主要职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楚雄市发展和改革局

办公室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政府网站

领导信息

部门领导姓名、职务、照片、分工信息。

内设科室

内设科室及科室职责介绍、联系电话。

下属事业单位

下属事业单位职能职责、办公地址、联系电话。

2

建议提案

人大代表建议

建议提案办理总体情况,办件复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州人大代表建议和州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的通知》

楚雄市发展和改革局

办公室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政府网站

政协委员提案

3

财政预决算

财政预算

政府财政预算报告,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信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财政部关于推进省以下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财预〔2013〕309号)

楚雄市发展和改革局

办公室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政府网站

财政决算

政府财政决算报告,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信息。

4

政府信息公开管理

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楚雄市发展和改革局

办公室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政府网站

信息公开指南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的名称、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范围、渠道、时限,依申请公开的申请方式、答复时限,不予公开事项及监督保障渠道等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楚雄市发展和改革局

办公室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1.政府信息公开总体情况;

2.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3.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4.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5.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6.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楚雄市发展和改革局

办公室

次年1月31日前

政府网站

5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规划信息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空间规划(含专项规划、空间规划、区域规划及相关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楚雄市发展和改革局

综合发展规划科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政府网站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报告

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楚雄市发展和改革局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政府网站

重大项目建设

政府投资项目建议书审批、政府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楚雄市发展和改革局

各科室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政府网站

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信息

含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政府性基金目录等信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楚雄市发展和改革局

价格收费管理科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政府网站

价格与收费

重要民生商品和农资产品价格监测信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楚雄市发展和改革局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政府网站

市场准入负面清单

市场准入负面清单。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楚雄市发展和改革局

办公室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政府网站

供电行业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

供电行业公共企事业单位基本信息、企业介绍、公共服务、信息公开。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楚雄市发展和改革局

办公室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政府网站

行政执法信息公开

行政执法主体、行政执法清单、行政执法人员、行政执法指南及流程图、行政执法结果。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楚雄市发展和改革局

粮食物资储备科、煤炭科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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