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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 11532301015170424F/201811-00010 信息分类: 政协提案
发文日期: 2018-11-16
发布机构: 楚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生成日期: 2018-11-16
称: 关于州政协十届二次会议第352号提案的答复
号: 楚市政函[2018]63号

关于州政协十届二次会议第352号提案的答复

发表时间:2018-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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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靖、袁浩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楚雄东南新城烟厂北门向西至彝海公园处红绿灯需调整自行与左转控制时长的提案》,已交由楚雄市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根据郭靖、袁浩2位委员的意见,楚雄市公安局交警大队迅速到彝海北路与彝海东路路口进行实地调研,结合实际,对该路口的交通信号灯时长进行了优化调配,使该路口道路通行条件更加畅通、有序。

在今后的工作中,楚雄市将根据城区道路车流情况实时对楚雄市城区的交通信号灯进行优化配时,确保不断改善道路通行条件,提高车辆通行量。

感谢你们对楚雄市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的关心、支持,希望你们一如既往地关注交管工作,提出更多的宝贵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