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五”时期是楚雄市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全面推动科学发展,全面建设 小康社会,不断加快建设幸福美丽新楚雄的关键时期。为全面推进小康社会建设,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楚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圆满完成“十三五”时期发展目标和主要任务,根据省州人社、民政和残疾人事业专项规划和《楚雄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特制定本规划。本规划主要涉及就业、社会保险、人事人才、劳动关系、社会救助、社会福利、优抚安置、残疾人工作等内容,由人社、民政、残联三部门共同规划完成,规划期为2016—2020年。
一、“十二五”发展回顾
“十二五”期间,在市委、市人民政府的领导下,牢牢把握“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民生为本、人才优先”的工作主线,不断开拓创新,克难奋进,始终坚持以人为本,努力保障和改善民生,人社、民政、残疾人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圆满完成各项目标任务,为“十三五”奠定了坚实的发展基础。
(一)就业形势保持基本稳定。落实积极的就业政策,就业带动创业工作扎实推进,促进就业工作机制不断健全,就业规模持续扩大,就业渠道明显拓宽,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成效明显,城乡就业形势保持基本稳定。“十二五”期间,共培训各类人员0.24万人,举办各类招聘会31场次,发布用工信息4691条,办理求职登记26480人次;开发就业岗位4.22万个, 实现城镇新增就业1.79万人,城镇下岗失业人员就业1.2万人,就业困难人员就业0.51万人;发放小额担保贷款和创业贷款8506万元,扶持成功创业0.16万人,创业带动就业1.02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5%以内;先后与广东鹤山、福建泉州、江苏高邮、上海昆山等地建立了劳务合作关系,实现农业劳动力转移就业规模累计达20.65万人次,实现劳务经济收入26.7亿元。
(二)社会保障体系不断健全完善。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方针,不断提高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社会保障意识,最大限度地让城乡居民享有社会保障。
到“十二五”末,我市各项社会保险参保总人数为41.75万人,其中: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2.34万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23.15万人,城镇职工、居民基本医疗保险11.4万人,工伤保险2.2万人,生育保险0.92万人,失业保险1.74万人;全市企业离退休人员达0.74万人,人均基本养老金达1675元/月。
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进一步推进,全市企业退休人员已全部按居住地移交乡(镇)、社区管理,社会化管理服务率达100%,各项管理服务工作开展正常有序,管理服务水平不断提高。
切实加强社保基金监督管理,认真组织开展基金专项检查和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核定工作,加强现场监督和非现场监督,社会保险书面稽核率达100%,实地稽核率达20%以上,确保基金安全运行。
完善社会救助工作机制,“一主多专”的城乡救助体系进一步规范,其“兜底”保障作用得以充分发挥。“十二五”期间,采购和下拨救灾大米0.29万吨,发放救灾棉被1.98万床,救灾衣物1.84万套,救助生活困难群众14.7万人次;发放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2.2亿元,发放农村特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1.78万元,改扩建敬老院5所,农村五保对象全部纳入保障范围。共对1.68万人实施了医疗救助,发放医疗救助金3725.63万元;对0.34万名困难群众实施临时救助,发放救助金527.44万元。
社会优抚安置政策得到有效落实,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正常增长机制基本建立,抚恤补助标准大幅度提高。农村重点优抚对象全部纳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或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一至六级残疾军人医疗费用实行实报实销。不断加大退役士兵培训安置力度,五年累计接收退役士兵693人。共投入601万元对驻楚部队开展走访慰问活动,我市连续四届荣获“全国双拥模范城”和连续7届荣获“全省双拥模范城”荣誉称号。
大力发展以扶老、助残、救孤、济困为重点的社会福利事业,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社会福利保障体系。“十二五”期间,累计为4.33万名老年人办理了《优待证》,办理老年人公交车优待卡4.1万张,发放老年人保健补贴1189.1万元。投入1020万元,新建城乡居家养老服务中心14个,2家民营养老机构建成投入使用,成功引进1家社会力量开展东兴社区日间照料中心服务工作。制定出台《楚雄市殡葬管理实施办法》,划定了火化区,完善了公益性墓地审批制度,全市平均火化率达到24%以上。
(三)残疾人事业健康发展。“十二五”末,全市共有残疾人3.64万人,占总人口的6.46%,其中持证残疾人1.56万人。
认真做好残疾人康复工作,落实康复保障、优惠、救助等系列政策,“十二五”期间,共投入资金26.06万元建成了7个社区康复室和1个辅助用具展示中心。康复救助人数达0.39万人次,累计投入资金和减免费用636.19万元。
高度重视残疾人就业工作,投入资金10万元新建残疾人就业服务大厅。投入资金140万元开展了36期0.24万人次种养殖业培训;8家盲人按摩机构集中安置残疾人就业新增360人次,分散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新增660人次;建成种养殖扶贫培训基地2个,先后投入资金33.3万元扶持111户残疾人就业。
落实残疾人基本生活保障及特殊救助政策。“十二五”期间,全市共有2.56万人次残疾人领取低保金2037.69万元;3.43万人次贫困残疾人享受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费用减免201.324万元;投入63.22万元对744名二级以上重度残疾人实施居家托养;投入资金438万元对384户农村贫困残疾人危房进行改造;对774名残疾人实施医疗救助,救助金额89.69万元;对743名残疾人实施临时救助,救助金额68.69万元;从2014年起实行楚雄市残疾人免费乘坐市区公交车,为0.4万名残疾人办理“阳光卡”,投入经费60万元。为112名残疾人发放机动车燃油补贴2.91万元。
残疾人教育工作进一步加强。资助贫困残疾学生和贫困残疾人子女考取大学221人,资助金额58.6万元;对我市高中阶段325名贫困残疾人家庭子女和贫困残疾学生发放生活补助,补助金额52.45万元;特教在校生205人次,对在州特殊教育学校就读的我市残疾学生补助生活费15万元。
进一步加强残疾人组织机构建设,切实加强残疾人信访维权工作,切实维护残疾人权益。开展残疾人基本状况和需求专项调查,基本实现了全市残疾人基本状况的信息化动态管理。
(四)人才队伍建设成效显著。“十二五”期间,将人才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加快实施人才培养项目,进一步扩大专业技术人员培养规模,大力引进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专门人才,建立健全高技能人才培养、使用、选拔、激励机制,夯实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工作基础。目前,全市共有各类人才28360人,其中:党政人才2656人,在职专业技术人才6253人,在职技能人才19451人。高技能人才总量达3226人,其中技师313人,高技能人才占技能劳动者的比例达到6.0%。
(五)各项人事制度改革顺利推进。公务员制度化和规范化管理取得明显进展,加快推进公务员分类管理,建立和完善公务员考核评价体系。全市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公开招聘和人员聘任制度全面推行,批复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的单位219 家,核准岗位7370个,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808人,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合同签订率达100%。稳步推进收入分配制度改革,顺利完成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津贴补贴标准调整工作。推进退役士官安置制度建设,探索妥善安置、合理使用、充分开发军队转业干部人才资源的新途径,全市企业军队转业干部解困稳定工作和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管理服务工作进一步加强。
(六)劳动关系总体和谐稳定。劳动合同制度全面推行,劳动关系三方协调会议制度全面落实,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挂牌成立,鹿城镇、开发区等8家单位成立了基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委员会(中心)。劳动保障违法案件得到及时处理,劳动者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维护。“十二五”期末,楚雄市累计登记用工单位0.12万户,签订劳动合同1.45万人,合同签订率达90%,其中农民工签订合同0.71万人,签订率达85%。累计签订集体合同454户,涉及职工1.23万人;处理劳动争议案件206件,受理举报、投诉案件1064件,行政处罚案件27件,巡视检查用人单位9700户,责令补签劳动合同0.78万人,为劳动者追回被拖欠、克扣工资8586.65万元。
(七)公共服务能力建设稳步提升。认真组织实施乡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2113116”工程建设及信息化建设,实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络系统向乡镇、社区延伸。积极争取国家补助的市级和鹿城、子午、三街、八角四个乡镇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建设项目顺利推进。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业务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经办服务能力不断提升。
“十二五”期间,虽然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取得了长足发展,也取得了一些可喜的成绩,但仍然面临着许多矛盾和困难,不容小视和盲目乐观,主要表现在:我市就业整体形势依然严峻,就业总量和结构性矛盾并存的局面仍未改变;各项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和欠费回收难度较大,社会保险基金支付压力越来越大;劳动争议案件呈上升趋势,基层调解仲裁和劳动监察执法力量薄弱,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建设推进缓慢;人才队伍结构及分布不尽合理,人才效能未能得以充分显现;残疾人和社会保障服务体系有待进一步完善和健全,残疾人、社会福利、社会救助等服务场所与服务设施还远不能满足人民群众的实际需求。
二、“十三五”面临的形势
“十三五”时期是楚雄市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加快经济社会转型,实现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跨越发展的重要时期。随着国家推进实施“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孟中印缅经济走廊等重大区域发展战略,州委、州政府把楚南经济带规划建设作为楚雄州经济发展的重要增长点,将更加注重城镇化进程,推进城乡统筹发展,更加注重改善民生。楚雄市人社、民政和残疾人的事业发展既迎来了难得的新机遇,也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新挑战。
“十三五”时期,从我市人社、民政、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机遇来看:首先,“十三五”期间,国家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人社、民政、残疾人事业在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的战略地位更加突出。《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了健全促进就业创业体制机制,形成合理有序的收入分配格局,推进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统筹发展,加快建立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和发展老年服务产业,健全残疾人权益保障、困境儿童分类保障制度,建立更加公平、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等改革目标,州市党委、政府也对实施积极就业政策、提高社会保障水平、加快人才培养引进、深化行政管理体制和人事制度改革等提出了具体要求。随着幸福美丽新楚雄建设深入推进,人社、民政、残疾人事业将更加成为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在服务发展和改善民生实践中的地位将更加凸显,迎来了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其次,“十三五”期间,我市经济社会持续平稳较快发展,用于人社、民政、残疾人事业的公共支出占GDP比重逐年提高,以市场为导向的就业机制已基本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逐步完善,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的劳动关系调整机制初步形成,与民生息息相关的公共服务体系日益完善,服务能力和经办水平不断提升,为“十三五”期间的发展奠定了更加坚实的基础。 再次,《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等一系列涉及人社、民政、残疾人工作的法律法规相继颁布实施, 围绕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改革任务,还将相继出台一系列的配套改革措施和具体实施意见,这些都为“十三五”期间人社、民政、残疾人事业的发展提供了重要法制保障和政策支持。
从挑战来看,首先,劳动者充分就业与劳动者素质不相适应的矛盾突出,一方面由于我市工业经济基础薄弱,劳动密集型企业偏少,就业吸纳能力不强,另一方面随着我市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步伐加快,就业总量和结构性矛盾更加突出,产业结构调整升级、科技进步和管理创新等将对劳动者素质、各类人才需求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招工难”、“用工难”与“就业难”问题将长期交织并存。其次,我市老年人口上升,平均预期寿命增长,各项社会保障待遇不断提高,社保基金收支和民政、残疾人工作专项资金缺口较大,老年服务基础设施建设滞后于老龄人口急剧增长的实际需求,政府财政投入与经济增长速度的矛盾更加凸现。再次,城乡人口流动转移规模加大,社会管理方式加快转变,劳动关系日益复杂,劳动争议案件呈上升趋势,维护劳动关系和谐稳定难度进一步加大,维权、维稳工作任务日趋繁重,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任务更加艰巨。最后,残疾人事业的发展仍滞后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且发展不平衡,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尚需进一步完善和健全。社会福利、社会救助水平与人民群众的实际需求仍有一定差距,民政基层基础薄弱,专业化、信息化和标准化水平偏低的局面亟待改善,社会福利、社区服务、社会救助、民间组织服务场所与服务设施不能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需求,民生保障能力的提升和公共服务基础施设的加强任重而道远。
三、“十三五”指导思想、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民生为本、人才优先”这一主线,以改革为动力,以作风建设为抓手,坚持以人为本,创新工作机制,统筹城乡协调发展,千方百计稳定和扩大就业,健全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完善城乡社会救助和救灾防灾体系,推进社会福利事业发展,提高双拥优抚安置水平,健全养老服务制度,大力发展养老服务业,健全残疾人社会保障和服务体系,切实改善残疾人状况,加快人力资源开发,加大人才队伍建设力度,加强专业技能人才、高技能人才培养,大力推进收入分配制度和人事制度改革,积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切实提升社会事务管理和公共服务能力,努力实现人社、民政、残疾人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为我市推动科学发展、加快建设幸福美丽新楚雄、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提供有力支撑和坚实保障。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围绕中心与服务大局并重。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为目标,紧紧围绕和服务于楚雄市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大局,准确把握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楚雄市“一核”、“两轴”、“两片”、“三带”、“四区”的生产力空间布局,坚决贯彻落实州市党委政府决策部署,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为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2.坚持民生为本与人才优先并重。坚持以人为本,保障改善民生,实现城乡劳动者充分就业,扩大社会保障制度覆盖范围和待遇水平,维护广大劳动者及残疾人的合法权益,切实让广大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坚持人才优先,重视人才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加大人才培养和引进力度,建立人才集聚体制机制,为各类人才施展才华提供广阔平台。
3.坚持深化改革与创新机制并重。始终把改革创新贯穿于各项工作的各个环节,用改革的思路、发展的办法解决制约人社、民政、残疾人工作的深层次矛盾,消除前进道路上的各种障碍,创新工作体制机制,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妥善处理好改革、发展、稳定三者之间的关系,全面推动人社、民政、残疾人事业可持续发展。
4.坚持统筹协调与稳慎实施并重。适应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统筹全市城乡就业,统筹推进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统筹推进整体人力资源开发,统筹推进城乡残疾人社会保障和服务均衡发展,推进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统筹发展,贯彻落实中央、省州各项改革目标和任务,整合各种资源,稳慎推进社会保障制度各项改革,稳慎推进人事制度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协调推进人社、民政、残疾人事业发展。
四、“十三五”目标
(一)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
——劳动者就业观念进一步转变,劳动者就业创业能力进一步提升,人力资源市场和就业服务体系进一步健全完善,失业保险对就业的促进作用进一步提升,就业渠道、就业形式多样化,就业稳定性明显提高,劳动者就业更加充分。
——坚持全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方针,实现社会保障覆盖全体城乡居民,做到应保尽保,兼顾各类人员的社会保障待遇确定机制和正常调整机制基本建立,社会保障经办管理体制和服务体系更加健全,人人享有基本保障、待遇水平稳步提高、制度衔接顺畅有序、管理服务高效便捷的更加公平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真正建立。
——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社会氛围已然形成,人才优先发展战略布局全面确立,人才引进、激励机制进一步健全完善,各类人才规模、素质基本满足我市经济社会发展要求,人才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充分显现。
——健全符合市场规律、反映人力资源市场供求的工资决定和正常增长机制,全面推行企业工作集体协商制度,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进一步规范、合理,逐步缩小劳动者工资收入差距。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进一步贯彻落实,用人单位社会保障意识和劳动者依法维权意识普遍提高,劳动保障监察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进一步加强、充实,人力资源市场秩序规范、有序,劳动者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维护,劳动关系进一步和谐稳定。
(二)主要发展目标
——进一步促进城乡劳动者实现更加充分和更高质量就业。千方百计扩大和稳定就业,保持全市就业人数稳定增长,就业规模持续扩大,劳动者素质明显提高,就业创业能力明显改善,城乡劳动者实现更加充分和更高质量就业。“十三五”期间,实现城镇新增就业2万人,其中:促进和帮助1.5万名城镇下岗失业人员实现就业,重点帮助0.5万人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 3.5%以内,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在4.5%以内。扶持成功创业0.1万人,创业带动就业0.3万人。农村劳动力累计转移就业规模达7万人次。
——进一步健全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城乡居民社会保障意识不断提高,社会保障覆盖面日益扩大,社会保障待遇水平逐步提高,管理服务体系不断健全,全市城乡居民、各类群体享有社会保障的权利得以充分实现。到2020年,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2.6万人以上,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23.5万人以上,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达3.5万人以上,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达8万人以上,企业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2万人、2.68万人、1.2万人;完善社会保险基金监管制度,积极探索基金保值增值新渠道,确保社会保险健康运行;企业退休人员管理服务更加科学规范,文体娱乐、学习等活动纳入制度化、规范化轨道;城乡社会救助、灾害应急救助救助体系健全完善,优抚安置更加扎实有力,社会事务管理和公共服务能力显著增强,人民群众基本生活得到有效保障。
——进一步推进残疾人事业发展。残疾人参与社会活动环境显著改善,保障水平和服务能力显著提高;实行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的目标,帮助残疾人得到不同程度的康复;残疾人受教育、就业的权利得到切实保障,残疾人整体素质进一步提高,残疾人就业规模、质量有新的突破;残疾人事业无障碍环境建设进一步加强,残疾人事业发展环境进一步优化。
——进一步加大人才队伍建设力度。围绕服务全市经济发展大局,进一步加速人才资源积累,进一步优化人才结构,改革创新人才引进、激励和管理机制,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的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到2020年,全市人才资源总量增加到3.72万人以上,其中:党政人才0.32万人,专业技术人才1万人,技能人才2.4万人。高技能人才总量达到3976人,其中技师413人,高技能人才占技能劳动者的比例达到6.1%。
——进一步深化人事制度改革。进一步健全完善公务员管理制度,公务员队伍整体素质和能力明显提升。贯彻落实《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进一步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积极稳妥做好军转安置工作,人事管理制度和服务机制更加科学规范,人事管理服务水平有实质性提升。
——进一步规范工资收入分配机制。严格执行最低工资规定,全面推进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制度,企业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和支付保障机制逐步健全。机关事业单位收入分配激励机制进一步完善。
——进一步维护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劳动合同管理制度全面实施,新型劳动关系基本建立,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更加完善,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得到及时有效处理,监察执法机制更加完善,劳动者合法权益得到比较充分保障。“十三五”期末,全市劳动合同签订率达92%,劳动人事争议案件结案率达 100%,主动监察用人单位覆盖率达90%以上,举报投诉案件查处率达100%。
——进一步推进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基本建成市、乡镇、村(社区)三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体系,覆盖城乡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系统更加完善,民政、残疾人等公共服务场所和设施进一步健全完善,最大程度满足人民群众的实际需要。
五、“十三五”主要任务
(一)全面落实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切实保持就业形势稳定。
一是切实落实就业优先战略,积极拓宽就业渠道。更加注重扩大就业、稳定就业与产业结构、市场需求的有机结合,积极鼓励和扶持发展就业容量大的劳动密集型企业。鼓励劳动者自主创业和失业人员通过非全日制、临时性、季节性等灵活就业方式实现就业。继续大力发展民营企业,大力开发公益性就业岗位,进一步加强跨地区的劳务协作和对外劳务输出,多渠道促进劳动者实现公平就业、充分就业和更高质量就业。
二是完善和落实就业扶持政策,全力推进创业带动就业工作。以高校毕业生和就业困难群体为重点,加快推进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建设,大力实施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计划。继续实施“两个10万元”微型企业培育工程,继续完善和落实小额担保贷款扶持创业政策,充分发挥“贷免扶补”、小额担保贷款、劳动密集型小企业贷款等政策优势,形成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良好局面。
三是以培训促进就业,切实提高城乡劳动者就业能力。紧紧围绕楚雄市产业发展、招商引资及重点工程项目建设,积极探索“招工、培训、就业”三位一体的培训模式。推进实施“春潮行动”,分类对不同层次群体开展就业能力培训、岗位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加大对进城务工人员和转城人员的专项引导性培训。协调配合科技、农业、扶贫、住建等相关部门,积极争取资金,组织开展各具特色的职业能力培训。
四是统筹城乡就业,全面推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工作。巩固、拓宽与经济发达地区的劳务合作,切实做好外出务工人员的跟踪服务和维权工作,引导农村劳动力合理有序流动;通过促进农村经济和小城镇建设的步伐,加快农村富余劳动力向第二、第三产业转移就业,促进农村富余劳动力就地、就近实现就业。
(二)完善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制度,形成比较健全的社会保障体系。
积极推进城乡一体化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初步建立商业保险与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优抚等有机结合的社会保障体系,努力实现全民享有基本的社会保障,让全体城乡居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1.完善各项社会保险制度。全面落实,持续推进“全民参保登记计划”,继续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逐步将我市灵活就业人员、被征地农民、进城务工人员等纳入社会保障。
完善和规范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管理,积极鼓励、引导企业发展企业年金、职业年金等补充性社会保障,进一步规范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构建覆盖城乡居民的养老保险体系。按照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原则积极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
深化医疗保险支付方式改革,做好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医疗费用即时结算和关系转移接续工作,扩大医保异地就医结算范围,健全重特大疾病保障机制,稳步推进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整合,理顺医疗保险管理体制,提高医疗保险统筹层次,健全完善统筹城乡的医疗保险制度。
实施建筑业工伤保险专项扩面“同舟计划”,加强工伤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切实落实工伤、生育保险待遇,建立工伤预防、补偿、康复三位一体的工伤保险体系,探索工伤预防和安全生产相结合的工作机制,配合有关部门做好职业病防治工作。
探索失业保险在预防失业、促进就业方面的实现途径,充分发挥失业保险的功能和作用。
2.逐步提高各项社会保险待遇水平。建立健全保障水平和差距合理的待遇确定机制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动态调整机制,稳步提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水平,逐步提高基本医疗保险住院费用报销比例。健全失业保险金正常调整机制,建立最低社会保障、失业保险与促进就业联动机制。逐步规范和提高生育保险待遇。
3.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管理。进一步加强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核定工作,加大社会保险实地稽核力度,严厉查处基金违规违纪案件和欺诈骗保行为;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使用、内控制度的监督检查,积极探索社保基金保值增值和筹资新途径;进一步规范医疗保险“两定”机构资格管理,严格“两定”机构的准入和退出机制。
4.完善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体制。进一步组织开展企业退休人员走访慰问活动,加大企业退休困难职工的帮扶力度;全面推进实施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积极探索科学规范的企业退休人员管理服务有效途径;进一步健全完善乡镇、社区基础服务功能,加强企业退休人员活动场所和社区服务平台建设。
5.加快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等其他社会保障制度的建设。全面建立低收入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逐步实现社会救助信息化核对、网络化管理。建立健全医疗救助和重特大疾病救助制度,扩大“一站式”救助定点医院。提高自然灾害的防御救援能力,在山区新建3个救灾物资储备库,并配置必要的防灾救灾工具、设备。
大力发展养老服务业,制定出台《关于加快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意见》,在全市所有社区建设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新建27个城乡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新建农村敬老院5所,专业养老护理服务队伍持证上岗率达到90%以上。鼓励社会资本兴办福利机构,新建2所高标准的养老院,逐步形成高、中、低多种档次并存的福利机构建设格局。
加大政策落实力度,推动社会福利事业快速发展。定期组织开展孤儿情况排查,按时足额发放社会散居孤儿基本生活费。大力发展福利彩票事业,在“十三五”期间福利彩票发行销售努力实现每年递增3%—5%。创新婚姻登记服务模式,提高服务水平,实现婚姻登记合格率达到100%。
提高双拥优抚安置水平。以争创新一轮全国双拥模范“五连冠”为总目标,力争使100%的街道达到双拥模范街道,100%的驻区部队达到拥政爱民先进单位。全面做好优待抚恤和烈士褒扬工作,健全完善抚慰、走访慰问等机制。逐步形成“扶持就业、经济补偿、重点安置”为主要内容的退役士兵安置体系,加强免费教育培训,帮助和指导退役士兵就业创业。
(三)推进残疾人事业的发展。
着力完善体制建设,进一步改善残疾人状况,使残疾人基本生活、医疗、康复、教育、就业等基本需求得到保障,残疾人基本权益得到有效维护。
1.健全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将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全部纳入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社会保险等保障制度的覆盖范围,落实残疾人社会保险补贴和各项待遇,完善残疾人医疗康复救助政策,使残疾人基本生活得到稳定的制度性保障。
2.全面推进残疾人康复服务工作。全面开展系列康复服务。组织开展国家实施的0—6岁残疾儿童免费抢救性康复项目,逐步建立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救助制度,并逐步扩大康复救助范围。充分发挥残疾人辅助器具展示中心的作用,组织供应各类辅助器具,不断提高适用性和使用率。
3.切实保障残疾人受教育、就业权利。将残疾儿童少年接受教育纳入义务教育体系,完善残疾学生助学体系,实施生活费、交通费、校服费补贴和减免寄宿费等政策。依法推进分散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年审和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工作。逐步建立残疾人按比例就业岗位预留制度,扶持残疾人自主创业和灵活就业。加强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能力建设,选拔优秀人才参加全州和全省各类残疾人技能比赛。
4.加大残疾人扶贫开发力度。将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纳入扶贫范围,优先享受扶贫开发和惠农政策。加强农村贫困残疾人实用技术培训,合理设置适合不同类别残疾人的培训项目。积极发展和开辟残疾人扶贫基地,强化“公司+基地+农户”的扶贫模式,扶持创建一批农村残疾人扶贫基地,带动贫困残疾农户发展生产和增加收入。
5.完善残疾人托养服务体系。制定完善托养服务发展计划,全力推进楚雄市残疾人托养服务中心建设。通过政策和资金扶持,依托社区和家庭,为更多符合托养条件的残疾人提供托养服务。鼓励和扶持社会力量兴办重度残疾人家庭寄养、日间照料和集中托养服务机构,不断探索残疾人托养服务机构建设标准和服务规范。
(四)加大各类人才队伍建设力度。
全面确立人才优先发展的战略布局,大力实施人才强市战略,以人才开发的转型升级推动产业转型升级,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
1.健全人才工作体制机制。坚持培养与引进并重,统筹推进各类人才队伍建设和整体性人力资源开发,破除人才工作中身份、所有制、地域等体制性机制性障碍,创新人才引进、培养、评价和激励机制,营造人才集聚发展的良好环境。
2.加大人才引进工作力度。依托楚雄市产业发展、企业转型升级、教学科研、园区建设、项目建设等平台,进一步拓宽引才、引智渠道,重点引进高层次人才和楚雄市经济社会发展中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紧缺急需人才,建设一支基本适应楚雄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数量充足、结构优化、整体素质和创新能力显著提升的人才队伍。
3.加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采取培养和引进相结合的方式,不断壮大专业技术人员队伍规模。探索完善职称评聘制度,建立健全专业技术人才评价公共服务体系,鼓励、引导专业技术人才向基层和生产一线流动。实施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不断提升专业技术人员整体素质和自主创新能力。
4.落实高技能人才培养各项政策措施。大力实施高技能人才振兴计划项目,充分依托社会各类教育培训资源,加大各类技能人才培养力度。以实施高技能人才振兴计划为龙头,建立完善技能人才培养、评价、激励机制,结合实际适时开展形式多样的职业技能竞赛和岗位练兵活动。
(五)进一步深化机关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1.深化公务员管理制度改革。全面贯彻实施及相关配套法规,推行和完善竞争上岗、轮岗交流制度,建立健全公务员分类考核指标体系,加强行为规范和职业道德教育,依法加强约束监督。按照省、州统一部署和要求,积极推进司法系统等公务员分类改革,有序开展县乡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工作。
2.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全面推行事业单位人员岗位管理。加强聘后管理,细化岗位设置。全面实施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制度,不断完善事业单位收入分配激励机制。进一步深化职称制度改革,探索完善考试与评价、考核与认定等多种评价手段,以人为本,建立科学公正的专业技术人才评价机制。
3、进一步加强军队转业干部管理。积极拓宽安置渠道,完善军转干部安置措施,进一步健全教育培训体系,认真落实部分企业军转干部解困政策和维护稳定工作,确保楚雄市企业军转干部总体稳定。
(六)完善工资收入分配制度。
1.加强对企业工资分配的调控、指导和监督。健全企业工资决定和正常增长机制,完善最低工资和工资支付保障制度,全面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建设和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严格执行最低工资规定,及时公布调整全市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大力推行人力资源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制度,引导企业工资水平的合理增长。
2.完善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分配制度。进一步完善公务员津补贴制度,规范基层工作岗位补贴制度,稳步推行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职级与待遇挂钩制度。以实施绩效工资为重点,探索建立高层次人才分配激励机制、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岗位绩效工资制度。
(七)健全劳动关系调整机制。
1.全面推行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制度。全面实施劳动合同制度,推动各类企业普遍与职工签订并严格履行劳动合同,加强劳动合同鉴证和合同文本审查力度。完善集体协商机制,以企业集体协商为主体,以行业性集体协商为补充,不断扩大集体合同制度覆盖面。
2.健全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加强对企业劳动用工的 指导和监督,督促企业依法建立健全劳动规章制度,推动各类企业普遍建立内部劳动争议协商调解机制。完善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逐步健全劳动关系形势研判制度,及时妥善处理劳动关系领域中的矛盾和纠纷。
3.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推进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建设,实施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进中小微企业行动计划,加强劳动用工领域诚信建设,及时发现和纠正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行为。加大对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工资支付情况的动态监控和清欠追缴力度,建立符合楚雄市实际的保障工资支付长效机制。逐步建立与有关部门共同查处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行为的协调联动机制,严厉打击恶意欠薪、欠薪逃匿等违法犯罪行为。加强举报投诉受理平台建设,畅通劳动者诉求渠道,妥善处理群众诉求,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4.完善劳动人事争议调处机制。全面落实“预防为主、基层为主、调解为主”的方针,推进企业内部、行业、乡镇及社区调解组织的建立。全面推进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实体化、信息化和人员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切实增强调解仲裁员的争议处理能力。
(八)加快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1.加快推进基层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围绕统筹城乡就业和加快建立覆盖城乡社会保障体系的要求,继续推进就业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项目的实施,加快延伸到村(社区)的基层服务平台建设,全面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推动实现公共服务均等化。
2.健全完善公共服务工作机制。着力加强公共就业、人才服务、社保经办、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等公共服务体系的标准化、数字化、信息化、规范化建设,整合经办资源,优化业务流程,提高经办能力和服务水平。
3.加强残疾人服务设施的统筹规划。将残疾人康复中
心、托养中心、无障碍环境建设等纳入城乡公益性建设项目,布局合理,条件改善,服务能力显著增强。
(九)主要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 性质 |
建设规模 |
主要建设内容 |
总投资(万元) |
中央预算内资金 (万元) |
地方投资(万元) |
1 |
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设施建设项目 |
新建 |
3000㎡ |
新建东华、紫溪、吕合、中山、新村、西舍路、树苴、大地基、大过口共10个乡镇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业务用房各一幢,建设面积各300㎡,建筑造价1700元/㎡,购置设备费各10万元,每个乡镇建设资金各6万元。 |
610 |
0 |
610 |
2 |
楚雄市儿童福利院 |
新建 |
计划总设计面4100㎡。 |
总设计面4100㎡,建设四层综合服务用房,其中:儿童生活用房2700㎡,儿童康复、教育有方720㎡,综合服务用房680㎡,拟设床位100张。 |
738 |
550 |
188 |
3 |
楚雄市大地基乡敬老院建设项目 |
新建 |
综合楼2100㎡,设置病床100张。 |
综合楼2100㎡,设置床位60张。 |
420 |
336 |
84 |
4 |
楚雄市中心敬老院 |
新建 |
新建中心敬老院计划总建设面积7000㎡。 |
新建中心敬老院计划总建设面积7000㎡,新建框架结构住房3300㎡,设置床位150张,内设办公区、生活区、保健区;浇筑混凝土道路、活动场地600㎡,场地绿化1500㎡,养殖区面积600㎡,种植面积1000㎡。 |
560 |
448 |
112 |
5 |
城乡居家养老服务项目 |
新建 |
400㎡ |
新建26个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筑面积12800平方米,拟设床位320张。 |
1920 |
960 |
960 |
6 |
中山镇敬老院 |
新建 |
综合楼1800平方米,设置床位60张。 |
拟在楚雄市中山镇新建敬老院,拟设床位60个,拟入院集中供养60人。 |
225 |
115 |
110 |
7 |
新村镇新建敬老院 |
新建 |
综合楼2100平方米,设置床位60张。 |
拟在楚雄市新村镇新建敬老院,拟设床位60个,拟入院集中供养60人。 |
225 |
115 |
110 |
8 |
苍岭镇新建敬老院 |
新建 |
综合楼1500平方米,设置床位60张。 |
拟在楚雄市苍岭镇新建敬老院,拟设床位60个,拟入院集中供养60人。 |
225 |
115 |
110 |
9 |
紫溪镇新建敬老院 |
新建 |
综合楼1100平方米,设置床位60张。 |
拟在楚雄市紫溪镇新建敬老院,拟设床位60个,拟入院集中供养60人。 |
225 |
115 |
110 |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依法行政。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等法律法规,加强普法宣传,增强人民群众法治观念。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依法惩处各类违法行为,切实加强执法监督,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建立健全依法决策机制和内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二)加强宣传引导。把舆论宣传作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重要内容和重要推手,充分利用网络、报刊、广播、电视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的法律法规、政策举措、重点工作和先进典型,不断加强与新闻媒体的联系沟通,主动自觉接受社会及舆论监督,客观公正回应群众关注的焦点、热点问题,积极争取人民群众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理解和支持,为规划的顺利实施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
(三)加强组织领导。加强规划实施的统筹协调和具体指导,制定各项目标任务分解落实方案和具体办法,建立规划实施情况监测、评估考核机制,把就业失业、社会保障、人才队伍建设、残疾人权益保障等主要指标纳入政府考核体系,开展监测评估和跟踪问效,及时发现和解决执行中的问题,确保规划目标任务落实到位。
(四)加强队伍建设。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落实一岗双责,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加强系统内控建设,加强对人社、民政、残联等部门各项专项资金、社保基金和考试录用、公开招聘等廉政风险点的监控管理。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合理选配人才,优化队伍结构,加强干部职工思想素质、职业道德、业务知识和信息化能力培训,强化重点岗位廉政风险教育,切实推进学习型、创新型、服务型机关建设,打造一支勤政、廉洁、务实、高效的干部队伍,为规划实施提供坚实的组织保障和人才支撑。
楚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