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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 11532301015170424F/201803-00453 信息分类: 政府文件
发文日期: 2018-03-26
发布机构: 楚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生成日期: 2018-03-26
称: 楚雄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充实楚雄市政府性债务管理委员会的通知
号: 楚市政通〔2018〕15号

楚雄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充实楚雄市政府性债务管理委员会的通知

发表时间:2018-0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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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经开区(高新区),各乡镇人民政府,市属各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州有关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我市地方政府债务管理,有效防范政府性债务风险,促进全市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确保社会和谐稳定,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调整充实楚雄市政府性债务管理委员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债务管理委员会

主 任:杨俐昆 市委副书记、市人民政府市长

李 援 开发区管委会主任

副主任:邹顺伟 市委常委、市人民政府常务副市长

李贵泽 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

成 员:刘志刚 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主任

张正明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

刘应文 市委市人民政府督查室主任

王远昆 人行楚雄州中心支行副行长

段有明 楚雄银监分局副局长

周德华 市发展改革局局长

王建华 市教育局局长

阮 骏 市财政局局长

陆洪朝 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刘应龙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李绍辉 市林业局局长

邓开荣 市水务局局长

王崇福 市卫生计生局局长

彭晓华 市审计局局长

冯建新 市扶贫办主任

李文祥 开发区财政局局长

债务管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在市财政局,办公室主任由阮骏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潘有柱同志兼任,办公室工作人员从有关部门抽调。

二、工作职责

(一)债务管理委员会主要职责

贯彻落实上级党委政府关于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重要决策部署;全面组织、指导、协调全市政府性债务管理工作;研究重大政府性债务管理事项(凡是涉及重大举债事项,以及市本级各部门、事业单位和市国有控股企业新举借债务,需报请债务管理委员会研究)。

(二)办公室主要职责

负责债务管理委员会日常工作;负责牵头协调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工作;牵头研究制定规范的政府举债融资、规模控制、政府性债务化解、风险评估预警及应急处置机制;建立健全政府性债务和财政未来支出责任监管机制;对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进行日常监控和定期报告,及时通报评估和预警结果,组织提出债务风险应急措施预案;负责组织协调各成员单位和有关部门共同开展政府性债务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完成债务管理委员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各成员单位主要职责

市发展改革局:负责评估全市投资计划和项目,根据应急需要调整投资计划,牵头做好企业债务等风险监管及应急处置工作。

市审计局:负责对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事件开展审计,明确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负责加强对政府性债务审计监管,强化对政府性债务风险事件的跟踪审计,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市财政局:牵头做好融资平台公司、国有企业债务风险应急处置工作,加强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和国有企业的监管。

人行楚雄州中心支行:负责职责范围内的银行业和金融市场的统计调查,并协调金融监管部门做好银行、证券、保险业有关金融产品的统计调查;开展金融风险监测的评估,做好区域性、系统性金融风险防范和化解工作,维护金融稳定。

楚雄银监分局:负责指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做好风险防控,协调银行业金融机构配合开展风险处置工作,牵头做好银行贷款、信托、非法集资等风险处置工作;负责统计监测和监管融资平台公司举借或发行资产管理产品、城投债、公司债券、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等情况。

其他部门:负责对本单位、本部门政府性债务管理,负责上报本单位、本部门进行日常监控和定期报告,对本单位、本部门制定债务化解规划和债务风险防控。

楚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3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