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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 11532301015170424F/201803-00370 信息分类: 政府文件
发文日期: 2018-02-15
发布机构: 楚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生成日期: 2018-02-15
称: 楚雄市人民政府关于李丹等同志免职的通知
号: 楚市政通〔2018〕7号

楚雄市人民政府关于李丹等同志免职的通知

发表时间:2018-0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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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经开区(高新区),各乡镇人民政府,市属各部门:

根据中共楚雄市委市党干〔2018〕5号文件精神,经2018年2月2日市人民政府党组会议研究,决定免职如下:

李 丹 免去楚雄市招商局局长职务;

杨国荣 免去楚雄市监察局副局长职务;

鲁德江 免去楚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正科)职务;

刘文海 免去楚雄市森林公安局副局长职务。

楚雄市人民政府

2018年2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