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经开区(高新区),各乡镇人民政府,市属各部门:
根据中共楚雄市委市党干〔2018〕5号文件精神,经2018年2月2日市人民政府党组会议研究,决定免职如下:
李 丹 免去楚雄市招商局局长职务;
杨国荣 免去楚雄市监察局副局长职务;
鲁德江 免去楚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正科)职务;
刘文海 免去楚雄市森林公安局副局长职务。
楚雄市人民政府
2018年2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