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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 11532301015170424F/201803-0013385437 信息分类: 政府文件
发文日期: 2016-11-22
发布机构: 楚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生成日期: 2016-11-22
称: 楚雄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全市开展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的通知
号: 非正式文件,无文号

楚雄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全市开展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的通知

发表时间:2016-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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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市属有关部门: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在全省开展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的通知》(云政发〔2015〕68 号)和《楚雄州 人民政府关于在全州开展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的通知》(楚政通〔2015〕51 号)要求,切实做好我市农业普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普查目的和意义

农业普查是全面了解“三农”发展变化情况的重大国情国力调查,是制定国民经济发展规划和各项农村政策的重要依据。组织开展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查清我市农业、农村、农民基本情况,掌握农村土地流转、农业生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业规模化和产业化等新情况,反映农村发展新面貌和农民生活新化,对于科学制定落实“三农”政策,促进农业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

二、普查对象和范围

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的对象是我市境内的下列个人和单位:农村住户,包括农村农业生产经营户和其他住户;城镇农业生产经营户;农业生产经营单位;村(居)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普查的行业范围包括:农作物种植业、林业、畜牧业 、渔业和农林牧渔服务业。

三、普查内容和时间

普查的主要内容包括:农业从业者基本情况;农业土地利用与流转情况;农业生产与结构情况;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农业规模化、产业化发展情况;新农村建设情况;农村人居环境与农民生活方式变化情况。普查的标准时点为 2016 年 12 月 31 日,时期资料为 2016 年度资料。

四、普查组织和实施

为加强对我市农业普查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楚雄市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领导全市农业普查工作,协调解决普查中的重大问题。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统计局,负责普查日常工作的组织和协调。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按照“全市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突出重点,优化方式,统一组织,创新手段,认真做好普查的宣传动员和组织实施工作。其中,涉及普查经费方面的事项,由市财政局负责协调;涉及固定资产投资保障方面的事项,由市发展改革局负责协调;涉及普查宣传方面的事项,由市委宣传部负责协调;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市水务局、市统计局等有关部门按职能分工、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共同做好普查业务组织实施。各乡镇人民政府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 落实普查办公地点,配备有关人员和设备,认真做好本行政区农业普查的组织和实施工作。各涉农行业主管部门也要成立相应的普查机构,加强对本行业普查指导和监督,对于普查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及时采取措施,切实予以解决。各级普查机构要充分发挥各乡镇人民政府和村(居)民委员会的作用,从乡、村干部中选调现场组织和调查人员,同时根据工作需要,聘用或者从有关单位商调符合条件的 普查指 导员 和普查 员,并 及时 支付聘 用人 员的劳动报酬,保证商调人员在原单位的工资、福利及其他待遇不变,稳定普查工作队伍,确保普查工作顺利进行。

五、普查经费保障

我市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所需经费,按照市、乡分级负担的原则,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各级普查机构要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遵守各项财务 规定,落实责任,勤俭节约,确保普查经费发挥最大效益。

六、普查工作要求

(一)坚持依法普查。市监察局和市统计局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全国农业普查条例》规定,严肃查处普查工作中的违纪行为,确保普查工作顺利进行,确保普查数据质量。普查取得的农户和单位资料,严格限定于普查目的,不得作为任何单位和部门对普查对象实施考核、奖惩的依据。各级普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对普查所获取的普查对象个人和商业秘密,必须履行严格的保密义务;同时做好普查资料管理、开发和共享,发布普查数据必须经上级普查机构核准。

(二)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各级普查机构要充分利用自主卫星资源,准确测量全区主要农作物的时空分布,查清现代农业生产设施状况;同时广泛使用智能手持电子数据采集设备,建立普查数据联网直报系统,提高普查工作信息化水平和效率,减轻基层普查人员工作负担。

(三)加强宣传引导。各级普查机构要会同宣传部门认真做好普查宣传的策划和组织工作,主动向新闻单位提供情况。要通过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等方式,广泛深入宣传普查的重要意义和要求,对普查工作中涌现出的典型事迹以及违法违纪案件查处情况及时进行报道,引导广大普查对象依法配合普查,教育广大普查人员依法开展普查,为普查工作顺利实施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附件:楚雄市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楚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 年 1 月 20 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楚雄市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包继文 市委常委、市人民政府常务副市长

常务副组长:罗华银 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副 组 长:聂 斌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许海峰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周汝芬 市统计局局长

顾 平 市发展改革局副局长

高 林 市财政局副局长

李文跃 市农业局副局长

成 员:王正明 市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杨 东 市民政局副局长

马国兴 市依法治市办专职副主任

李玉蓉 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张 振 市林业局副局长

杨家尹 市防汛抗旱指挥部专职副指挥长

王国文 市文体广电旅游局副局长

刘建华 市经研中心副主任

段 锐 市统计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统计局,办公室主任由周汝芬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段锐兼任。领导小组成员如有变动,由相应职务人员自行递补,不再另行发文。

文章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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