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经开区(高新区),各乡镇人民政府,市属各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进一步提升城乡人居环境五年行动计划》和全州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工作暨城乡人居环境提升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扎实开展“四治三改一拆一增”行动,切实提升城市人居环境。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交通综合整治工作,并印发了《楚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城区交通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楚市政办通〔2016〕141号),为进一步将楚雄市城区交通综合整治工作各项措施落到实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广泛动员,形成共识
开展城区交通综合整治工作,是开展全面提升城乡人居环境行动的一项重要举措,楚雄市城区交通综合整治工作协调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广泛开展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层层动员,充分调动广大干部群众参与交通综合整治的积极性;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各类媒体的优势,高频次刊发(播)综合整治的开展情况和工作成效,曝光一些交通陋习,形成强大的舆论攻势;要以中小学安全文明出行教育为抓手,“小手拉大手”提高安全文明出行意识;利用墙报、报纸、宣传单等形式宣传文明出行知识,打造户户知晓、人人参与交通综合整治的浓厚氛围。
二、密切协作,凝聚合力
各成员单位要强化责任意识,按照交通综合整治总方案和各子方案的要求,认真部署本部门专项整治工作,敢于碰硬,善于作为,任务落地,责任到人;强化服从意识和协作意识,统一调度、统一指挥、形成市区一盘棋;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齐心协力,攻坚克难。通过综合整治,使城区道路硬件有改善、软件更优质,市容环境面貌焕然一新、道路交通安全畅通,确保治堵工作在2016年底取得初步成效,至2017年12月取得显著成效。
三、强化督导,严格问责
城区交通综合整治工作难度大、时间紧、任务重,各部门要激发只争朝夕、不达目的不罢休的工作激情,按照各自工作方案的时间节点,认真抓好工作落实。市委市人民政府督查室要对部门落实工作任务情况适时进行专项督查,通过实地抽查、定点检查、不定期抽查等方式,强化工作督促问效,对因工作不到位,措施不落实、工作失职而造成工作被动、影响工作推进的,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附件:1.开发区城区交通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2.楚雄市城市道路交通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3.楚雄市城区瓶颈路断头路建设实施方案
4.楚雄市城区街道占道经营综合整治实施方案
5.楚雄市城区交通综合整治宣传工作方案
6.楚雄市城区学校错峰上下学实施方案
7.楚雄市公交线路优化实施方案
8.楚雄市公共停车场项目及城区公共自行车项目工作实施方案
楚雄市人民政府 2016年11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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