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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 11532301015170424F/201803-0012585445 信息分类: 政府文件
发文日期: 2016-12-15
发布机构: 楚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生成日期: 2016-12-15
称: 楚雄市人民政府关于转发楚雄州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号: 非正式文件,无文号

楚雄市人民政府关于转发楚雄州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发表时间:2016-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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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市属各部门:

现将《楚雄州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的意见》(楚政发〔2016〕32号)转发给你们,并就做好相关工作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抓好贯彻落实。

一、统一思想,高度重视。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是党中央、国务院对深化行政体制改革作出的重要决策部署。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创新政府管理方式,是推进“放管服”改革的重要举措。开发区、各乡镇和市属各部门要深入学习领会文件精神,结合监管工作实际,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把工作重心从事前审批向事中事后监管转变,深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提高监管效能,维护市场公平,激发市场活力,形成市场主体守规、行业自律、政府监管和社会监督相协调的市场监管新机制,促进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二、结合实际,细化措施。开发区、各乡镇和市属各部门要对“楚政发〔2016〕32号”文件中提出的、负有监管职责的事项,结合实际,制定本部门、本乡镇《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工作方案》,对照《方案》扎实抓好组织落实,统筹抓好相关监管工作。同时,于2016年11月18日前将《方案》报市委编办(联系人及电话:王辉,6550166)。

三、加强协调,形成合力。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创新政府管理方式,是一项系统工作,需要开发区、各乡镇和市属有关部门的共同参与、密切配合。各乡镇、各部门要根据职责分工理清所负监管职责,注重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努力构建全市一盘棋的事中事后监管工作格局。根据州人民政府的要求,将把行政审批事项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纳入对乡镇、市属政府部门的绩效管理,对工作落实不力的,将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楚雄市人民政府 2016年11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