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经开区(高新区),各乡镇人民政府,市属有关部门:
为大力推进实施质量强市战略,不断提高全社会质量意识,引导、激励全市各行各业不断提高质量总体水平。按照《楚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人民政府质量管理奖管理办法的通知》(楚市政办通〔2014〕108号)要求,楚雄市于2016年启动了市人民政府质量管理奖评选工作,在经过企业申报、专家评审、征求意见、公示等程序,并经八届市人民政府第59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决定授予云南云开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云南龙发制药有限公司、楚雄彝人部落景区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楚雄州志祥粮油有限公司、楚雄云泉酱园有限责任公司5家企业“楚雄市人民政府质量管理奖”,并予以表彰奖励。
希望获奖企业再接再厉,持续提升经营业绩,提升产业核心竞争力,为推动全市经济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楚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12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