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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 11532301015170424F/201803-00121 信息分类: 政府文件
发文日期: 2016-12-20
发布机构: 楚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生成日期: 2016-12-20
称: 楚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城区交通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号: 非正式文件,无文号

楚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城区交通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表时间:2016-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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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市属各部门:

《楚雄市城区交通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楚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11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

楚雄市城区交通综合整治实施方案

为有效缓解楚雄市城区道路拥堵问题,全面提升交通管理水平和道路通行效率,努力创造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结合省州关于全面提升人居环境五年行动计划有关要求和楚雄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和五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为本、发展为要、民生为先,把提供安全高效的城区交通环境作为政府公共服务的重要内容,以科学制定规划、优化路网结构,优化整合资源、拓展停车空间,整顿“马路市场”、严管违法行为,优先发展公共交通、倡导文明绿色出行等为重点,以打通“断头路”、实现“微循环”为突破口,以强化路面交通管控和科学技术手段应用为支撑,建立完善“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治堵保畅工作格局,切实改善城区交通拥堵状况,促进城市交通可持续发展,努力为全市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创造良好、和谐、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二、总体目标

通过努力,城区交通拥堵状况得到有效缓解,使楚雄市成为全省城区交通状况好、便捷程度高的畅通城市。具体要在以下五个方面取得新成效。

城市综合交通体系逐步完善。编织功能明确、结构合理的路网规划,建成内外通达、高效便捷、衔接紧密、管理有序的现代城市交通体系。

道路基础设施更加健全。加快推进干道主动脉系统建设,畅通道路“微循环”,完善人行过街设施,实现不同种类、不同速度交通方式之间的分离,提高道路通行效率。

交通管理信息化水平有效提升。有效整合道路管理资源,加强交通执法管理,扩大交通信号控制范围,全面提升交通管理系统、诱导指挥系统信息化水平。

“公交优先”战略全面落实。科学制定公交专项规划,以规划为引领,在稳步增加线路、扩大线网覆盖面的基础上,进一步优化站点布局和运力配置,市民公交出行更加便捷。

交通参与者文明素质明显提高。文明出行、安全出行、规范出行理念深入人心,告别“中国式过马路”和“霸道驾驶”等不文明交通行为。

三、基本原则

坚持扩大城市交通容量与促进城市建设相结合。协调城市土地利用与商贸等产业布局、居住配置与交通发展的关系,合理配置区域功能,均衡分布交通流量。

坚持制定远期规划与解决当前难点问题相结合。统筹长远与当前的问题,加快研究制定短期难以改善的交通顽疾改善方案,当前能够解决的具体问题要尽快解决。

坚持加大交通执法力度与提升市民素质相结合。一方面,不断提升交通执法科学化、法治化水平;另一方面,不断加大交通安全宣传力度,引导市民自觉遵守交通规则。

坚持政府部门主导与人民群众广泛参与相结合。在充分调动各有关部门协同作战的同时,调动人民群众参与治堵保畅工作,努力构建形成全市上下齐抓共管、全民支持参与的良好工作格局。

四、组织领导

为进一步加强工作组织领导,确保工作取得实效,经研究,成立楚雄市城区交通综合整治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杨俐昆 市人民政府市长

副组长:李 援 开发区管委会主任

孙春荣 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胡晓东 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

李成相 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

王连波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

成 员:王正明 市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钱华生 市委市人民政府督查室主任

胡华文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

周德华 市发展改革局局长

李贵泽 市财政局局长

王建华 市教育局局长

李学华 市文体广电旅游局局长

袁培林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杨敬林 市城管局局长

陆洪朝 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李燕萍 市公安局副局长

聂宗明 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大队长

张宏安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李 俊 市开投公司总经理

杨永云 开发区管委会党政办主任

刘云波 开发区规划建设管理局

董宏光 开发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

葛 荣 市国土资源局开发区分局局长

宋振华 鹿城镇人民政府镇长

李兴明 东瓜镇人民政府代理镇长

市交通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政府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王连波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杨永云、胡华文、袁培林、普有华、杨敬林、聂宗明、李俊、刘云波、董宏光兼任,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交通综合整治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研究制定交通综合整治工作措施,安排部署工作任务。

五、主要任务

(一)完善市域交通发展专项规划。以城市总体规划和现有的交通路网建设专项规划为基础,进一步从路网结构、基础设施等方面,配套做好城市交通安全管理规划及步行、停车设施、公共交通等专项规划的编制,通过与城市规划同步进行、同步实施,使城市交通建设进入有章可循、科学合理的良性发展轨道。(责任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开发区规划建设管理局,配合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二)打通“断头路”、“瓶颈路”,畅通“微循环”。完善老城区道路循环系统,加快推进对城区断头道路和瓶颈路段道路工程的规划和建设,实现城区主次干道之间连接畅通,消除因路网结构不合理带来的道路通行能力限制,实现城区主次干道之间连接畅通。打通花果山片区、万家坝片区、东南片区、西片区“断头路”和西园路、福源巷、信义街、环城东路等“瓶颈路”和开发区“断头路”“瓶颈路”。(责任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开发区规划建设管理局)

(三)加强城区停车场及公共自行车租赁规划建设力度。加强与城市总体规划的衔接,编制《楚雄市城区停车场建设规划》及《楚雄市城区公共自行车租赁建设规划》,科学规划建设一批规模适宜、布局合理的立体停车场和交通拥堵地区停车场,同时,城区内规划建设公共自行车租赁服务网点,改善整治交通拥堵,倡议、宣传、鼓励及支持市民节能环保绿色出行。(责任单位:市开投公司、开发区规划建设管理局)

(四)大力发展公共交通,鼓励公交出行。实施公交优先战略,科学编制公交专项规划,完善公交线路布局,提升改造公交站点;对有条件的公交站点加大港湾式停靠站建设力度,提高道路通行率,优化公交运行环境;综合考虑新建小区和新发展地区公交线路的覆盖;结合城区出行现状和机动车发展趋势,强化公交优先政策的落实;倡导优先发展公交理念,加快公交资源整合,强化公交管理能力和服务水平,提升公共交通覆盖率、分担率和服务质量。(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配合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开发区规划建设局、市城管局、开发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公安局交警大队)

(五)提高道路资源利用率。对全市道路通行情况进行摸底排查,灵活运用单向行驶、分时段行驶等管理手段,提高对路网资源,特别是难以实现双向通行的背街小巷路分时段实行单向行驶。(责任单位:市公安局交警大队,配合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六)加强临时停车泊位建设管理工作。科学施划临时停车泊位,对老城区和开发区街道停车泊位进行摸底排查,掌握基本情况,根据实际需求对城区拥堵路段的临时停车泊位进行科学划分,并对停车泊位进行动态管理,提高停车泊位周转率和利用率。适时出台停车泊位管理办法,完善停车泊位收费管理制度,加强收费管理人员管理培训,实现泊车收费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责任单位:市城管局、开发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七)加强城区临时停车场建设。充分利用城区临时闲置土地、街道边角空地、公共绿地开辟临时停车场,容纳社会车辆停放。(责任单位:市城管局、开发区综合行政执法局;配合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开发区规划建设管理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国土资源局开发区分局、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市交通运输局)

(八)加强路面交通秩序管控。实施“天网”工程三期建设,在全市继续安装高清摄像头并全部接入交警指挥中心,实现治安管理、交通管理和城市管理的资源共享,提升路面实时交通动态的管控能力;在中心城区稳妥、有序建设隔离设施,完善交通标志标线,新建交通信号灯,对主要路口交通信号进行联网协调控制改造,新建和改建一批电子警察,在不改变路网条件下,通过路口路段的禁行、限行、信号灯配时、绿波控制和精细渠化等措施,进一步提高城区道路交通组织管理水平。(责任单位:市公安局交警大队)

(九)城区学校实行错峰上下学,缓解城市交通拥堵。目前我市城区学校集中,上下学时间与机关事业单位上下班时间交叉,造成不同程度的交通拥堵。下步,实行城区学校“一校一策”错峰上下学,根据城区学校布局情况,科学合理安排各学校上下学时间,避开车流高峰期。合理学校规划布局,三年内计划建设一所高中、一所中学、一所小学、若干幼儿园。(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开发区社发局、市公安局交警大队)

(十)加大“马路市场”整治力度,保障正常通行秩序。加强对重点拥堵路段沿街商铺的管理,依法依规治理小商贩和商户随意占道行为,按照“以人为本、疏堵结合”的原则,合理规划摊位、停车场地,对沿街商铺实行包卫生、包绿化、包秩序的“三包”责任制。(责任单位:市城管局、开发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十一)依法从严处罚易造成拥堵的交通违法行为。对乱停乱靠、随意调头、争道抢行、酒后驾驶、闯红灯、行人闯红灯等行为和燃油助力车、电动自行车等重点车辆源头管控作为整治重点,敢抓敢管、会抓会管,管出规矩、管出秩序。(责任单位:市公安局交警大队)

(十二)完善交通事故处置机制。发生交通事故时,按照就近派警的原则,及时到达事故现场,做到“快到、快处、快撤、快疏”,对应当撤离现场而未撤离的实施强制撤离,减少因交通事故造成的交通拥堵。(责任单位:市公安局交警大队)

(十三)强化宣传引导。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手机、户外宣传广告等媒体媒介,定期组织开展“文明交通”主题宣传教育活动,采取发放资料、制作展板、播放宣传片等形式,深入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知识宣传和典型案例警示教育,增强群众安全意识及文明交通素质。(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配合单位: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市文体广电旅游局)

(十四)强化源头监管。从源头上加强对二轮、三轮燃油车车老年代步车,观光车,电动三轮、电动四轮车等车辆的生产、销售和改装的监管,切实从产品的准入、产品标准、市场销售管理上加强监督管理,禁止不符国家安全标准的车辆流入市场进行销售。(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公安局交警大队)

六、时间步骤

(一)前期准备阶段(2016年9月~10月)

市属各有关部要按照职责分工开展调查摸底,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具体工作措施和计划,研究制订各自工作实施方案。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6年11月~2017年12月)

全面启动实施道路交通秩序综合整治、市政基础设施提升改造、公共交通资源组织优化等工作,加大宣传教育力度,营造全民治堵、文明出行的良好氛围,确保治堵工作在2016年底取得初步成效,至2017年12月取得显著成效。

(三)长效治理阶段(2018年以后)

常抓不懈,继续认真做好城区交通综合整治工作,继续对全市重点拥堵路段进行及时整治,确保工作持续开展、形成长效机制。

七、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交通综合整治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切实履行各自职责,合力推进交通综合整治工作,及时分解落实交通综合整治各项工作任务,形成责任分工明确、部门联动推进、层层狠抓落实的良好工作局面,推进楚雄市交通综合整治取得实效。

(二)严格落实责任。各相关责任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结合本部门工作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强化具体工作任务和措施的落实,并建立交通综合整治定期报告制度和工作协商制度,明确职责任务,加强指导检查,及时解决问题,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细化工作措施,强化责任,尽心尽责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三)提高管理水平。要进一步发挥城市交通科学管理示范项目的引导作用,围绕道路规划设计、交叉口渠化设计、交通组织优化、交通信号协调控制、临时停车组织管理、施工道路交通组织、城市交通指挥中心等方面,组织开展示范项目创建、评选和交流推广活动,提高科学交通组织精细化水平。

(四)密切部门协作。要将城市道路交通拥堵治理工作和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有机结合,公安、交警、教育、交运、住建、城管等部门要加强协调联动,建立信息互通机制,共同研究管理措施,完善交通管理综合治理机制,有效解决交通拥堵的源头性问题,推动各部门圆满完成治理城市道路交通拥堵工作目标。

(五)强化督导考核。市委市人民政府督查室将有关部门单位落实工作任务情况适时进行专项督查,通过实地抽查、定点检查、不定期抽查等方式,强化工作督促问效,对因工作不到位,措施不落实、工作失职而造成工作被动、影响工作落实的,将严肃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附件:1.2016年综合整治工作目标任务

2.2017年综合整治工作目标任务

3.2018年综合整治工作目标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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