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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 11532301015170424F/201803-00039 信息分类: 政府文件
发文日期: 2017-09-22
发布机构: 楚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生成日期: 2017-09-22
称: 楚雄市人民政府关于省委省政府第二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LX20170912002号举报件查处整改情况的报告
号: 非正式文件,无文号

楚雄市人民政府关于省委省政府第二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LX20170912002号举报件查处整改情况的报告

发表时间:2017-0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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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9月13日收到云南省委省政府第二环境保护督察组编号为“LX20170912002”号举报件后,市委、市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已将举报件转交楚雄市公安局办理,目前,该举报件已办结。按照《楚雄州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省委省政府第二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环境问题办理工作的通知》(楚环督通31号)要求,现将该举报件查处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举报件内容

举报件内容:楚雄市府后街沿街商铺商家使用音响等播放促销广告,噪音影响街道住户居民生活休息。曾多次向环保、城管、公安等部门反映,这几家部门有时间就来处理一下,但效果不佳,短暂保持几天后,促销广告噪音又死灰复燃。建议相关部门加强对街道商铺播放促销广告的管制,出台相关管理措施和处罚办法;并开通统一的监督投诉电话,向社会公布,方便群众监督投诉。

二、调查核实情况

针对举报件反映问题,楚雄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于9月13日及时将该举报件转交市公安局办理,并明确了1名市级领导为责任领导,由市公安局牵头进行调查核实。

(一)府后街基本情况。楚雄市府后街是楚雄市的老商业中心,附近有紫溪商业广场、新天地商业广场,街道狭窄、人流量大,街道两旁集中了100多家经营户,主要经营服装、化妆品;临街经营户通常采用高音喇叭的方式招揽顾客和举办促销活动,均会产生高分贝的噪声,影响了周边居民的正常生活。在日常监管中,接到举报后,环保、公安和城管部门均及时进行处理,但由于部分商铺使用高音喇叭促销具有临时性、随机性的特点,音量又可以迅速调节,存在执法人员来到时候调低音量,过后又调高音量的现象,一直是楚雄市社会生活类噪声整治的重点之一。

(二)调查核实情况。经核实,自9月11日起,楚雄市公安局在新龙江广场周边商铺、环城西路、府后街、彝人古镇、开发区各商业网点等商业集中区开展深入持久的防止噪声扰民集中整治,府后街临街商铺促销音量已经有所改观。该举报件反映情况属实。

三、整改落实情况

(一)制定整改方案。该举报件转交市公安局办理后,楚雄市公安局高度重视举报件的办理工作,及时制定了《楚雄市公安局办理噪音扰民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明确了治安、交警、派出所主要负责人为噪声扰民案件的第一责任人,成立了由派出所、社区、治安民警组成的宣传整改和案件查处工作专班。

(二)开展集中整治。按照整治工作的统一部署,自9月11日开始,市公安局已在新龙江广场周边商铺、环城西路、府后街、彝人古镇、开发区各商业网点等商业集中区开展深入持久的防止噪声扰民集中整治。制作了《宁静是城市文明的标准》的公开信,在辖区广场、商场、街道、小区等噪音扰民突出的公共场所进行广泛的宣传发放;制作《致经营商家业主告知书》告知商家违反法律法规的处罚依据和结果,对容易产生噪声污染和噪音扰民的商家发出告知书,迅速开展噪音扰民和噪声污染的宣传、检查、整治和案件查处。

9月13日20时至22时30分,楚雄市公安局西城派出所组织民警6人对楚雄市府后街临街商铺涉嫌噪声扰民行为进行全面检查整治,对使用音响等设备播放广告的临街商铺发出检查记录和整改通知书21份,发出致广大市民的一封公开信《宁静是城市文明的标志》60余份,《致经营商家业主告知书》21份,要求商铺经营业主立即进行整改,对40多家临街商铺进行宣传教育,告知噪声扰民属违法行为,将受到《治安处罚法》惩处。

(三)强化执法监管。楚雄市公安局认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规定,切实加强社会生活噪音扰民的管理和执法,市公安局110接警中心、治安大队、各派出所对群众举报投诉的噪声扰民行为,及时接处警,对在城区街道、商铺使用高音喇叭,在露天公共场所使用音响器材且音量过大以及使用家用电器乐器、室内装修或高音喇叭叫卖等制造噪声干扰正常生活的违法行为,严格依法制止和查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对初次违反的处警告处罚,经警告后,行为人仍不改正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处罚。同时,市公安局将建立长效检查整治机制,对府后街临街商铺开展不定时的噪音扰民整治专项工作。依托市公安局110接报警电话和中大街移动警务亭,广泛发动群众做好监督和举报工作机制,一旦发现商铺有噪声扰民行为,经调查核实后对商铺业主依法作出相应处罚。

楚雄市已向社会公布了社会生活噪声扰民监督电话,市民受到影响后,可以向市公安局110举报,也可以向楚雄市环境保护局12369和0878-3113219进行举报。

四、办结情况

经调查核实,举报件反映问题属实。2017年9月14日至16日下午,西城派出所每天组织警力6人到府后街商铺噪音扰民情况进行了督察,府后街临街商铺经营户已将整治前放置在门口的音响设备搬入店内播放,部分商铺已经停止使用音响设备进行宣传促销,商铺从业人员积极配合噪声整治,社会生活噪声污染已明显减少。该举报件已办结。

五、下步工作计划

针对存在的问题,楚雄市人民政府将抓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是责成楚雄市公安局牵头,环保、城管等部门协调配合,进一步加强对社会生活噪声扰民整治巡逻巡查,巩固整治成果,及时发现和查处噪音扰民的违法行为。

二是结合文明城市创建和城乡人居环境提升工作,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增强企业和商家的依法经营意识、文明从业意识和环境保护意识。

三是在开展工作过程中,认真贯彻落实依法治市和法治政府建设的安排部署,加强商业噪声污染的现场证据收集、固定工作,严查重处不听劝阻、屡禁不止的违法商家和责任人,切实维护广大群众的生活环境,着力提升群众幸福感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