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9月13日收到云南省委省政府第二环境保护督察组编号为“LD20170912027”号举报件后,市委、市人民政府高度重视,9月13日已将举报件交开发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办理。按照《楚雄州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省委省政府第二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环境问题办理工作的通知》(楚环督通31号)要求,现将该举报件查处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举报件内容
举报件内容:楚雄市盘龙云海国际公寓楼下商铺广告、各类工作等噪音影响居民休息;同时,还有喷漆、电焊等污染空气,气味难闻。希望有关部门解决一下。
二、调查核实情况
市委市人民政府对此项举报高度重视,明确了开发区管委会一名领导负责,2017年9月13日转办件交开发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办理,市环境保护局等部门为成员的联合整治工作组,并及时对举报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现场检查。
(一)基本情况。楚雄市盘龙云海国际公寓位于开发区丰胜路中段盘龙云海北侧,建于2007年,共有8幢商住一体楼房。一楼为商铺,主要经营类别为广告、装潢设计和汽车美容。
(二)调查核实情况。经现场核实,并向小区物业管理公司和小区住户了解,盘龙云海国际公寓一楼商铺有4户广告公司、1户汽车美容店。具体情况如下:1.鸿升广告公司有1台喷绘机、1台雕刻机,存在雕刻机、空压机噪声扰民及喷涂油漆污染空气的情况;2.楚雄拓可设计有限公司有2台喷绘机,存在噪声扰民的情况;3.智创广告工作室有一台雕刻机,存在噪声扰民的情况;4.中正广告工作室存在夜间拉运租赁舞台钢架及沙轮切割广告噪声扰民的情况;5.车百汇汽车一站服务店在门前堆放杂物和旧轮胎,存在异味污染空气的情况。调查时,4户广告公司均未开机作业,无法进行噪声监测。
三、存在问题和整改情况
(一)责令限期整改。开发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于2017年9月13日对楚雄开发区丰胜路楚雄市盘龙云海国际公寓进行检查后,当场向楚雄市盘龙云海国际公寓内的4户广告商铺、1户汽车美容店下放了限期整改通知,要求4户广告公司立即采取降噪、隔音措施,禁止在居民休息时间段加工作业;责令中正广告、车百汇汽车一站服务店在9月18日清理门前的杂物、废轮胎和钢架;责令鸿升广告公司严禁在居民区进行喷漆或刷油漆。市环境保护局向4户广告商铺下发了停止违法通知书,禁止未在密闭空间或者设备中进行产生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生产和服务活动。
(二)认真落实整改。2017年9月16日开发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人员再次对4户广告商铺以及1户汽车美容店进行监督、跟踪整改进展情况。楚雄市盘龙云海国际公寓内的4户广告公司负责人十分重视和配合,正在进行降噪、隔音等整改措施,在居民休息时间段已经停止加工作业。中正广告、车百汇汽车一站服务店正在搬运门前的杂物、废轮胎和钢架。市人民政府将责成开发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继续加大整改进展情况进行跟踪督察、防止反弹。
四、办结情况
经调查核实,举报内容属实。开发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已下达了限期整改通知,市环境保护局下达了停止违法通知书。盘龙云海国际公寓一楼4户广告商铺以及1户汽车美容店正在落实降噪、隔音等整改措施,开发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加大整改进展督察力度,确保整改到位。举报件现已办结。
五、下步工作计划
针对存在的问题,市人民政府将做好以下工作:一是责成开发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进一步加大宣传和日常巡查监管,发现问题及时依法调查处理。二是责成开发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监督行业经营者进一步加强内部环境管理,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减少经营活动中对周围群众的影响。三是责成市环境保护局加强对产生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生产和服务活动的监管,严厉查处违法行为。
楚雄市人民政府
2017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