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9月14日收到云南省委省政府第二环境保护督察组编号为“LD20170913034”号举报件后,市委、市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已将举报件交楚雄经济开发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办理。按照《楚雄州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省委省政府第二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环境问题办理工作的通知》(楚环督通31号)要求,现将该举报件查处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举报件内容
举报件内容:楚雄市东瓜镇古镇小学附近有一个洗碗厂,经常燃烧无烟煤,洗碗噪音很大,严重影响了古镇小学的教学和学生上课,开发区管委会去协商过,没有得到解决,希望督察组能帮忙解决一下
二、调查核实情况
市委市政府对此项举报高度重视,明确了开发区管委会一名领导负责,转办件交开发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办理,楚雄市环境保护局配合。楚雄开发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于2017年9月14日收到该转办单后,立即成立调查组进行调查核实。
(一)基本情况。经核实,举报件中的“洗碗厂”是楚雄彝宇腾商贸有限公司餐具配送中心,位于楚雄开发区上章村一组安置小区西侧,餐具配送中心西侧约40米为古镇小学运动场,南侧约50米为古镇小学教学楼。楚雄彝宇腾商贸有限公司餐具配送中心办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手续。餐具配送中心采用常压节能环保型热风锅炉,使用燃料为固体生物质燃料;生产废水经隔油池、三级沉淀处理后排入开发区市政污水管网;固体废物定期由环卫部门清运。
(二)调查核实情况。楚雄经济开发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已接到类似举报,已要求楚雄彝宇腾商贸有限公司餐具配送中心对噪声扰民情况进行了整改处理。靠近学校的一侧使用了隔声材料封闭,厂房四周使用隔音玻璃进行了隔音处理。但车间留了一个车辆出入口没有封闭,噪声降噪处理效果不理想。
2017年9月15日中午11时,楚雄市环境监测站的工作人员对餐具配送中心进行了厂界噪声监测,南侧边界噪声为64dB(A),边界噪声超标,其余边界噪声达标。依据《楚雄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城区环境噪声达标区管理规定的通知》,该区域执行国家二类区标准:即昼间60dB(A)、夜间50dB(A)。餐具配送中心营运期间产生的噪声对古镇小学造成一定影响。
三、整改落实情况
(一)责令整改。2017年9月14日,楚雄经济开发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对楚雄彝宇腾商贸有限公司餐具配送中心下发了限期整改通知书(楚开执限改字〔2017〕第3032号)要求楚雄市彝宇腾商贸有限公司餐具配送中心立即开展整改,采取隔音降噪措施,确保噪声排放控制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排放标准内,9月21日前完成整改。楚雄彝宇腾商贸有限公司餐具配送中心已开始整改。
(二)进行立案查处。根据9月15日楚雄市环境监测站的监测结果,楚雄彝宇腾商贸有限公司餐具配送中心南侧边界噪声达73分贝,超过了区域环境噪声限值。已违反了《噪声污染防治法》,楚雄市环境保护局决定立案查处,责令楚雄彝宇腾商贸有限公司餐具配送中心改正,并依据《噪声污染防治法》进行处罚,征收噪声超标排污费。
四、办结情况
经调查核实,举报内容属实。开发区综合行政执法局2017年9月14日已下达了限期整改通知(楚开执限改字〔2017〕第1097号),楚雄彝宇腾商贸有限公司餐具配送中心已开始整改。楚雄彝宇腾商贸有限公司餐具配送中心南侧边界噪声达73分贝,已超过二类区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市环境保护局已立案查处,案件正在办理当中。举报件现已办结。
五、下步工作计划
针对存在的问题,市人民政府将做好以下工作:一是责成市环境保护局对楚雄彝宇腾商贸有限公司餐具配送中心进行处罚,确保严肃查处,整改到位。二是责成开发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进一步加大餐具配送服务行业监管力度,加强宣传和日常巡查监管,发现问题及时依法调查处理。三是责成开发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加强宣传,监督行业经营者进一步加强内部环境管理,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减少噪声对周围群众的影响。
楚雄市人民政府
2017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