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经开区(高新区),各乡镇人民政府,市属各部门:
根据《楚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楚雄市2017年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楚市政办通〔2017〕115号)精神,对照信用乡镇评选要求,经过前期逐级申报、筛选、审核,拟授予“鹿城镇、东瓜镇、东华镇、子午镇、苍岭镇、紫溪镇、新村镇、大过口乡、大地基乡”9个乡镇为信用乡镇。
公示期自即日起7个工作日,即2017年10月30日至11月7日,凡对上述9个拟授予信用乡镇名单有意见者,请及时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楚雄市农村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电话:0878-3129496(市金融办);0878-3027212(人民银行楚雄州中心支行征信科)
楚雄市农村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
2017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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