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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 11532301015170424F/201803-00002 信息分类: 政策解读
发文日期: 2017-12-13
发布机构: 楚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生成日期: 2017-12-13
称: 《楚雄市脱贫攻坚残疾人帮扶实施方案(试行)》解读
号: 非正式文件,无文号

《楚雄市脱贫攻坚残疾人帮扶实施方案(试行)》解读

发表时间:2017-1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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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帮助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如期脱贫,楚雄市委市政府制定出台了《楚雄市脱贫攻坚残疾人帮扶实施方案(试行)》(以下简称《方案》)。该《方案》于2017年9月1日起施行。现就有关问题解读如下:

 

一、为什么要制定《方案》?

随着脱贫攻坚不断深入推进,越往后减贫难度越大,越往后在建档立卡贫困户中因残疾致贫人口的比重越高,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户脱贫难度增大的现实情况。按照“精准扶贫要因地制宜、因贫施策,要坚持以问题为导向”的原则,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中发〔2015〕34号)及《云南省农村扶贫开发条例》、《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十三五”加快残疾人小康进程规划纲要的通知》(云政发〔2016〕106号)精神。采取“特殊人群、进行特殊帮扶”的工作措施,楚雄市委市政府制定了针对我市贫困残疾人的帮扶实施方案。

 

二、《方案》规定哪些人可以获得帮扶?

《方案》中的帮扶对象是指,经楚雄市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精准识别确定的农村扶贫建档立卡贫困户(含返贫家庭中的残疾人(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三、《方案》中的具体帮扶措施是些什么?

1.开展提高贫困残疾人社会保障水平行动。

2.开展贫困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行动。

3.开展贫困残疾人就业创业行动。

4.实施残疾人危旧房改造、教育、健康扶贫专项行动。

 

四、《方案》中帮扶措施具体内容、相关要求及申请帮扶程序是什么?

(一)开展提高贫困残疾人社会保障水平行动

具体内容:对建档立卡贫困户中的残疾人“两项补贴”实行“扩面提标”。

1.扩面:将现行的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发放范围由一、二级残疾和精神残疾三、四级扩大至一、二级残疾和精神、智力残疾三、四级;

2.提标:①将现行的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一级70元/月•人和二级及精神残疾三、四级40元/月•人分别提高至100元/月•人和80元/月•人。②将现行的残疾人困难生活补贴50元/月•人,提高至100元/月•人。

相关要求:该项帮扶措施仅限于建档立卡贫困户或反贫人口中符合享受残疾人“两项补贴”的人群(含扩面后的智力残疾三、四级),脱贫出列后按原残疾人“两项补贴”发放政策执行。

申请程序:护理补贴申领方式:符合“扩面”的残疾人(含智力残疾三、四级)持残疾人证、户口簿、身份证,本人或监护人到所在地村委会(社区)申报。此前已领取护理补贴的残疾人,符合“提标”的无需再次填报。各乡镇按《方案》中的标准填报,经审核后按原渠道发放至残疾人手中。

生活补贴申领方式:各乡镇根据市民政局每季度审核确定的农村保底人员情况,确定本乡镇符合领取残疾人生活补贴人员,按照《方案》中的发放标准填报发放,发放方式与护理补贴一致。

(二)开展贫困残疾人的精准康复服务。

具体内容:

根据中残联和省、州残联《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对全市残疾人进行康复需求调查,全面掌握贫困残疾人的康复需求,为有康复需求的残疾人提供精准康复以及个性化的康复服务。

1.视力残障人士:为有康复需求的白内障患者进行免费手术治疗,对需要盲杖的免费适配盲杖,需要定向行走训练的免费提供定向行走训练,为低视力者提供助视器。

2.听力残障人士:免费为0-6岁有康复需求的聋儿实施人工耳蜗植入(按省残联的要求进行项目申报),为成人、儿童适配助听器。

3.肢体残障人士:免费为有康复需求的肢体残疾人适配辅助器具,适配内容包括:假肢、矫形器、轮椅、助行器具、坐姿椅、站立架、拐杖、腋杖、褥疮垫等。

4.智力残障人士:对0-6岁脑瘫儿童提供到定点医疗机构免费进行康复治疗和肌体功能强化训练。

5.精神残障人士:为精神病患者提供免费药物治疗。

相关要求:该项帮扶措施建档立卡贫困户或反贫人口中的残疾人优先安排,其他符合条件的残疾人也可申请康复服务。

申请程序:有康复需求的残疾人到驻地村委会(社区),向残疾人联络员(专职委员)处进行需求申请登记,乡镇残联汇总上报至市残联,由市残联按照《楚雄市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楚残字〔2017〕16号)要求提供康复服务。

(三)开展贫困残疾人就业创业行动

具体内容:

1.开展特色产业扶贫。各市属相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在制定实施特色产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扶贫项目中,重点扶持残疾人可参与的种植业、养殖业、加工业和家庭副业,实施产业化扶贫助残项目。提高农村贫困残疾人自我发展能力,改善农村贫困残疾人家庭基本生活。

2.开展创业扶贫。对从事个体经营或规模化种养殖的残疾人,一次性给予5000元的资金扶持,帮助残疾人实现自主创业,提高残疾人的创业积极性。

3.开展技能培训扶贫。根据残疾人自身特点和劳动力市场用工需求,组织以农村实用养殖、种植技术,手工刺绣,盲人按摩为主的中短期培训。通过培训使残疾人掌握一定的劳动技能,拓宽残疾人就业渠道。

4.开展职业介绍扶贫。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残联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针对残疾人提供职业介绍服务,做好残疾人求职登记、政策咨询、职业介绍、岗位推荐工作,帮助残疾人就业。

相关要求:

1.申请特色产业扶贫。该项帮扶措施仅限于在建档立卡贫困户或反贫人口中的残疾人。残疾人所选项目要符合当地发展规划,并且是已被列入《楚雄市发展产业精准扶贫实施方案(试行)》中的发展帮扶项目。

2.申请创业扶贫。该项帮扶措施对建档立卡贫困户或返贫人口中的残疾人优先安排,其他符合条件的残疾人也可申请扶持。农村规模化种养殖:养鸡1000只以上、养牛20头以上、养猪50头以上、养羊100只以上方可申请。

3.申请技能培训扶贫。该项帮扶措施对建档立卡贫困户或返贫人口中的残疾人优先安排,其他符合条件的残疾人也可申请。

4.申请职业介绍扶贫。该项帮扶措施对建档立卡贫困户或返贫人口中的残疾人优先安排,其他符合条件的残疾人也可申请。

申请程序:

1.申请特色产业扶贫。符合申请条件的残疾人按照《楚雄市发展产业精准扶贫实施方案(试行)》中规定的程序进行申请帮扶。

2.申请创业扶贫。符合申请条件的残疾人到乡镇残联填写残疾人创业扶持申请表,经村委会(社区)、乡镇审核把关,报市残联审批兑付。

3.申请技能培训扶贫。有意愿且具备劳动能力的残疾人到各村委会(社区)残疾人联络员(专职委员)处进行技能培训申请登记,各乡镇残联汇总上报至市残联,市残联、市人社局根据残疾人各自需求组织安排培训。

4.申请职业介绍扶贫。有意愿且具备劳动能力的残疾人到楚雄市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管辖的就业服务机构进行就业需求信息登记,为残疾人提供职业推荐服务。

(四)实施残疾人危旧房改造、教育、健康扶贫专项行动

具体内容:

1.对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户实施特别住房保障措施。在实施农村危旧房改造中,建档立卡残疾人户在享受省、州、市农村危旧房改造政策的基础上,对住房进行修缮加固的每户给予5000元补助,对住房进行拆除重建的每户给予10000元的补助,确保建档立卡残疾户能住上安全保障房。

2.开展残疾人教育帮扶。为保障残疾学生和残疾人家庭子女完成学业,切实减轻家庭负担。①市财政每年安排5万元资金给予州特殊教育学校,用于楚雄市籍就读学生生活补助;②小学、初中、高中阶段的残疾学生或残疾人家庭子女就学的纳入教育普惠政策给予帮扶;③对高中毕业后考入大专及其以上院校的残疾学生或残疾人家庭子女给予一次性生活费补助,就读专科的补助3000元/生,就读本科的补助5000元/生。

3.开展针对残疾人的健康扶贫行动,贫困残疾人生病诊疗、住院治疗纳入《楚雄市健康扶贫实施意见(试行)》给予帮扶。

相关要求:

1.残疾人危旧房改造帮扶。指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里的残疾人户。

2.残疾人教育帮扶。该项帮扶措施对建档立卡贫困户或返贫人口中的残疾人优先安排,其他符合条件的残疾人也可申请。

3.残疾人健康扶贫。按照《楚雄市健康扶贫实施意见(试行)》中的规定给予帮扶。

申请程序:

1.残疾人危旧房改造帮扶。由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填写申请表,经乡镇审核,市农村危房改造和抗震安居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审定,市残联审批兑付。

2.残疾人教育帮扶。由符合条件的学生本人申请,所在学校和乡镇审核,市残联审批兑付。州特殊教育学校补助资金,由州特殊教育学校制定补助方案,补助到楚雄市籍就读学生。

3.残疾人健康扶贫。按照《楚雄市健康扶贫实施意见(试行)》中规定的程序进行申请帮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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