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城街道办委员小组:
您提出的关于尽快出台加强住宅小区管理的规章制度进一步强化物业管理的提案,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截至目前,楚雄市本级(不含楚雄高新区)共有物业服务企业90家,总实施物业服务项目265个,总服务面积1794万平方米,物业服务行业从业人员3911人,其中住宅项目236个,服务户数98713户,总服务面积1652万平方米;非住宅项目29个,服务户数6810户,服务面积142万平方米。
二、具体办理落实情况
关于您提出市级主管部门尽快出台加强住宅小区管理的规章制度的建议
2021年3月27日楚雄州出台《楚雄彝族自治州物业管理办法》,更好的促进了物业行业的规范及监督;今年拟联合价格主管部门(发改局),对2013年12号《关于贯彻云南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的补充通知进行修订,完善收费制度。
2018年国家已取消物业资质证书,对于从业物业企业只要有工商营业执照即可,按照我局对物业行业的监管职能,2023年楚雄市住建局制定实施《楚雄市本级物业服务企业“红黑榜”实施方案(试行)》,以开展物业服务企业信用评价考核为抓手,加强对楚雄市物业服务企业监督管理,规范物业企业服务行为,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将“红黑榜”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公布,对上黑,对未履行服务信息公开公示制度的物业服务企业采取多部门联合惩戒。上榜企业开展约谈督促,并将“红黑榜”函告鹿城镇、东瓜镇人民政府、楚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小区选聘物业企业过程中作为重要参考,优先选聘红榜企业,剔除黑榜企业,探索“优胜劣汰”市场法则不断扶持培育优秀企业,淘汰清退服务意识差、社会反响差的企业,提升物业服务企业质量。
按照楚雄市“强州府”和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要求,结合我市实际,2025年制定了《楚雄市物业管理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在方案中提出了针对物业收费乱象整治行动,一是整治前期物业收费不执行政府指导价,超标准收取停车服务费、装修押金、垃圾清运费、配套费等乱收费行为。二是整治物业服务企业未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显著位置公示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物业费和经营设施收益收支情况、公共水电费分摊情况问题。三是整治物业服务企业在接受委托代收有关费用时向业主收取手续费等额外费用等问题。排查整治业主委员会不执行定期召开会议,在决定物业管理有关事项前,不公开征求业主意见,不报告属地社区居民委员会情况;排查整治业主委员会每年不向业主公布业主共有部分经营与收益、维修资金使用、经费开支等信息,不保障业主的知情权和监督权情况;加强对业主委员会的监督管理,业主委员会作出违反法律法规和议事规则、管理规约的决定,属地街道应当责令限期整改,拒不整改的依法依规撤销其决定,并公告业主。业主委员会不依法履行职责,严重损害业主权益的,街道指导业主大会召开临时会议,重新选举业主委员会。
草拟《楚雄市物业服务质效升级行动方案》,“采取10个专项整治行动,达到5个下降,实现5个提升,健全5个机制的10+5+5+5”工作思路。即:党建强基、收费规范、违规建设、服务提质、信用评价、市场准入、三无减少、矛盾化解、隐患清剿、业委履职“10个专项行动”;空置收费、民事诉讼、信访投诉、三无存量、违建数量“5个显著下降”;党建引领、管理效能、安全韧性、服务品质、群众满意“5个全面提升”;业委履职监管、信用评价考核、“红黑榜”管理、市场准入退出、收费透明规范“5个长效机制”,系统破解群众反映强烈的物业服务痛点、难点、堵点问题,以办好群众家门口天天有感的“关键小事”撬动基层治理的“民生大事”
最后,真心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您今后一如既往地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楚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