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cxs015/2025-00045 信息分类: 城乡建设(含住房)
发文日期: 2025-06-15
发布机构: 楚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生成日期:
称: 关于对市政协十届四次会议第193号提案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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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市政协十届四次会议第193号提案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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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杨晓芳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楚雄市停车难问题的提案,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近年来,楚雄市城区停车难问题日益凸显。“停车难、停车贵”问题不仅是广大市民关注的热点之一,更成为影响我市投资环境和制约社会经济发展的因素之一,解决“停车难”,改善城市出行环境,增强群众幸福感,势在必行。

二、办理落实情况

(一)针对您建议政府加强城市交通规划和出台停车管理规定的建议。

我们已采纳。为解决楚雄市城区“停车难”问题,确实改善城市居民生活环境,早在2021年就由市住建局牵头起草并印发了《楚雄市鼓励投资建设公共停车场推动城市停车设施发展的指导意见》、《楚雄市解决城市停车难问题实施方案》和《楚雄市机关事业单位停车场对外开放实施方案》。同时成立了以市委副书记任组长,常务副市长和分管副市长任副组长,住建、城管、交警、交通等部门为成员的领导小组,目的通过加强建设、管理来解决停车难问题。同时自然资源部门将停车设施用地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做好用地控制,为下步新建公共停车场提供预留用地。加强在建设项目规划审批,对配建停车设施进行严格审查,按标准配建停车位,对于一些开发新建设的住宅小区、商业场所要根据建设规模和建设地点,考虑现实需求和长远发展需要,适当提高停车位配建比例,在项目建成验收时,要严格查验停车位配建情况,对未按规定规划建设停车设施的项目不予通过验收,加大对住宅、商业配建停车场的监督检查力度,对只售不租、挪作他用等导致停车泊位大比例空置的行为,责令限期整改,恢复停车功能。

(二)针对您加强公共停车场建设的建议。

我们已采纳,2021年以来,我局严格按照“一意见、两方案”明确的目标和措施,通过新建、改造、路内新划、错峰、共享、智慧停车等措施新增停车位12910个。

一是“建”出一批停车位。楚雄市坚持把增强有效供给作为缓解停车难问题的主要途径,紧盯供给不足的关键短板,坚持因地制宜的原则,综合考虑楚雄市区域发展水平和发展现状,从源头上增加停车位个数,解决停车难问题。2021年以来由市住建局牵头,城乡投和市产投两个平台公司配合,利用城市空闲地,或批而未建的闲置用地新建一批停车场,新增停车位991个。其中由住建局负责建设云荫寺停车场、雄宝路停车场等,新增停车位50个,由市城乡投资有限公司负责通过新建+智慧升级的方式,新增丝绸印象立体停车场共193个停车位,新增灵秀公园内停车场含100个停车位,新增开发区管委会立体停车位248个,新增对西门小区四个停车场400个停车位。

二是“划”出一批停车位。市城管局根据交通流量、道路状况、停车需求、占压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等情况,结合前期停车位普查结果,按照便民利民,集约节约资源,能划尽划、可划就划的原则,2021年来由市产投公司负责彝海大道、瑞东路、彝海南路停车泊位划线,新增路内停车位1686个。

三是“改”出一批停车位。以老小区改造和城市更新为契机,把改善停车条件作为必要的改造更新项目,通过“拆临建位”“退绿造位”“扩路增位”的方式增加老旧小区、城中村停车位。对城中村进行规范和治理,重点对乱停乱放进行治理,科学改造规划城中村停车位,楚雄市236个城镇老旧小区进行改造、东兴片区和西门片区城市更新,增加小区和路内有效停车泊位7638个,有效改善和缓解了小区居民停车难的问题。同时由鹿城镇、东瓜镇牵头对城市范围内的居住小区(特别是城中村)的停车资源进行统筹和知道,通过智慧化改造后面向社会开放,经统计目前已有26个城中村面向社会开放1078停车位。

四是“共享”一批停车位,由市机关事务中心对楚雄市城市内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办公区的停车资源进行统筹,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管理办法,出台鼓励政策,鼓励各单位建设智能停车场(库),面向社会开放,推行错峰停车。经统计共有66家单位,2700个停车位,目前已有市政府办公区、高新区管委会、市总工会、市公安局、市经信局、市档案馆等多家单位共1515个停车位已开放对外实行错时停车,其它单位根据各单位实际情况制定管理办法,逐步面向社会开放。

五是加强智慧停车建设,城乡投以政府出台的鼓励政策为导向,加快智慧停车系统建设工作,推广应用楚雄智慧出行手机APP软件,现已初步完成数据中心和公共服务平台搭建,并推出了“楚雄智慧出行”APP及小程序,同时改造智慧停车场16个、加装停车感应地磁2200个,累计投放共享电踏车7000辆,“楚雄智慧出行”APP推广注册用户数达56.86人次,为市民提供智慧停车、网约车等5大智慧出行服务。

六是鼓励公交出行,加大公共交通投入力度。加强宣传教育,大力倡导“绿色出行”环保意识,逐步转变市民出行观念和习惯,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共享交通建设,优先发展公共交通,进一步提高公共交通运行效率,提升公交服务水平,改善自行车和步行等非机动交通出行环境,引导和鼓励市民采用公共交通方式出行,减少公共停车需求。由市城乡投投入1000辆共享电单车,交通局优化现有20条城市公交行驶路线,引导和鼓励市民采用公共交通方式出行,减少公共停车需求。

(三)管理使用好停车位的建议。

我们已采纳。为解决停车难问题,加强智慧化管理,实行“互联网+停车”的管理模式,城乡投以政府出台的鼓励政策为导向,加快智慧停车系统建设工作,推广应用楚雄智慧出行手机APP软件,并推出了“楚雄智慧出行”APP及小程序,运用现代化、信息化、智能化等技术实现车位查询、车位预约、错时分享、停车计时缴费等功能,实现闲置停车资源“一张网”共享,盘活车场车位利用率和周转率,为市民提供多元的停车管理服务。同时改造智慧停车场16个、加装停车感应地磁2200个,“楚雄智慧出行”APP推广注册用户数达35万人次,为市民提供智慧停车、网约车等5大智慧出行服务。

(四)采取阶梯收费的建议。

该建议我们已采纳。楚雄市现执行的城市道路停车服务收费标准从2015年3月起至今执行,为缓解群众停车困难,加快停车位流转频率,避免在道路长期占用公共资源,路段停车位划分由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市公安局交警队、市自然资源局、市发展改革局按照道路交通状况、周边环境、停车需求等开展查勘,收费路段划分为三类,根据不同路段和停放持续时间不同制定不同的收费标准,每次停车前30分钟免费,30分钟后开始计费,30-60分钟一类路段每次每车收费4元,二类路段每次每车收费3元,三类路段每次每车收费2元,连续停放超过1小时以上,每半小时加收1元。夜间交通流量较小的时段为免费时段,每日22:00点以后至次日8:00以前免收停车服务费。2023年6月市发改局制定了《楚雄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减免政策的通知》。一是应对短时临时停放车辆制定了免收停车服务费优惠政策,自2023年7月1日起,除住宅小区外,进入市内其他停车设施(场、库)临时停车时间30分钟内(含30分钟的)免收停车服务费。二是为缓解停车困难,国家机关对外开放的附设停车设施,在国家规定的工作时间内,对外来办事人员一律不得收取停车服务费。三是城市规划区内经批准的城市道路临时停车泊位、实行政府定价管理由价格管理部门批复的停车设施和政府财政性资金或平台公司投资建设的停车设施等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的停车设施,对新能源汽车2小时内免收停放服务费。

(五)医疗结构等单位停车给予限定免费的建议。

该建议不予采纳。城区内各医疗机构停车位普遍不足,尤其是州人民医院老区和州中医院,因医院建设年代久远,且又处于城区中心位置,停车难问题难以从根本上得到解决。如:州人民医院老区开设有内科外科、耳鼻喉科等21个科室,开放病床946张,月均门诊人次55000余人次,出院病人4000余人次,但可使用车位不足100个,远远不能满足就诊患者需求。加之医疗机构性质特殊,每天的人流量和车流量较大,现有车位难以满足医疗机构职工和患者停车需求,如对住院患者住院病人提供特殊关爱,将进一步加大供给矛盾,引发更多的社会矛盾。

(六)公园停车场建议停车费用按时间段或停车次数给于打折或减免的建议。

该建议不予采纳。楚雄市现执行的城市道路停车服务收费标准从2015年3月起至今执行,为缓解群众停车困难,加快停车位流转频率,避免在道路长期占用公共资源,路段停车位划分由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市公安局交警队、市自然资源局、市发展改革局按照道路交通状况、周边环境、停车需求等开展查勘,收费路段划分为三类,根据不同路段和停放持续时间不同制定不同的收费标准,每次停车前30分钟免费,30分钟后开始计费,30-60分钟一类路段每次每车收费4元,二类路段每次每车收费3元,三类路段每次每车收费2元,连续停放超过1小时以上,每半小时加收1元。夜间交通流量较小的时段为免费时段,每日22:00点以后至次日8:00以前免收停车服务费。单独对公园停车场降费不便于管理,同时也难平衡管理单位成本。

最后,真心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您今后一如既往地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楚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