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11532301MB0N94239B/201912-00007 信息分类:
发文日期: 2019-12-30
发布机构: 楚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生成日期: 2019-12-30
称: 楚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对市九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14号建议的答复
号: 非正式文件,无文号

楚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对市九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14号建议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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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市地震局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及有关信息公示


一、执法主体的名称(全称):楚雄市地震局

二、负责人: 刘应龙

三、执法区域:楚雄市

四、执法类别:防震减灾

五、办公地址:楚雄市八一路180

六、监督电话:0878-3139615

六、邮编:675000

七、主要执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条例》《地震监测管理条例》《地震行政执法规定》《水库地震监测管理办法》《云南省防震减灾条例》《云南省建设工程抗震设防管理条例》《云南省建设工程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规定》《云南省地震监测管理规定》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