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8年人大代表
议案、建议办理情况汇报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8年8月20日
尊敬的各位领导:
根据会议安排,现将市住建局2018年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办理情况向各位领导做简要汇报。2018年,我局承办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共计34件。其中,州人大代表建议1件,市人大代表议案1件、建议32件,部分建议内容具有共性,其中反映城乡人居环境提升改造的共13件,反映城市建设与管理的共10件,反映征地拆迁安置及棚户区改造的共5件,反映集镇规划建设的共2件,反映其它方面的共4件,截至2018目前,已办理议案1件、建议30件(其中:A类6件、B类23件、C类2件),协办1件,未办理2件,办结率94%,已办结议案、建议面商满意率100%。
一、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办理主要工作措施
为切实做好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工作,我局主要采取了以下几项措施:
一是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充分认识人大议案、建议办理工作的重要性,在收到交办后,迅速召开专题会议,统一思想,明确责任,提高办理人对议案、建议办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并把办理工作作为改进机关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的推进剂。
二是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成立了以局党委书记、局长任组长的议案、建议办理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楚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8年州、市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方案》(楚住建发〔2018〕8号),把收到的议案、建议作详细的归类、分析与研究,及时登记、编号,建立台账,拟出实施办理的初步意见,由局长亲自审阅。建立了办理工作责任制,2018年4月10日召开交办会议,具体布置办理任务,并做到“三落实”,即:一是组织落实。局党委书记、局长亲自负责,局党委副书记具体抓,各分管领导亲自参与面商,不马虎从事;二是经办人员落实。要求承办人员责任感强、素质好、业务能力强,对办理工作有一定经验。三是时间落实,要求承办科室在规定时限内全部办理答复完毕。
三是深入调查,讲究实效。对每一件议案、建议涉及需要解决的问题,力争做到有条件解决的立即解决,暂时不具备条件的积极创造条件解决,如确实因政策等客观因素不能解决的,也要认真细致地按规定程序作出答复,并主动与建议人进行沟通,争取理解和支持。在督办力度上,重点是抓好承办任务的落实,局办公室随时掌握各承办件的运行办理情况,并将情况及时反馈给局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请领导加强对分管科室办理情况的督促,对办理进展缓慢的案件,要求承办人员认真查找原因,并及时进行协调督促,从而增强具体承办人员的时间观念,以加快办理进度。
二、深入调查,查找问题,认真研究办理
今年我局办理的人大代表议案、建议主要涉及城乡人居环境提升改造、城市建设与管理、征地拆迁安置及棚户区改造的4个方面的问题,都是一些急需解决的问题,但由于财力有限,土地征收、房屋拆迁较为困难等,少数建议办理工作难度较大。具体办理情况如下:
(一)城乡人居环境提升改造类人大代表建议办理情况
我局涉及的城乡人居环境提升改造13件建议,反映了我市公厕建设、农村垃圾处理、农村污水处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目前除1件建议还未办理外,其余建议所反映的问题均已办理。为全面推进提升城乡人居环境工作,我局2018年以来,一是扎实推进城乡“四治三改一拆一增”、农村“七改三清”工作,确保城乡人居环境质量不断改善。落实《楚雄市进一步提升城乡人居环境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8-2020年)》。二是积极落实《楚雄市农村人居环境治理项目实施方案(2016-2020》,加强对农村“七改三清”工作的部署落实。三是编制乡镇《集镇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项目实施方案(施工图设计)》完成了15个乡镇生活垃圾处理设施项目建设实施方案施工图设计的编制工作。四是组织建设镇区外村庄垃圾处理设施。截至目前,市属15个乡镇共计2601个村民小组已有2214个村民小组实现生活垃圾有效治理,有效治理率85.12%。五是加快集镇生活污水处理项目建设。全市15个乡镇中,除鹿城镇、东瓜镇外2017年共组织推进13个乡镇集镇生活垃圾处理建设。六是以点带面,逐步推进村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在2018—2020年三年间以“美丽宜居型、提升改善型村庄、旅游村寨、150户以上行政村中心村和环境敏感区域内的村庄”为重点,梯次建成一批村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将农村水环境治理纳入河长制、湖长制管理。七是大力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加强农村无害化卫生户厕改造建设,200户以上村庄新建公厕建水冲式厕所,采取节水和防冻措施,同步实施粪污治理。八是建立健全垃圾收费及保洁员制度。按照“有一支清运队伍、有一批基础设施、有一套环卫制度、有一个处理模式、有一笔经费保障”的“五个一”要求,做好农村垃圾集中清运处理的常态化管理工作。截至目前,全市14个乡镇(鹿城镇为城关镇不纳入统计)2601个村民小组,已实现生活垃圾保洁和收费制度100%全覆盖。随着各乡镇垃圾收费及保洁员制度的建立,将切实解决了村庄垃圾无资金、无人员清运处理的难题,村庄垃圾“围村堵河”的问题得到了有效遏制。九是积极拓宽融资渠道,加强对提升农村人居环境资金投入问题的研究,未来将形成在公共财政框架下,政府投入为引导、企业融资为主体、农民积极筹资投劳为保障、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多元化投资体制,以PPP项目合作为融资切入口,将我市公厕、垃圾池项目建设纳入到《楚雄市提升农村人居环境ppp项目投融资方案》中,切实解决资金难问题。
(二)城市建设与管理类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办理情况
城市建设与管理类1件议案9件建议,主要反映了城市交通拥堵、基础设施建设方面问题,均已办理。2018年上半年共实施市政基础设施项目63个(已完工48个),在建15个,计划总投资13.38亿元,完成投资3.73亿元,其中,市政道路:完成了中大街、团结路、青龙河西路、阳光大道、雄宝路、鹿城东路等8条道路提升改造;实施福塔公园、阳光大道(茶花大道至雄宝路)、雄宝路(小姑英街至阳光大道)、鹿城东路(雄宝路至青龙河西路)、团结路、白龙路、茶花大道一标段7条道路的健康步道及自行车道建设,建成健康步道13公里和自行车道17公里,继续推进茶花大道二标段、环湖路东、白龙路过街天桥等13个项目。打通了青龙河西路(阳光大道至彝海南路)、茶花大道二标段、文鼎路(花园路至雄宝路)、云荷路(云荫寺路至文鼎路)4条“断头路、瓶颈路”,灵秀立交顺利建成通车,打通了城市道路“毛细血管”,增加了城市道路“主动脉”,积极化解城市道路“血栓”,倡导绿色出行,减少“马路拉链”现象,有效缓解了城区交通压力。
(三)征地拆迁安置及棚户区改造类人大代表建议办理情况
征地拆迁安置4件,棚户区改造1件,均已办理。鞠王安置小区基础统建正在进行施工图审查及基础统建招投标前期工作。我局根据楚雄市安置小区布点规划和城市道路网规划,着力解决彝海社区罈罐窑、松树地、水泥厂、彝海集中安置点等安置小区周边路网建设,相继开展了各条市政道路的建设,有效化解拆迁安置的突出矛盾,确保安置小区分配工作不受影响。为妥善处理城市规划控规区范围内危旧房居民户的住房问题,出现房梁腐朽、墙体开裂、倾斜的居民户房屋,考虑到人身安全和不稳定的社会因素,确实存在安全隐患的,可以按相关程序到我局申请办理房屋修缮手续。同时,我局于2018年3月22日邀请市国土资源局、市城管局、市城市建设征地拆迁安置工作协调领导小组总指挥部、鹿城镇相关分管领导就“两违”整治工作和城市规划控规区部分居民户住房紧张问题进行了商议,商议结果已报市人民政府。杨锡花代表所反映的“关于楚雄市鹿城镇龙江社区水闸口居民小组实施棚户区改造”问题,水闸口居民小组现已经纳入了《楚雄市城镇棚户区改造专项规划(2016-2020)》,目前正在积极向市人民政府、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汇报,争取将鹿城镇龙江社区水闸口居民小组列入2019年或2020年改造计划。
(四)集镇规划与建设类人大代表建议办理情况
集镇规划类建议2件,已办理1件。为积极推进紫溪镇达连坝片区建设与发展,做好该片区规划控制与指导,服务于片区土地开发与利用,目前,我局正在开展《楚雄市达连坝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工作,规划通过对该片区基地现状的分析研究,确定片区开发强度,以及基础设施、公共配套等,从而有效指导该片区开发与建设。刘金崇代表“关于加强大地基乡集镇规划建设”的建议正在积极联系面商,计划8月底完成办理。
(五)其它方面建议办理情况
其他方面建议共4件,李军霞代表提出的“关于商住小区物业依托社区管理,理顺物业管理存在的诸多社会矛盾问题的建议”和“关于落实商住小区建设的社区配套用房交付社区使用的建议”已完成面商,所提问题正在解决。余发和代表提出的“关于解决‘城市控规区’合法宅基地上危旧房改造及居民住房安全隐患排除工作实施意见的建议”已完成面商,所提问题正在解决;金凤海代表提出的“关于在楚雄市政府投资项目中优先采用地方企业生产的电力设备的建议”已完成面商,所提问题因目前条件限制暂时不能解决。
三、存在困难和问题
一是部分人大代表建议较为宏观,由单个职能部门办理答复有较大困难。
二是按市住建局的职能职责,对办理的部分建议只能提供指导意见和建议并力所能及的给予一定支持,还不能彻底解决人大代表提出的问题。
四、下步工作措施
一是市住建局将以更加务实、更加关注、更加用心的态度对待此项工作,进一步提高办理质量,切切实实为民服务、为民解忧,让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在基层办理一线切实得到落实,能够充分发挥其作用。
二是攻坚克难,按照上级工作安排和时间节点,进一步加快2018年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办理速度,积极努力、多方争取、加大投入,对影响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问题千方百计着力解决,使我局的各项工作更上一层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