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cxs014-/2022-1110001 信息分类:
发文日期: 2022-11-10
发布机构: 楚雄市乡村振兴局 生成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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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市乡村振兴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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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市乡村振兴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十一、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十二、2021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负责制定特殊困难群体和困难地区项目规划与年度项目计划,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项目实施,并对项目组织验收、监督、管理。

2.负责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政策法规、规章宣传;制定困难地区和困难群众生产生活条件改善、产业建设、素质提升、贫困乡村和片区的整体推进及综合开发计划。

3.负责统筹、协调做好行业扶贫和信贷扶贫工作,管理村级互助资金,引导、扶持扶贫龙头企业,促进贫困地区产业发展。

4.负责组织脱贫人口劳动力转移培训、就业,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易地扶贫搬迁产业扶持工作。

5.牵头负责全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考核评估工作。

6.负责组织协调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各界参与定点帮扶,联系、协调外资扶贫项目,组织开展对外交流与合作;负责组织协调和联络服务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驻楚部队定点帮扶工作。

7.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革命老区开发建设工作。

8.负责脱贫人口动态监测管理、信息系统数据管理和维护工作。

9.负责督促巩固脱贫成果与乡村振兴有衔接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情况。

10.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主体责任。调整充实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成立楚雄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驻村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构建市、乡、村三级书记统筹抓工作格局;市委、市人民政府专题研究、定期推进工作,召开领导小组暨指挥调度会6次、研究巩固脱贫成果议题(专题)市委常委会4次、市政府常务会3次、列入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3次;制定楚雄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十四五”规划和年度工作方案,强化对行业部门责任考核,确保工作有效落实。

2.帮扶责任。持续开展“市级领导挂乡(镇)、部门帮村(社区)、干部帮户”工作机制,州、市75个单位帮扶全市136个村(社区),选派176名干部驻村帮扶15个乡镇66个村(社区),制定管理办法强化驻村工作队员管理。

3.监督责任。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纳入市委、市人民政府绩效考核并占较高分值,与其他督查检查同部署同考核同落实;市级统筹开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专项督查2次、实地督导2次,提高乡村振兴效率。

4.保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保证中央和省、州出台的教育、医疗、住房“三保障”和饮水安全、产业、就业、兜底保障等主要帮扶政策措施保持稳定。

5.政策措施有效衔接。研究制定楚雄市动态监测和帮扶等4项机制,配套出台精准防贫保险等10个工作方案,确保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政策措施有效衔接。

6.建立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牢牢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制定《楚雄市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实施方案》,按月开展动态监测,实现农村低收入人群监测帮扶全覆盖,出台《楚雄市扶贫关爱基金防贫帮扶机制》《楚雄市精准防贫保险实施方案》,投入150万元为1.04万户购买防贫保险,现已理赔21户6.48万元,兑付关爱基金197户171.68万元;2021年防返贫监测动态调整和信息采集12月底可全面完成。

7.落实“一平台三机制”,实现“四个全覆盖”。做好云南省政府救助平台推广使用,做到救助服务宣传全覆盖,大力宣传“云南省政府救助平台”15个救助服务事项,提高群众知晓率,截至11月30日,全市申请事项430件,办结343件,办结率80%,超时1件,无申诉和投诉;建立“双绑”利益联结机制,实现产业帮扶全覆盖,制定《楚雄市农民专业合作社提质扩面实施方案》《楚雄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市级重点示范社考评办法》,32家农业龙头企业绑定168个农民专业合作社、106个社会组织,带动8522户脱贫户发展产业,打通产业带动精准到户利益联结路径;建立股份合作机制,实现村集体经济帮扶全覆盖,制定《楚雄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帮扶专项行动方案》、《楚雄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产业项目资产收益分配使用管理实施细则(试行)》,争取专项扶持资金1000万元,实施村集体经济项目10个,投入衔接资金1630万元,实施资产收益项目29个,全市154个村(社区)集体经济收入达10万元以上87个,占56.5%;建立“志智”双扶机制,实现劳动技能培训就业全覆盖,制定《楚雄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扶志扶智专项行动方案》,发布用工信息0.3万条,推荐岗位1.81万个,开展就业招聘洽谈、技能培训216场次3461人,脱贫劳动力就业1.68万人。设立乡村公益性岗位500人,发放补助225万元。

8.“三保障”和饮水安全持续提升,民生保障得到巩固。下达资助资金3168.49万元,办理助学贷款1684人次1403.1万元,发放“雨露计划”和“职业教育东西协作行动计划”补助861人156.55万元;投入补助资金643.66万元为35759名脱贫人口代缴参保费,脱贫人口100%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普通门诊就诊7.51万人次,报销比例50.88%,住院6237人次,报销比例达90%,累计自付费用控制在楚雄州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以内;动态监测管理农村人口住房安全,发现一户、改造一户、拆旧一户,2021年957户农房抗震改造全部竣工入住;编制完成《楚雄市农村供水保障专项行动项目(2021年—2025年)》可行性研究报告,2021年度估算投资1.25亿元的项目投建联合体招标已完成,2022年6月完工,全市农村安全饮水全部达标;980户2423人享受临时救助165.56万元(脱贫户101户357人、发放资金14.54万元,边缘易致贫户61户170人,发放资金9.5万元),2006户5093人脱贫人口、690户1777人边缘易致贫人口享受农村低保金2268.08万元,129户134人脱贫人口、23户24人边缘易致贫人口享受[特困供养金154.27万元,316户766人整户无劳力脱贫户纳入兜底保障;发放残疾人“两项补贴”263.86万元。

9.强化易地扶贫搬迁后续帮扶,确保搬迁群众搬得出、稳得住、能致富。落实易地扶贫搬迁“50个工作目标”和“30条稳得住”措施。三街镇力戈村茶厂、西舍路镇保甸村山背后、大龙潭、清水河村大平掌4个集中安置点分别形成绿茶、红花椒、古树茶、核桃等主导产业;投入691.47万元,完成4个分散安置点基础设施配套工程,安全饮水到户率、生活用电覆盖率和垃圾转运处理率均达100%;全市420户1850人搬迁群众户均至少有1项增收产业,为69户217人发放低保金34.6万元;转移就业631人,24人通过公益性岗位就业,1465人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全覆盖,稳定实现“两不愁三保障”。

10.衔接资金使用成效提升,扶贫资产管理健康有序。制定《楚雄市扶贫资产清产核资确权登记工作方案》《楚雄市扶贫资产后续管理制度(试行)》,梳理扶贫项目资金20.09亿元,形成资产规模19.87亿元,其中:经营性资产0.31亿元,公益性资产15.15亿元,到户资产4.42亿元,资产确权到户4.42亿元、到组6.93亿元、到村2.57亿元、到乡镇1.18亿元、到市级部门4.76亿元,完成资产规模的100%,有效提升衔接资金使用成效。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楚雄市乡村振兴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即楚雄市乡村振兴局,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内设机构6个,分别是综合科、财务人事科、行业扶贫科(市革命老区开发促进会办公室)、社会外资扶贫科、产业金融科和乡村振兴服务中心。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楚雄市乡村振兴局2021年末实有编制21人。其中:行政编制1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11.0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4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4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1-9表)

第三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楚雄市乡村振兴局2021年度收入合计8,452.1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452.16万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对比,总收入比上年的1549.69万元增加6902.47万元,增长445.41%。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事业人员薪级工资调整,二是公务员级别档次工资调整,三是上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资金核算办法调整,以前年度专项资金在市财政局国库科扶贫专户核算实行报账制,于2021年开始上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资金拨付到项目实施单位进行核算,增加了项目资金收入。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楚雄市乡村振兴局部门2021年度支出合计8,452.1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59.24万元,占总支出的4.25%;项目支出8,092.92万元,占总支出的95.75%;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总支出比上年的1346.31万元增加9798.47万元,增长727.8%,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事业人员薪级工资调整,二是公务员级别档次工资调整,三是上级专项扶贫资金核算办法调整,以前年度专项资金在市财政局国库科扶贫专户核算实行报账制,于2021年开始上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资金拨付到项目实施单位进行核算,增加了项目资金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楚雄市乡村振兴局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59.24万元。与上年对比,基本支出比上年的418.24减少59万元,降低14.1%,减少的主要原因为:脱贫攻坚主要工作于2020年结束,从2021年起,转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阶段,参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阶段工作的人员减少,差旅费、办公费、燃油费相应支出降低,所以导致基本支出比上年减少。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328.8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1.5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30.4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47%。人均1.45万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楚雄市乡村振兴局机关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8,092.92万元。与上年对比,项目支出比上年的928.07万元增加7164.85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为:上级专项扶贫资金核算办法调整,以前年度专项资金在市财政局国库科扶贫专户核算实行报账制,于2021年开始上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资金拨付到项目实施单位进行核算,增加了项目资金支出。具体项目为:办公费93.87万元、邮电费3.92万元、培训费4.78万元、劳务费217.8万元、委托业务费20.13万元、防贫保险费147.05万元、雨露计划151.4万元、办公设备购置费20万元、基础设施建设6662.17万元、小额信贷贴息资金771.8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楚雄市乡村振兴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452.1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对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比上年1346.31增加7105.85万元,增长527.8%,增加的主要原因为:上级专项扶贫资金核算办法调整,以前年度专项资金在市财政局国库科扶贫专户核算实行报账制,于2021年开始上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资金拨付到项目实施单位进行核算,增加了项目资金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6.7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44%。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养老保险、职业年金、退休职工退休费支出;

2.卫生健康支出24.7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9%。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3.农林水支出8,371.2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9.04%。主要用于在职职工工资薪金、公用经费、脱贫人口小额信贷项目贴息补助资金、脱贫地区基础设施建设、脱贫地区产业发展等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19.3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3%。全部全部用于缴纳单位在职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用于缴纳单位在职职工的住房公积金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楚雄市乡村振兴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3.5万元,支出决算为2.09万元,完成预算的59.7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36万元,完成预算的60.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73万元,完成预算的58.87%。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严格执行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做到厉行节约,降低三公费支出。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减少1.59万元,下降43.13%。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1.01万元,下降42.6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57万元,下降43.93%。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为本单位严格执行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做到厉行节约,降低三公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36万元,占64.99%;公务接待费支出0.73万元,占35.01%。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与上年无变化。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3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与上年无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36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0.73万元。其中:国内接待费支出0.73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9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17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所发生的接待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楚雄市乡村振兴局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0.42万元,与上年相比: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比上年39.86减少9.44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脱贫攻坚主要工作于2020年结束,从2021年起,转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阶段,参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阶段工作的人员减少,差旅费、办公费、车辆运行费等相应降低,所以导致机关运行经费比上年减少。楚雄市乡村振兴局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差旅费、邮电费、车辆费、公务员交通补贴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楚雄市乡村振兴局资产总额1837.54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775.9万元,固定资产61.64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2020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95.78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35.95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表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1837.54

1775.90

61.64

61.64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3.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36.8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23.81万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通过绩效自评,本单位各科室和工作人员树立了支出绩效观念,本单位在厉行节约、提升服务质量、内部控制、预算管理等多个方面能力有了较大提升。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楚雄市乡村振兴局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脱贫人口小额信贷:脱贫人口小额信贷是专门为国办系统内监测对象获得发展资金而量身定制的贷款产品。主要是为国办系统内监测对象提供5万元以下、3年以内、免担保免抵押、基准利率放贷、财政贴息、县级建立风险补偿金的信用贷款。

楚雄市乡村振兴局

2022年11月10日

监督索引号532301014339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