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cxs014-/2021-0407007 信息分类:
发文日期: 2020-10-29
发布机构: 楚雄市乡村振兴局 生成日期: 2020-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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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市扶贫办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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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市扶贫办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负责贯彻执行上级党委、政府关于扶贫开发工作的各项方针、政策,研究拟订全市扶贫开发战略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

2.负责扶贫项目的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扶贫资金分配方案,指导、检查和监督扶贫资金的使用;负责全市贫困人口统计和扶贫开发信息监测。

3.负责制定贫困地区和贫困群众生产生活条件改善、产业建设、素质提高、灾后扶贫、贫困乡村和片区的整体推进、综合开发及民族等特殊困难群体和区域扶贫项目规划与年度项目计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

4.负责统筹、协调做好行业扶贫和信贷扶贫工作,管理村级互助资金,引导、扶持扶贫龙头企业,促进贫困地区产业发展。

5.负责组织贫困地区劳动力转移培训、就业,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易地扶贫开发和扶贫安居工作。

6.牵头负责全市扶贫开发工作成效、贫困退出考核评估工作。

7.负责组织协调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各界参与扶贫开发,联系、协调外资扶贫项目,组织开展对外交流与合作;负责组织协调和联络服务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驻楚部队定点扶贫工作。

8.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革命老区开发建设工作。

9.牵头做好“挂包帮”定点扶贫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驻村扶贫工作。

10.负责督促检查脱贫攻坚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情况。

11.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9年,是楚雄市决胜整市脱贫、全面收官的关键之年,对推动全市跨越发展、推进乡村振兴具有决定性意义。一年来,全市各级各部门在州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指导下,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坚定信心,背水一战,以“无我”之境,践“为民”初心,扎实推进23个贫困村、1079户3518人减贫计划落实,践行在全面小康路上一个都不能少、一个都不能掉队的庄严承诺。

1.顺利接受各级成效考核评估,圆满完成2018年减贫目标任务。2018年底至2019年初,楚雄市以过硬的脱贫成绩分别接受了国家第三方、省州脱贫攻坚成效考核组对楚雄市2018年脱贫攻坚成效考核验收,未反馈“三率一度”方面的问题,全市3151户12042人贫困人口、17个贫困村、1个贫困乡镇全部达标退出,圆满完成了年度减贫目标任务。

2.扶贫整村推进项目有望克期完成。聚焦项目库和贫困村脱贫退出7项指标,本着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从群众急需解决的基础设施建设、民生改善、公共服务、产业发展、生态环境保护、人力素质提升等着手,及时编制批复下达了2019年度22个贫困行政村整村推进项目规划,并完成投资,硬化村组公路44.3公里,扩修77个小组道路300.966公里,村内户外硬化道路283公里,276个小组群众直接受益。

3.贫困地区发展基础进一步夯实。2019年,完成贫困村交通基础设施建设193.81公里,电力扶贫项目12项,对2280户低电压用户实施改造,139户贫困户新装用电,为5998户“低保户、五保户”减免电量8.1832万千瓦时4.49851万元,计划脱贫出列的23个贫困行政村实现广播电视信号、宽带网络、标准化卫生室建设全覆盖,每个乡镇卫生院均有床位10张以上、注册全科医生或者执业医师均不低于1名。

4.脱贫质量进一步提升。把脱贫攻坚存在问题整改作为推进目标任务落实、提升脱贫攻坚质量的重要抓手,深入推进中央和省州市巡视巡查、督察检查反馈问题清零销号。目前,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反馈4大类11项40个具体问题、省委第七巡视组反馈5个方面13个具体问题、省委第四巡视组反馈17个方面问题、省扶贫开发成效考核反馈5大类14项38条共性问题和1条个性问题、农工党中央及8个民主党派指出云南省及楚雄州存在的8个方面28个具体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成,并建立了农村户籍人口清理整顿、贫困对象动态管理长效监测、社会保障兜底、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爱心超市”建设管理等五项机制,有力地推动脱贫攻坚工作提质增效。

5.项目实施更加精准高效。围绕贫困对象家底、致贫原因、帮扶措施、投入产出、帮扶责任、脱贫时序“六清”和项目库建设“有目标、有措施、有资金、有责任,可落实、可检查、可考核”的要求,以脱贫退出为目标,编制完成15个乡(镇)、136个行政村(社区)脱贫攻坚项目库(2018-2020年)工作,录入各类信息1166条。项目库总投资59030.58万元,对9314户35937万人建档立卡贫困户全覆盖,实现“县有项目库、乡有路线图、村有施工图”目标。

6.攻坚能力进一步增强。各级干部自觉把脱贫攻坚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最直接最现实最具体的政治检验,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深入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持续推进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五项工作机制和“五级联动”监督平台运用,为克期打赢打好脱贫攻坚、实现整市脱贫目标提供坚强保障。今年以来,全市共开展各类脱贫攻坚干部培训班61期4556人,2名先进个人受到省级表彰,5个先进集体、26名先进个人受到州级表彰。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本部门2019年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属行政单位。内设综合科、财务人事科、行业扶贫科(市革命老区开发促进会办公室)、社会外资扶贫科、产业金融科和扶贫开发服务中心。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本部门2019年有人员编制21名,其中:行政编制10名,事业编制11名;在职在编实有人员22人,其中:行政人员11名,事业人员11名。

离退休人员4名。其中:退休4名。

领取遗属补助人员3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收入合计472.0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72.05万元,占总收入的100%。总收入比上年的442.32万元增加了29.73万元,增长了6.72%,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2019年病故了一名退休人员,发放抚恤金;二是预算并发放了省级精神文明单位奖。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支出合计472.0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89.25万元,占总支出的82.46%;项目支出82.8万元,占总支出的17.54%。总支出比上年的442.32万元增加了29.73万元,增长了6.72%,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2019年病故了一名退休人员,发放抚恤金;二是预算并发放了省级精神文明单位奖。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基本支出合计389.25万元。用于保障机关正常运转的人员支出355.86万元,与上年的329.32万元增加26.54万元,增长8.06%,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2019年病故了一名退休人员,发放了抚恤金;二是预算并发放了省级精神文明单位奖。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1.42%;办公费、印刷费、其它交通费(交通补贴)、水电费、车辆运行维护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33.39万元(人均支出15409元)占基本支出的8.58%。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项目支出82.8万元,主要用于项目规划编制、项目评审、验收、成果宣传、档案管理、脱贫攻坚业务培训、成效考核等方面。较上年的项目支出88万元减少了5.2万元,下降5.91 %,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18年省级安排贫困对象动态管理工作经费补助,但2019年省级未安排此项工作的经费。具体项目开支为办公费7.75万元,印刷费3.85万元,视频网络费1.91万元,公务用车租用费9.71万元,成效考核会议室租用费12.01万元,差旅费5.57万元,会议培训费35.9万元,委托业务费6.1万元。规划编制完成2020扶贫项目库,验收完成2018年扶贫项目,整理完善以前年度扶贫项目档案资料,完成了2019年度脱贫攻坚成效考核工作,汇编印刷2000册脱贫攻坚政策资料,安排50名基层扶贫干部到南昌大学脱贫攻坚业务培训。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本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72.0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比上年的442.32万元增加了29.73万元,增长了6.72%,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2019年病故了一名退休人员,发放了抚恤金;二是预算并发放了省级精神文明单位奖。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60.3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2.78%,其中: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28.19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9.22万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93万元。主要用于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发放单位退休人员统筹外工资10.35万元,补助抚恤金17.84万元,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29.22万元,职业年金缴费2.93万元)。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支出23.4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96%,其中:行政单位医疗支出15.72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7.71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基本医疗保险和公务员医疗补助(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15.72万元,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7.71万元)。

3.农林水(类)支出370.7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8.55%,其中:行政运行支出287.97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82.8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工资等机构正常运转,扶贫项目管理支出(职工工资227.43万元,其他社会缴费2.27万元,生活补助4.93万元,省级精神文明单位奖励金19.95万元,办公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劳务费、工会经费、车辆运行费、交通补助费等商品服务支出33.39万,项目管理支出82.8万元)。

4.住房保障(类)支出17.5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71%,其中:住房公积金支出17.12万元,购房补贴0.39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单位在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和退休职工住房补贴(缴纳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17.12万元,退休职工住房补贴0.39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楚雄市扶贫办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5.3万元,支出决算为3.88万元,完成预算的73.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年初未安排预算;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5万元,完成预算2.8万元的89.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38万元,完成预算2.5万元的55.2%。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加强内控管理,二是公务用车大部分时间从楚雄市公务用车租赁平台上租车,所发生的租车费列入了其他交通费用,三是严格控制接待标准。

2019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3.88万元,比2018年4.18万元减少0.3万元,下降7.1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与上年无变化;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5万元,比2018年的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6万元减少0.1万元,下降3.85%,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38万元,比2018年的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公务接待费支出1.58万元减少0.2万元,下降12.66%。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加强内控管理,二是公务用车大部分时间从楚雄市公务用车租赁平台上租车,所发生的租车费列入了其他交通费用,三是严格控制接待标准。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5万元,占64.43%;公务接待费支出1.38万元,占35.57%。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与上年无变化。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5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与上年无变化。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2.5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项目规划、实施、验收等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5万元,比2018年的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6万元减少0.1万元,下降3.85%,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加强内控管理,二是公务用车大部分时间从楚雄市公务用车租赁平台上租车,所发生的租车费列入了其他交通费用。

3.公务接待费支出1.38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38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6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12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项目协调、规划、编制、评审、验收、脱贫攻坚成效考核等工作产生接待16批次212人次的支出。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38万元,比2018年的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公务接待费支出1.58万元减少0.2万元,下降12.66%,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加强内控管理,二是严格控制接待标准。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3.39万元,比去年的25万元增加了8.39万元,增长33.56%,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贫困行政村脱贫退出数量增加所发生的办公费用增加;二是行政补助工会经费增加;三是用基本支出购置了部分办公设备。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差旅费、工会经费、车辆运行费、车辆租用费、公务员交通补贴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楚雄市扶贫办资产总额1686.98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548.95万元,固定资产净值138.03万元,无形资产净值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的1868.35万元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81.37万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61.59万元,固定资产减少118.07万元,无形资产减少1.71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加大拨付应付款项,计提固定资产折旧和无形资产摊销。

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净值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 工程

无形 资产 净值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

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1686.98

1548.95

138.03

4

134.03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0.48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政府采购支出10.4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0.4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主要采购电脑、办公桌椅、档案柜、复印纸等办公用设备和印刷脱贫攻坚政策汇编。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0.48万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2)。

根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评价工作要求,楚雄市扶贫办、市财政局相互配合,制定工作方案,结合年度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情况、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集中检查整改等开展了自评工作。对照绩效评价指标表,逐项梳理、全面排查,切实做到数据真实可信,材料全面准确,评价客观公正。下一步,楚雄市扶贫办将继续推进预算绩效管理,严把绩效目标编制质量关,扎实做好预算绩效目标执行情况动态监控,深入推进重点项目绩效自评,做好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牢固树立“花钱必问效”的绩效理念。

(一)项目支出概况

投入资金9600.1万元实施贫困行政村农村安全饮水提升、村组道路扩修、村内户外道路硬化、特色产业发展等脱贫巩固提升项目,已到位资金9600.1万元,项目已完工。以上资金不在本单位决算报表中反映,全部在楚雄市财政局国库科扶贫专户中核算。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2019年中央下达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按照规定日期内全部下达。按照贫困户脱贫6项标准,我市2019年度确定脱贫退出1079户3518人,完成了省、州下达贫困人口脱贫任务数。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1.完善制度,加强资金管理。制定《楚雄市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试行)》《楚雄市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报账制管理实施细则(试行)》,严格执行扶贫资金使用分配和资金管理监督;扶贫资金做到专户存储,专账管理、专款专用,扶贫资金财务管理做到专人负责、专户专账、账表相符、手续完备、账目清楚;市、乡、村三级都建立能够反映发放时间、去向用途、使用效果等情况的扶贫资金台账档案,无虚报冒领、挤占挪用等问题。

2.强化扶贫项目资金监督管理。在扶贫项目实施中,认真贯彻落实《楚雄市扶贫开发项目管理办法》,按照“规划跟着对象走、项目跟着规划走、资金跟着项目走、监管跟着资金走”的原则管理使用扶贫资金。审计、纪检监察、财政部门都积极参与扶贫项目实施督促检查验收,加强扶贫项目资金审计和监督检查,不存在擅自扩大使用范围、截留、贪污、私分等问题,扶贫资金运转安全有效。

3.认真开展廉洁扶贫行动。在扶贫项目资金监管中,认真落实扶贫项目廉政评议制、贫困群众廉政评议制和贫困群众廉政评议员制三项制度,认真落实扶贫资金专户管理、回补报账、督促检查、大宗物资招标采购、绩效评价、后续管理等扶贫项目资金管理制度,加大项目资金事前公示、事后公告工作力度,进一步筑牢了上级监督、部门监督、审计监察监督、人大政协监督、舆论监督、群众监督六道防线。

4.落实监督执纪问责机制。市纪委、监察局制定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脱贫攻坚监督执纪问责的通知》,对专项扶贫资金到位和监督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专项纪律检查,查找是否存在责任部门违规滞留、截留资金问题,项目实施单位有无挤占、截留、挥霍、挪用和骗取、套取建设资金,以及向建档立卡贫困户乱收保证金等加重贫困户负担等问题。

(四)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1.按照贫困户脱贫6项标准,我市2019年度确定脱贫退出1079户3518人,完成了省、州下达贫困人口脱贫任务数。

2.精准使用情况。我市坚持精准扶贫 精准脱贫基本方略,紧紧围绕提升扶贫资金管理的精准性、有效性和可控性,努力构建精准分配、高效使用体制机制;一是制定出台了《楚雄市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试行)》、《楚雄市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报账制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楚雄市扶贫开发项目管理办法》、《楚雄市专项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实施细则》,落实项目实施和项目资金公开公示和廉政备案制度。要求项目实施镇村必须将项目名称、扶持对象、资金来源、补助标准、资金使用等情况,通过手机短信、电视、村务公开栏或召开村民大会等进行公开、公示。所有扶贫项目的实施及资金使用必须有群众代表参与规划、参与决策、参与管理,确保农村基层民主管理与决策管理等各项制度的落实。二是严把程序,扶贫资金使用规范。按照“规划跟着对象走、项目跟着规划走、资金跟着项目走、监管跟着资金走”的原则,重点安排在当年脱贫出列村和脱贫出列贫困户。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扶贫小额信贷

扶贫小额信贷是专门为建档立卡贫困户获得发展资金而量身定制的扶贫贷款产品。主要是为建档立卡贫困户提供5万元以下、3年以内、免担保免抵押、基准利率放贷、财政贴息、县级建立风险补偿金的信用贷款。

二、扶贫整村推进

扶贫整村推进是以贫困行政村(或自然村)为对象,以增加贫困群众收入为核心,以改善群众生产生活条件为重点,以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发展为目标,整合资源,科学规划,集中式投入的扶贫开发方式。

楚雄市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

2020年10月29日

监督索引号532301014328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