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兴玉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八角镇法古苴村脱贫攻坚集中安置点新一街的后续项目持续扶持的建议》已交我局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乡村振兴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按照云南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中规定,为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的后续扶持,支持安置区配套产业发展,支持实施配套产业园区、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基地、农村小微型安置区发展特色种养业、农林畜产品加工等带动搬迁群众发展的项目。省级衔接资金支持对工作成效突出的安置区继续按相关规定实施以奖代补,用于安置区产业发展,支持对进城集中安置的800人以上大型安置区脱贫人口的物管费和水电费,按相关规定给予补贴。对规划内的易地扶贫搬迁贷款和调整规范后的地方政府债券按规定予以贴息补助。
乡村振兴衔接补助资金主要支持有必要的产业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必须确保投入产业资金不低于55%,同时要求70%的资金用于脱贫村,因此在“十四五”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过渡期内,可用于非脱贫村的资金数量较少。法古苴村委会是八角镇的非脱贫村,市乡村振兴局也在想方设法向上级争取资金向山区非脱贫村倾斜支持,2021年,市乡村振兴局向省级组织申报了总投资8.4亿元的《楚雄市山区乡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专债项目》,待得到上级批复,集中处理我市山区村委会所在地和部分村、组农村道路硬化、生活垃圾和污水处理等公益性生活设施建设。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会认真把握中央、省、州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相关政策,在政策允许的前提下,将给予八角镇法古苴村脱贫攻坚集中安置点新一街的后续项目适当的资金支持。再次感谢您对乡村振兴工作的关心与支持,希望今后多给我们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此件公开发布)
楚雄市乡村振兴局
2022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