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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 cxs014-/2022-0825005 信息分类:
发文日期: 2022-06-30
发布机构: 楚雄市乡村振兴局 生成日期: 2022-06-30
称: 关于对市十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23号建议的答复
号: 楚市乡振复函〔2022〕6号

关于对市十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23号建议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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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朝会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请求继续实施2021年下达的扶贫项目的建议》已交由我局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2021年来,全市围绕牢牢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针对农村基础设施短板和产业发展基础薄弱等制约发展问题,通过加大资金投入,加快乡村建设步伐,有力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为实现乡村全面振兴奠定基础。2021年,全市共下达衔接推进乡村振兴项目两批次,项目总投资6833万元。10月份,因中央、省级资金政策调整,部分补助资金倾向于支持重点县,调减我市2021年度中央补助资金4278万元,导致部分已下达的项目无法实施。为避免盲目开展项目建设给地方政府造成新的债务风险,经报请市人民政府同意,对未开工项目进行调减。通过工作组实地核查,调减已下达未开工项目3000万元,已开工建设项目约3800万元不能调减。已开工项目中,2021年度剩余资金安排3050万元,2022年度共安排了4批次项目807.24万元。截至目前,2021年度下达的已开工项目已全部安排实施完毕,包括新村镇洒树咪村委会生猪养殖示范基地项目已安排中央资金30万元。

由于未开工建设被调减约3000万元的衔接推进乡村振兴项目,我局已按照巩固脱贫攻坚和推进乡村振兴项目库建设的程序和要求,纳入今后年度的项目库,并指导督促乡镇不断完善项目规划设计和前期工作,根据上级资金补助情况将逐年逐步实施。

感谢您对乡村振兴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今后一如既往地提出更加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此件公开发布)

楚雄市乡村振兴局

2022年6月24日